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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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 (略)
编制单位成都浚川 (略)
监测单位四川涪圣 (略)
地理位置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说明

乐山市市中 (略)

关于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 年 9 月,《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及《四川省水利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 (略)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乐山市市中 (略) 自主开展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成都浚川 (略) 完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涪圣 (略) 完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2年8月8日在乐山市市中区主持召开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成立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涪圣 (略) 、设计单位四川 (略) 、施工单位四川达 (略) 、监理单位四川元丰 (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成都浚川 (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涪圣 (略) 及特邀专家等代表组成。验收组认为,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除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不作评价外其余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6日

联系电话:0833- 点击查看>> (略)

点击查看>> 乐山市市中 (略)

特此公示。

附件:

1、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市中区,四川,乐山市,乐山

项目: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 (略)
编制单位成都浚川 (略)
监测单位四川涪圣 (略)
地理位置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说明

乐山市市中 (略)

关于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 年 9 月,《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及《四川省水利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 (略)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乐山市市中 (略) 自主开展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成都浚川 (略) 完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涪圣 (略) 完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2年8月8日在乐山市市中区主持召开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成立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涪圣 (略) 、设计单位四川 (略) 、施工单位四川达 (略) 、监理单位四川元丰 (略)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成都浚川 (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涪圣 (略) 及特邀专家等代表组成。验收组认为,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除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不作评价外其余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6日

联系电话:0833- 点击查看>> (略)

点击查看>> 乐山市市中 (略)

特此公示。

附件:

1、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市中区剑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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