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禾中心项目拟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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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禾中心项目拟调整公示

福州 (略) (略) 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于2022年4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点击查看>> (略)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407平方米,容积率3.50,建筑密度 点击查看>> %,绿地率 点击查看>> %,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6平方米。

建设单位申请对 (略) 部优化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平面图变更内容:

1、 (略) 分风井位于建 (略) ,影响入口形象,现对出地面风井位置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地下室发电机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

2、一层平面消防兼安防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环网室轮廓优化调整,消防控制室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高压配电室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环网室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为满足办公指标,现于右侧增加办公门厅;将一层原商业走道归入集中商业,提高商业利用率。

3、取消二~四层 (略) (略) 设备平台,归入商务办公使用;物业管理用房、通信机房移至三层,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通信机房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且三~四层结合立面 (略) 设备平台供商务办公使用;四层平面原茶水间取消,面积归入商务办公。

4、五~九层 (略) (略) 设备平台取消;结合立面 (略) 设备平台供商务办公使用;原茶水间取消,面积归入商务办公。

5、十~十二层结合立面 (略) 设备平台供商务办公使用;原茶水间取消,面积归入商务办公。

6、 (略) 分风机房取消;防护栏杆移至外围。

7、根据以上修改,商业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商务办公面积由 点击查看>> .55㎡变更为 点击查看>> .80㎡。

8、优化绿地布置,绿地率由 点击查看>> %提升至 点击查看>> %。

二、立面图变更内容:

1、结合平面功能将设备平台改为竖向格栅。

2、二~ (略) (略) 设备平台取消;十~十二 (略) 设备平台,立面装饰由穿孔板改为竖向格栅。

3、补充门头造型,强化入口形象。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3.50(不变),建筑密度 点击查看>> %(不变),绿地率 点击查看>> %(增加0.25%),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不变),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3平方米(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6平方米(不变)。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 点击查看>> )。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 (略) 反映(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 (略) 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 (略) 办公地点:闽侯 (略) C栋5-6层,邮编: 点击查看>>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相关图纸

闽侯县自然 (略)

2022年8月5日

福州 (略) (略) 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于2022年4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点击查看>> (略)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9407平方米,容积率3.50,建筑密度 点击查看>> %,绿地率 点击查看>> %,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6平方米。

建设单位申请对 (略) 部优化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平面图变更内容:

1、 (略) 分风井位于建 (略) ,影响入口形象,现对出地面风井位置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地下室发电机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

2、一层平面消防兼安防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环网室轮廓优化调整,消防控制室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高压配电室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环网室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为满足办公指标,现于右侧增加办公门厅;将一层原商业走道归入集中商业,提高商业利用率。

3、取消二~四层 (略) (略) 设备平台,归入商务办公使用;物业管理用房、通信机房移至三层,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通信机房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且三~四层结合立面 (略) 设备平台供商务办公使用;四层平面原茶水间取消,面积归入商务办公。

4、五~九层 (略) (略) 设备平台取消;结合立面 (略) 设备平台供商务办公使用;原茶水间取消,面积归入商务办公。

5、十~十二层结合立面 (略) 设备平台供商务办公使用;原茶水间取消,面积归入商务办公。

6、 (略) 分风机房取消;防护栏杆移至外围。

7、根据以上修改,商业面积由 点击查看>> ㎡变更为 点击查看>> ㎡,商务办公面积由 点击查看>> .55㎡变更为 点击查看>> .80㎡。

8、优化绿地布置,绿地率由 点击查看>> %提升至 点击查看>> %。

二、立面图变更内容:

1、结合平面功能将设备平台改为竖向格栅。

2、二~ (略) (略) 设备平台取消;十~十二 (略) 设备平台,立面装饰由穿孔板改为竖向格栅。

3、补充门头造型,强化入口形象。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3.50(不变),建筑密度 点击查看>> %(不变),绿地率 点击查看>> %(增加0.25%),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不变),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83平方米(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6平方米(不变)。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示地点: (略) 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 点击查看>> )。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 (略) 反映(联系电话:0591- 点击查看>> )。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 (略) 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 (略) 办公地点:闽侯 (略) C栋5-6层,邮编: 点击查看>>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相关图纸

闽侯县自然 (略)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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