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金源沟)防洪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金源沟)防洪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东 (略) 关于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金源沟)防洪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 (略) (略)

联系电话:0972-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金源沟)防洪

工程(二期)

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

(略)

青海 (略)

该项目位于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7.863km,两岸修建防洪堤总长 点击查看>> km(其中沟道左岸4.993km,右岸6.919km);新建建筑物29座,其中支沟汇入口15座,农灌引水口2座,交叉建筑物(自来水管) (略) ,人行踏步2座。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沤肥后还田,施工废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堤防、引水口施工时需设导流围堰,施工物料堆放区、防渗旱厕远离水体布设。严禁在河道内倾倒垃圾、施工废料等固体废弃物,严禁在河道水体内冲洗车辆。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现场围挡、 (略) 硬化、裸露地覆盖等“八个100%”要求,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临时工程设施远离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布设。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 (略) 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 (略) 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并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限值要求。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 (略) 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 (略) 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土方不得乱堆乱放,临时堆放需采取遮盖措施,并在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 (略) ,施工便道充分 (略) 、村 (略) 。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使恢复占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拟审批公示:海东 (略) 关于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金源沟)防洪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 (略) (略)

联系电话:0972-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金源沟)防洪

工程(二期)

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

(略)

青海 (略)

该项目位于化隆县金源乡科沿沟,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总长7.863km,两岸修建防洪堤总长 点击查看>> km(其中沟道左岸4.993km,右岸6.919km);新建建筑物29座,其中支沟汇入口15座,农灌引水口2座,交叉建筑物(自来水管) (略) ,人行踏步2座。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沤肥后还田,施工废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堤防、引水口施工时需设导流围堰,施工物料堆放区、防渗旱厕远离水体布设。严禁在河道内倾倒垃圾、施工废料等固体废弃物,严禁在河道水体内冲洗车辆。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实际加强施工现场围挡、 (略) 硬化、裸露地覆盖等“八个100%”要求,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物料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临时工程设施远离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布设。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 (略) 移动机械,规范设置施 (略) 线,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进行施工,并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优化工程施工时间和方式,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限值要求。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 (略) 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 (略) 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土方不得乱堆乱放,临时堆放需采取遮盖措施,并在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优化 (略) ,施工便道充分 (略) 、村 (略) 。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使恢复占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