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1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2022年8月1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石 (略)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 (略) 改造项目 | 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 内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 院 |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 石 (略) 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23-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内, (略) 路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项 (略) 改造区和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 (略) 改造区将石嘴山市城乡 (略) 公交、客运备品配件仓库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三层;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一层,总高度4.05m。 (略) 改造区可提供667张床位,其中一层提供161张床位,二层提供363张床位,三层提供143张床位。配套建设 (略) 、给排水及消防、供热、供电等管网和配套设备及地上停车位519个。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防护措施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略) (略) 理池应盖板密闭,废气应进行消毒、 (略) 理,其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污染区及缓冲区产生的废气通过高 (略) 理后, (略) 在建筑楼顶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建筑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车辆清洗废 (略) (略) 理,处理后废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排至市政管网,由石嘴山 (略) (略) 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禁止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水泵、离心机、新风机组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 方舱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负压通风系统产生的废 (略) 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集中收集、暂存,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医护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门进行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2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 | 石嘴山市惠农区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 |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 (略) | 宁夏绿源 (略)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16-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本项目建设 (略) 分:(1)项目建设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2.97hm2,采用异位生态修复方式,利用盐湖湖域东南侧的公用设施用地,采用“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的处理工艺。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2.16hm2;表流湿地有效面积为0.12hm2。 (略) 理规模 点击查看>> m3/d;(2)新铺设输水管线约1.3km,输水管径为DN400。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元,占总投资的3.82%,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 (略) 送至宁夏北 (略) 用于惠农区南湖避险搬迁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场地回填以及 (略) (略) 和宁夏 (略) 用于包银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场地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附 (略) (略) 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略) 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方式,选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时要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用于后期临时占地恢复使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3 | 宁夏众鑫 (略) 90 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 | 石嘴山市惠农区 104 煤炭集中加工区 29 号院 | 宁夏众鑫 (略) | 驰久(宁夏) (略) | 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104煤炭集中加工 (略) 院。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亩,建设直径3.6米,长30米煤泥烘干窑三座,新建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建筑物 点击查看>> 平方米;配套建变电系统、道路、卫生设施、环卫绿化、环保系统及安装相关配套设备及设施。项目总投资4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原料库、烘干车间、 (略) 密闭,原料库、成品库配置洒水抑尘设施,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原料库、成品库堆煤起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烘干车间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须符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颗粒物排放限制。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石嘴山 (略) (略) (略) 置,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和石嘴山 (略) (略) 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石嘴山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执行《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 A 级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 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分别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剩余泥渣土的排放手续, (略) 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至垃圾桶后, (略) (略) 理,及时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石 (略)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 (略) 改造项目 | 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 内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 院 |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 石 (略) 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23-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内, (略) 路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项 (略) 改造区和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 (略) 改造区将石嘴山市城乡 (略) 公交、客运备品配件仓库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三层;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一层,总高度4.05m。 (略) 改造区可提供667张床位,其中一层提供161张床位,二层提供363张床位,三层提供143张床位。配套建设 (略) 、给排水及消防、供热、供电等管网和配套设备及地上停车位519个。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防护措施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略) (略) 理池应盖板密闭,废气应进行消毒、 (略) 理,其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污染区及缓冲区产生的废气通过高 (略) 理后, (略) 在建筑楼顶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建筑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车辆清洗废 (略) (略) 理,处理后废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排至市政管网,由石嘴山 (略) (略) 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禁止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水泵、离心机、新风机组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 方舱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负压通风系统产生的废 (略) 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集中收集、暂存,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医护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门进行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2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 | 石嘴山市惠农区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 |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 (略) | 宁夏绿源 (略)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16-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本项目建设 (略) 分:(1)项目建设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2.97hm2,采用异位生态修复方式,利用盐湖湖域东南侧的公用设施用地,采用“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的处理工艺。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2.16hm2;表流湿地有效面积为0.12hm2。 (略) 理规模 点击查看>> m3/d;(2)新铺设输水管线约1.3km,输水管径为DN400。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元,占总投资的3.82%,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 (略) 送至宁夏北 (略) 用于惠农区南湖避险搬迁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场地回填以及 (略) (略) 和宁夏 (略) 用于包银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场地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附 (略) (略) 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略) 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方式,选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时要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用于后期临时占地恢复使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3 | 宁夏众鑫 (略) 90 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 | 石嘴山市惠农区 104 煤炭集中加工区 29 号院 | 宁夏众鑫 (略) | 驰久(宁夏) (略) | 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104煤炭集中加工 (略) 院。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亩,建设直径3.6米,长30米煤泥烘干窑三座,新建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建筑物 点击查看>> 平方米;配套建变电系统、道路、卫生设施、环卫绿化、环保系统及安装相关配套设备及设施。项目总投资4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原料库、烘干车间、 (略) 密闭,原料库、成品库配置洒水抑尘设施,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原料库、成品库堆煤起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烘干车间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须符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颗粒物排放限制。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石嘴山 (略) (略) (略) 置,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和石嘴山 (略) (略) 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石嘴山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执行《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 A 级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 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分别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剩余泥渣土的排放手续, (略) 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至垃圾桶后, (略) (略) 理,及时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石 (略)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 (略) 改造项目 | 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 内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 院 |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 石 (略) 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23-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内, (略) 路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项 (略) 改造区和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 (略) 改造区将石嘴山市城乡 (略) 公交、客运备品配件仓库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三层;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一层,总高度4.05m。 (略) 改造区可提供667张床位,其中一层提供161张床位,二层提供363张床位,三层提供143张床位。配套建设 (略) 、给排水及消防、供热、供电等管网和配套设备及地上停车位519个。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防护措施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略) (略) 理池应盖板密闭,废气应进行消毒、 (略) 理,其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污染区及缓冲区产生的废气通过高 (略) 理后, (略) 在建筑楼顶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建筑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车辆清洗废 (略) (略) 理,处理后废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排至市政管网,由石嘴山 (略) (略) 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禁止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水泵、离心机、新风机组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 方舱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负压通风系统产生的废 (略) 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集中收集、暂存,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医护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门进行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2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 | 石嘴山市惠农区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 |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 (略) | 宁夏绿源 (略)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16-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本项目建设 (略) 分:(1)项目建设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2.97hm2,采用异位生态修复方式,利用盐湖湖域东南侧的公用设施用地,采用“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的处理工艺。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2.16hm2;表流湿地有效面积为0.12hm2。 (略) 理规模 点击查看>> m3/d;(2)新铺设输水管线约1.3km,输水管径为DN400。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元,占总投资的3.82%,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 (略) 送至宁夏北 (略) 用于惠农区南湖避险搬迁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场地回填以及 (略) (略) 和宁夏 (略) 用于包银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场地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附 (略) (略) 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略) 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方式,选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时要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用于后期临时占地恢复使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3 | 宁夏众鑫 (略) 90 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 | 石嘴山市惠农区 104 煤炭集中加工区 29 号院 | 宁夏众鑫 (略) | 驰久(宁夏) (略) | 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104煤炭集中加工 (略) 院。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亩,建设直径3.6米,长30米煤泥烘干窑三座,新建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建筑物 点击查看>> 平方米;配套建变电系统、道路、卫生设施、环卫绿化、环保系统及安装相关配套设备及设施。项目总投资4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原料库、烘干车间、 (略) 密闭,原料库、成品库配置洒水抑尘设施,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原料库、成品库堆煤起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烘干车间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须符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颗粒物排放限制。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石嘴山 (略) (略) (略) 置,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和石嘴山 (略) (略) 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石嘴山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执行《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 A 级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 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分别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剩余泥渣土的排放手续, (略) 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至垃圾桶后, (略) (略) 理,及时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 (略) 拟对石 (略)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 (略) 改造项目 | 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 内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 院 |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 石 (略) 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23-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城乡 (略) 院内, (略) 路北侧, (略) 东侧, (略) 西侧, (略) 南侧。项 (略) 改造区和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 (略) 改造区将石嘴山市城乡 (略) 公交、客运备品配件仓库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三层;新建临时钢结构医护人员办公区,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上一层,总高度4.05m。 (略) 改造区可提供667张床位,其中一层提供161张床位,二层提供363张床位,三层提供143张床位。配套建设 (略) 、给排水及消防、供热、供电等管网和配套设备及地上停车位519个。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防护措施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物料堆加盖苫布等防尘设施,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略) (略) 理池应盖板密闭,废气应进行消毒、 (略) 理,其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污染区及缓冲区产生的废气通过高 (略) 理后, (略) 在建筑楼顶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车辆、建筑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及车辆清洗废 (略) (略) 理,处理后废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排至市政管网,由石嘴山 (略) (略) 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布设高噪声设施位置,严格执行夜间禁止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水泵、离心机、新风机组等易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置隔声间、消音、减震的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 (略) 置。 方舱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负压通风系统产生的废 (略) 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集中收集、暂存,并定期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医护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略) 门进行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2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 | 石嘴山市惠农区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 |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 (略) | 宁夏绿源 (略) | 石嘴山 (略) 理厂尾水人 (略) 理工程(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16-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 (略) 理厂北侧,红沙线以西。本项目建设 (略) 分:(1)项目建设人工湿地总占地面积2.97hm2,采用异位生态修复方式,利用盐湖湖域东南侧的公用设施用地,采用“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的处理工艺。其中,潜流湿地有效面积2.16hm2;表流湿地有效面积为0.12hm2。 (略) 理规模 点击查看>> m3/d;(2)新铺设输水管线约1.3km,输水管径为DN400。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9万元,占总投资的3.82%,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开挖产生的 (略) 送至宁夏北 (略) 用于惠农区南湖避险搬迁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场地回填以及 (略) (略) 和宁夏 (略) 用于包银 (略)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场地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附 (略) (略) 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略) 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方式,选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时要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用于后期临时占地恢复使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七、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3 | 宁夏众鑫 (略) 90 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 | 石嘴山市惠农区 104 煤炭集中加工区 29 号院 | 宁夏众鑫 (略) | 驰久(宁夏) (略) | 宁夏众鑫 (略) 90万吨/年煤泥提质增效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104煤炭集中加工 (略) 院。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5亩,建设直径3.6米,长30米煤泥烘干窑三座,新建车间、仓库、办公区等建筑物 点击查看>> 平方米;配套建变电系统、道路、卫生设施、环卫绿化、环保系统及安装相关配套设备及设施。项目总投资4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固废治理等。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设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原料库、烘干车间、 (略) 密闭,原料库、成品库配置洒水抑尘设施,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原料库、成品库堆煤起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6)无组织排放标准;烘干车间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须符合《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颗粒物排放限制。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石嘴山 (略) (略) (略) 置,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和石嘴山 (略) (略) 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石嘴山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执行《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中 A 级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对高噪设备加装减震垫,以降低噪声源强。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隔振基础,采用弹性支架,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 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运营期噪声排放须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类、分别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好剩余泥渣土的排放手续, (略) 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至垃圾桶后, (略) (略) 理,及时清运。 六、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 (略) 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内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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