关于印发《城厢镇2022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厢镇2022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城厢镇2022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城厢镇2022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4月29日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我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整治,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对全镇范围内的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彻查各类安全隐患,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略) (略) 稳定。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点击查看>> 国信 镇党委书记
钟 团 镇党委副书记 、镇政府镇长
梁忠锋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积艺 镇党委副书记
点击查看>> 红媚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点击查看>> 畅恒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许 华 镇党委纪委书记
黎国圣 镇党委组织委员
点击查看>> 丽英 镇党委宣传委员
卢茂伟 镇党委委员、 (略) 长
祥永流 镇政府副镇长
杨智忠 镇政府副镇长
罗志毅 镇乡村建 (略) 主任
成 员:甘汝芬 (略) 区副主任
雷秀香 (略) 区支书、主任
黄礼禄 旺中村支书、主任
林继盛 大林村支书、主任
林笃勤 小林村支书、主任
覃 颖 东安村支书、主任
苏朝山 东信村支书、主任
潘源东 (略) 区支书、主任
张华伟 良兴村支书、主任
周智吉 良一村支书、主任
黄世建 良二村支书、主任
马生利 良安村支书、主任
点击查看>> 松 宝塔村支书、主任
潘其鸿 震东村支书、主任
凌维建 四兴村支书、主任
余传奇 西宁村支书、主任
黄日学 那可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 (略) ,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点击查看>> 畅恒同志担任,镇乡村建 (略) 主任罗志毅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镇乡村建 (略) 成员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做好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排查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31日。
四、工作内容1.排查对象。 (略) 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隆安县城范围内( (略) 区、 (略) 区)的自建房由城厢镇政府牵头,联合县级行业主管单位组成排查工作组,开展地毯式排查。城厢镇辖区内15个村(居)委会负责 (略) 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
2.排查内容。用作经营的自建危房的排查:特别是将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既有房屋(包括使用预制板或彩钢板建设改造的房屋或临时搭设建筑、经过改造扩建的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老旧房屋等)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集中排查、突出整治。重点排查出租房、 (略) 、幼儿园、 (略) 等 (略) 。非经营性自建危房的排查:针对不用于经营的自建危房,特别是农村危旧房,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坚持做到 “危房不住人”。根据排查成果,各村(社区)要加强配合,对可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进行分类,建立台账。
五、分工情况第一组:震东村
组 长:黄积艺
副组长:莫少华(第一书记)
成 员:苏建新、震东村定工、 (略) 。
第二组:宝塔村
组 长:许家智
副组长:方振强(第一书记)
成 员:任毓隆、宝塔村定工、 (略) 。
第三组:西宁村
组 长: 点击查看>> 日腾
副组长:吴 菁(第一书记)
成 员:乃凤婷、西宁村定工、 (略) 。
第四组:那可村
组 长: 点击查看>> 丽英
副组长:邱育南(第一书记)
成 员:黄 艳、李世明、蒙杨贵、那可村定工、 (略) 。
第五组:四兴村
组 长: 点击查看>> 红媚
副组长:冯俞淇(第一书记)
成 员:张刘晓毓、黄志强、蓝 远、四兴村定工、 (略) 。
第六组:东安村
组 长:许 华
副组长:王小龙(第一书记)
成 员:韦贵平、潘源昌、东安村定工、 (略) 。
第七组:小林村
组 长:罗志毅
副组长:李君威(第一书记)
成 员:黄中呈、小林村定工、 (略) 。
第八组:大林村
组 长:农福金
副组长:涂红政(第一书记)
成 员:黄琪瑛、大林村定工、 (略) 。
第九组:旺中村
组 长:彭乃宏
副组长:梁天文(第一书记)
成 员:黎 赞、旺中村定工、 (略) 。
第十组:东信村
组 长:卢茂伟
副组长:朱宇强(第一书记)
成 员:潘源慧、谢志强、卢虎卿、东信村定工、 (略) 。
第十一组: (略) 区
组 长: 点击查看>> 畅恒
副组长:翟日能(第一书记)
成 员:樊必成、 (略) 区定工、 (略) 。
第十二组:良二村
组 长:杨智忠
副组长:罗 绅(第一书记)
成 员:黄家进、良二村第一书记、定工、 (略) 。
第十三组:良兴村
组 长:黎国圣
副组长:吴 东(第一书记)
成 员:周 锋、潘藤藤、卢红梅、良兴村定工、 (略) 。
第十四组:良一村
组 长:祥永流
副组长:黄桂旦(第一书记)
成 员:温 和、黄远松、颜汉金、良一村定工、 (略) 。
第十五组:良安村
组 长:张祖程
副组长:张 钊(第一书记)
成 员:隆土生、玉旭红、良安村定工、 (略) 。
1.用作经营的自建危房的整治
镇政府、各村(社区)、 (略) 门要严格落实行业领域监督和管理指导责任,加大对用作经营自建房的施工建设、使用安全和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管,采用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止建设或经营、组织疏导撤离等方式开展整治。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下发整治通知,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及时将信息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责令及时整改。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必要 (略) 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排除或整治的自建房,要立即下达停止使用(经营)通知书,在完成整治前一律停止经营、使用,转移或 (略) 有人员,待消除安全隐患后 (略) 理;对于将危险房屋 (略) ,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 (略) ;同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隐患房屋的安全监控监测,避免出现隐患问题反弹出现,严防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乡村建 (略) 负责协 (略) 门和各村(社区)做好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非经营性自建危房的整治
针对不用于经营的自建危房,特别是农村危旧房,坚持做到 “危房不住人”,要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结合乡村风貌基本整 治“三清三拆”的内容,对排查鉴定发现危险性为D级的危房,镇政府立即组织清退 (略) 有人员, (略) 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并动员农户对危旧房进行拆除;对排查鉴定发现危险性为C级的危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必要时立即组织清退 (略) 有人员,并采取果断措施,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如排查的危房为唯一住房,乡政府要结合农户的实际情况建立好“一户一策”,解决好农户的住房问题,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应及时按程序予以申报,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结合农房管控管理有关规定,乡村建 (略) 要对农村自建房规划用地、建设审批等行为加强监管。
3.抓好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镇乡村建 (略) 要强化对既有房屋安全和新建房屋的现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建房私自改建扩建(拆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结构, (略) 有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组织专家对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勘察鉴定,分级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 (略) 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提高我镇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汛期房屋安全巡查
各村(社区)要加强汛期重点巡查,密切掌握自建房在台风、暴雨期间受灾发展趋势,全面排查评估自建房受灾风险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尚未拆除的危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解决,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
依据排查整治结果,镇政府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建立完善整治工作台账,通过开展此次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 (略) 署要求,逐步完善健全我乡自建房屋建设管理和规范标准,建立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实现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一) (略) 位。各村(社区) (略) 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共同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检查落实,亲自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走过场、浮于表面、坐而论道等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要加强协调合作。各村(社区)要加强沟通联系,严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和隆安县关于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略) 署要求,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分享信息,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将各项 (略) 。
附件:隆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适用于乡镇、
农村房屋)
附 件
隆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适用于乡镇、农村房屋) | |||||
1.基本信息 | |||||
户主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镇 村 屯 | (略) | |||
(略) 码 | 身份属性 | ||||
2.房屋信息 | |||||
层数 | 层 | 总面积 | ㎡ | ||
结构类型 | 是否经过安全鉴定(等级) | ||||
房屋用途 | □经营性(餐馆、旅馆、商业等)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公益类(学校、幼儿园、诊所等) □住宅 □生产 □其他: | ||||
检查情况 | 主要检查内容:(一)重点排查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既有房屋。(二)是否超层、加层、改建、扩建及地基下沉、主体开裂、外观变形、结构发生变化等情况。(三)是否为农村危旧房,是否存在危房住人的情况,是否采取整治措施。 | ||||
处理建议 | |||||
现场照片(有隐患的至少两张) | |||||
检查人员(签字): | |||||
日期:年月日 |
各村(社区):
现将《城厢镇2022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城厢镇2022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4月29日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当前我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整治,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对全镇范围内的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彻查各类安全隐患,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略) (略) 稳定。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点击查看>> 国信 镇党委书记
钟 团 镇党委副书记 、镇政府镇长
梁忠锋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黄积艺 镇党委副书记
点击查看>> 红媚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点击查看>> 畅恒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许 华 镇党委纪委书记
黎国圣 镇党委组织委员
点击查看>> 丽英 镇党委宣传委员
卢茂伟 镇党委委员、 (略) 长
祥永流 镇政府副镇长
杨智忠 镇政府副镇长
罗志毅 镇乡村建 (略) 主任
成 员:甘汝芬 (略) 区副主任
雷秀香 (略) 区支书、主任
黄礼禄 旺中村支书、主任
林继盛 大林村支书、主任
林笃勤 小林村支书、主任
覃 颖 东安村支书、主任
苏朝山 东信村支书、主任
潘源东 (略) 区支书、主任
张华伟 良兴村支书、主任
周智吉 良一村支书、主任
黄世建 良二村支书、主任
马生利 良安村支书、主任
点击查看>> 松 宝塔村支书、主任
潘其鸿 震东村支书、主任
凌维建 四兴村支书、主任
余传奇 西宁村支书、主任
黄日学 那可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 (略) ,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点击查看>> 畅恒同志担任,镇乡村建 (略) 主任罗志毅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镇乡村建 (略) 成员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做好自建房(特别是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排查时间
2022年5月5日至5月31日。
四、工作内容1.排查对象。 (略) 门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隆安县城范围内( (略) 区、 (略) 区)的自建房由城厢镇政府牵头,联合县级行业主管单位组成排查工作组,开展地毯式排查。城厢镇辖区内15个村(居)委会负责 (略) 有自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
2.排查内容。用作经营的自建危房的排查:特别是将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既有房屋(包括使用预制板或彩钢板建设改造的房屋或临时搭设建筑、经过改造扩建的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老旧房屋等)作为排查的重中之重,集中排查、突出整治。重点排查出租房、 (略) 、幼儿园、 (略) 等 (略) 。非经营性自建危房的排查:针对不用于经营的自建危房,特别是农村危旧房,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坚持做到 “危房不住人”。根据排查成果,各村(社区)要加强配合,对可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进行分类,建立台账。
五、分工情况第一组:震东村
组 长:黄积艺
副组长:莫少华(第一书记)
成 员:苏建新、震东村定工、 (略) 。
第二组:宝塔村
组 长:许家智
副组长:方振强(第一书记)
成 员:任毓隆、宝塔村定工、 (略) 。
第三组:西宁村
组 长: 点击查看>> 日腾
副组长:吴 菁(第一书记)
成 员:乃凤婷、西宁村定工、 (略) 。
第四组:那可村
组 长: 点击查看>> 丽英
副组长:邱育南(第一书记)
成 员:黄 艳、李世明、蒙杨贵、那可村定工、 (略) 。
第五组:四兴村
组 长: 点击查看>> 红媚
副组长:冯俞淇(第一书记)
成 员:张刘晓毓、黄志强、蓝 远、四兴村定工、 (略) 。
第六组:东安村
组 长:许 华
副组长:王小龙(第一书记)
成 员:韦贵平、潘源昌、东安村定工、 (略) 。
第七组:小林村
组 长:罗志毅
副组长:李君威(第一书记)
成 员:黄中呈、小林村定工、 (略) 。
第八组:大林村
组 长:农福金
副组长:涂红政(第一书记)
成 员:黄琪瑛、大林村定工、 (略) 。
第九组:旺中村
组 长:彭乃宏
副组长:梁天文(第一书记)
成 员:黎 赞、旺中村定工、 (略) 。
第十组:东信村
组 长:卢茂伟
副组长:朱宇强(第一书记)
成 员:潘源慧、谢志强、卢虎卿、东信村定工、 (略) 。
第十一组: (略) 区
组 长: 点击查看>> 畅恒
副组长:翟日能(第一书记)
成 员:樊必成、 (略) 区定工、 (略) 。
第十二组:良二村
组 长:杨智忠
副组长:罗 绅(第一书记)
成 员:黄家进、良二村第一书记、定工、 (略) 。
第十三组:良兴村
组 长:黎国圣
副组长:吴 东(第一书记)
成 员:周 锋、潘藤藤、卢红梅、良兴村定工、 (略) 。
第十四组:良一村
组 长:祥永流
副组长:黄桂旦(第一书记)
成 员:温 和、黄远松、颜汉金、良一村定工、 (略) 。
第十五组:良安村
组 长:张祖程
副组长:张 钊(第一书记)
成 员:隆土生、玉旭红、良安村定工、 (略) 。
1.用作经营的自建危房的整治
镇政府、各村(社区)、 (略) 门要严格落实行业领域监督和管理指导责任,加大对用作经营自建房的施工建设、使用安全和经营行为等进行监管,采用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止建设或经营、组织疏导撤离等方式开展整治。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下发整治通知,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及时将信息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责令及时整改。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必要 (略) 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排除或整治的自建房,要立即下达停止使用(经营)通知书,在完成整治前一律停止经营、使用,转移或 (略) 有人员,待消除安全隐患后 (略) 理;对于将危险房屋 (略) ,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 (略) ;同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隐患房屋的安全监控监测,避免出现隐患问题反弹出现,严防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乡村建 (略) 负责协 (略) 门和各村(社区)做好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非经营性自建危房的整治
针对不用于经营的自建危房,特别是农村危旧房,坚持做到 “危房不住人”,要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结合乡村风貌基本整 治“三清三拆”的内容,对排查鉴定发现危险性为D级的危房,镇政府立即组织清退 (略) 有人员, (略) 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并动员农户对危旧房进行拆除;对排查鉴定发现危险性为C级的危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必要时立即组织清退 (略) 有人员,并采取果断措施,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如排查的危房为唯一住房,乡政府要结合农户的实际情况建立好“一户一策”,解决好农户的住房问题,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应及时按程序予以申报,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结合农房管控管理有关规定,乡村建 (略) 要对农村自建房规划用地、建设审批等行为加强监管。
3.抓好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镇乡村建 (略) 要强化对既有房屋安全和新建房屋的现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建房私自改建扩建(拆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房屋结构, (略) 有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组织专家对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勘察鉴定,分级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房屋建设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倒塌、防高坠、防触电等为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工序进行排查,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 (略) 位的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切实提高我镇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汛期房屋安全巡查
各村(社区)要加强汛期重点巡查,密切掌握自建房在台风、暴雨期间受灾发展趋势,全面排查评估自建房受灾风险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尚未拆除的危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解决,严防隐患衍生为重大险情。
依据排查整治结果,镇政府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建立完善整治工作台账,通过开展此次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 (略) 署要求,逐步完善健全我乡自建房屋建设管理和规范标准,建立自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实现规范管理。
六、工作要求(一) (略) 位。各村(社区) (略) 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共同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检查落实,亲自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排查整治工作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走过场、浮于表面、坐而论道等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要加强协调合作。各村(社区)要加强沟通联系,严格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和隆安县关于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略) 署要求,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分享信息,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将各项 (略) 。
附件:隆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适用于乡镇、
农村房屋)
附 件
隆安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适用于乡镇、农村房屋) | |||||
1.基本信息 | |||||
户主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镇 村 屯 | (略) | |||
(略) 码 | 身份属性 | ||||
2.房屋信息 | |||||
层数 | 层 | 总面积 | ㎡ | ||
结构类型 | 是否经过安全鉴定(等级) | ||||
房屋用途 | □经营性(餐馆、旅馆、商业等)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公益类(学校、幼儿园、诊所等) □住宅 □生产 □其他: | ||||
检查情况 | 主要检查内容:(一)重点排查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既有房屋。(二)是否超层、加层、改建、扩建及地基下沉、主体开裂、外观变形、结构发生变化等情况。(三)是否为农村危旧房,是否存在危房住人的情况,是否采取整治措施。 | ||||
处理建议 | |||||
现场照片(有隐患的至少两张) | |||||
检查人员(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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