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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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拟审批公示:海东 (略) 关于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 (略) (略)

联系电话:0972-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

互助县南门峡镇、东和乡、丹麻镇、五十镇

(略)

青海 (略)

项目位于互助县南门峡镇、东和乡、丹麻镇、五十镇,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布置取水口5座,本次新建4座,分别为2#、3#、4#、5#取水口(1#取水口在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田间配套建设项目中已建设)。2#取水口位于北干一期10# (略) 1+219. (略) ,通过新建引水口及入库钢管进入至尼龙沟水库;3#取水口位于北干二期9# (略) ,放水至乔及沟水库调节放水;4#取水口由北干渠28#洞施工支洞出口取水至截当沟水库调节放水;5#取水口位于北干一期32#洞处,该段新建取水口与已建应急供水管道连接,可直接放入本坑沟水库调节供水。

1.施工期修建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材料远离地表水体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措施。

2.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八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 (略) 、作业区、生活区100%进行硬化,裸露土方、砂石等建筑材料100%采取全覆盖,在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渣土车辆100%采取全封闭运输,拆除工程、土方施工开挖、回填100%采取湿法作业,规模以上建筑工程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并与住建、 (略) 门联网,施工现场100%配备控尘专职人员;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

限值要求,并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 (略) 分,剩余施工废料及时清 (略) 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场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拟审批公示:海东 (略) 关于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 (略) (略)

联系电话:0972- 点击查看>>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城镇供水建设项目(互助片区)

互助县南门峡镇、东和乡、丹麻镇、五十镇

(略)

青海 (略)

项目位于互助县南门峡镇、东和乡、丹麻镇、五十镇,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布置取水口5座,本次新建4座,分别为2#、3#、4#、5#取水口(1#取水口在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田间配套建设项目中已建设)。2#取水口位于北干一期10# (略) 1+219. (略) ,通过新建引水口及入库钢管进入至尼龙沟水库;3#取水口位于北干二期9# (略) ,放水至乔及沟水库调节放水;4#取水口由北干渠28#洞施工支洞出口取水至截当沟水库调节放水;5#取水口位于北干一期32#洞处,该段新建取水口与已建应急供水管道连接,可直接放入本坑沟水库调节供水。

1.施工期修建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材料远离地表水体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措施。

2.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八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全封闭设置围挡,施工 (略) 、作业区、生活区100%进行硬化,裸露土方、砂石等建筑材料100%采取全覆盖,在出入口100%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渣土车辆100%采取全封闭运输,拆除工程、土方施工开挖、回填100%采取湿法作业,规模以上建筑工程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并与住建、 (略) 门联网,施工现场100%配备控尘专职人员;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优化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

限值要求,并减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的各项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 (略) 分,剩余施工废料及时清 (略) 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场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施工时要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场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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