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滨江天致小学建设项目“6·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汉中市滨江天致小学建设项目“6·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06月18日17时25分,汉中市滨江天致小学建设项目在风雨操场楼二 (略) 夹层(简称三楼)休息平台上安装消防管道施工过程中, (略) 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汉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滨江新 (略) 及汉中经开区等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06月21日,汉台区政府成立了由汉台 (略) 、汉台区总工会、 (略) (略) 、 (略) 、滨江新 (略) 等单位人员组成的汉中市滨江天致小学建设项目“6·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 (略) 理。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同时邀请工程机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领域3位权威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和综合研判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 (略) 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略) 建设项目于2021年07月15日开工,事故发生当天天致小学风雨操场楼三楼休息平台(下简称三楼平台)处于消防管道安装施工阶段。
2022年06月18日,蒙特尔公司生产经理邓某安排水电工高某、曹某、胡某某、胡某某、祁某某在三楼平台进行消防管道安装。具体分工为:高某(大工)和曹某一组给管道刷漆,祁某某(大工)和胡某某一组给管道安装支架,胡某某配套管子和给喷淋设备套丝。17时25分,搭设在三楼平台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上(移动式操作平台长轴为南北方位,事发前4-5天由祁某某和胡某某二人搭设,中间未曾拆卸),祁某某刚完成消防支架的安装,蹲下准备从移动式操作平台(站位高度距三楼地面高度为4.1m)南部下来时,操作平台突然向西南方位发生倾覆,祁某某随同倾覆的架体越过三楼护栏,坠落在二楼操场地面。 (略) 进行清扫的总包单位工人刘某某听见三层架体倒塌及祁某某坠落声后,立即赶到 (略) ,发 (略) 朝下,头部朝东趴在地上,头部下方有一摊血,身上穿的消防施工工作服,安全帽已经脱离头,帽壳严重破裂。身上戴的安全带除安全绳断裂外,一端系在移动式操作平台上,一端系在祁某某身上。
三楼平台地面配合作业的另一名工人胡某某被倾覆操作平台上落下的电锤砸伤,蒙特 (略) 经理邓某赶到现场后同附近工人将伤者抬下放在救护车里 (略) 医院进行治疗。
(二)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17时27分天? (略) 工人刘某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7时40分, (略) 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医学诊断,宣告祁某某生理性死亡,伤者胡某某被 (略) 医院救治。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事故操作平台组合使用不当
①施工现场层高6.5m,管道架安装最高位置距地面6.2m, (略) 立位置最低高度应为4.5m。而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度(两层门架加脚轮)仅为3.6m,故作业人员将脚手板搭设在两端护栏的横撑上(护栏上下横撑距地面高度为4.5m和4.1m),导致操作平台高宽比增大为4.5:1或4:1,超过《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宽比不应大于2:1”的规定的2倍多,这是造成操作平台倾覆的直接因素。
②由于施工人员将脚手板搭设在操作平台护栏横撑上,作业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是造成遇难者安全绳断裂的主要因素。
2、事故操作平台结构存在缺陷
①事故操作平台结构设计不符合《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6”条的规定,在操作平台长轴方向未设置横撑,仅采用2组(φ22mm镀锌钢管)剪刀撑进行铰接连接,导致架体强度不够、结构稳定性差。
②《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2.2”条规定“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而事故操作平台脚轮未独立与架体连接,则是直接将脚轮插入立柱中,造成脚轮承载受力。且脚轮轴直径小于立柱内径8mm,管、轴间隙大,难以保证操作平台作业中的稳定性和垂直度。
③《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2”条规定操作平台“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大于80mm”,而事故操作平台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为200mm,加大了操作平台不稳定性的因素。
④事故操作平台仅在长轴两端设置护栏,且护栏高度为1.0m,不符合《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6”条规定的操作平台四周设置护栏和护栏高度为1.2m的规定。
(二)事故间接原因
蒙特尔公司、泰烜公司、 (略) 部分程度存在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
(三)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 (略) 理建议
(一)事 (略) 理建议
1、祁某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水电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违规搭设和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胡某某,男,群众,男,群众,蒙特尔公司水电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违规搭设和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未制 (略) 作业不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略) 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管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3、张某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消防管道安装作业中的违章作业行为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情况,未有效督促作业人员祁某某正确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略) 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管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4、韩某某,女,群众,蒙特尔公司天致小学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技术负责人,未履行技术负责人技术审查责任,长期未参与消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交底为代签,安全责任未有效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5、刘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天致小学建设项目消防工程项目经理,未履行项目经理现场管理责任,长期未参与消 (略) 管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缺失,安全责任未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6、屈某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法》进行过学习,不清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作为消防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成立消 (略) 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为一纸空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由汉台 (略) (略) 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7、岳某某,男,中共党员, (略) 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全 (略) 进度、质量、安全的职责,对项目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不力,对施工现场检查不深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8、刘某,男,群众, (略) 项目安全员,未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有漏洞,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消防分包作业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消防管道安装作业中的违章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陕西 (略) (略) 有关安全管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9、张某某,男,中共党员,汉中市 (略) 总监。对消防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失察失管,未及时下达书面整 (略) 负责人在岗履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进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10、詹某,男,群众,汉中市 (略) 土建专监,未对消防分包进行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导致不符合规范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进入现场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略) 依据公司有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对以上在调查中涉及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和线索材料,建议按管理权限移交纪 (略) 理。
(二)事故 (略) 理建议
(1)蒙特尔公司,作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购买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移动式操作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 (略) 予以五十万元罚款。
(2)泰烜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督促分包单位整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略) 限期整改,同 (略) 作出书面检查。
(略)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略) 罚,处理结果报市安委办,函告汉台区安委办。
(3) (略) ,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略) 安全管理存在疏漏的行为失察失管。没有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略) 限期整改,同 (略) 作出书面检查。 (略)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略) 罚,处理结果报市安委办,函告汉台区安委办。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有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略) 门和各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充分认识到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始终将安全生产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 (略) 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实际需 (略) 的技术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和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督促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 (略) 点击查看>> 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图纸和施工方案施工。
(二)规范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理,切实发挥监理管控作用。各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工程定额工期,严禁在未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的情况下压缩工期,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供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对工程总承包、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监理单位要完善相关监理制度,强化对派驻项目现场的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和管理,确保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切实发挥施工现场监理管控作用。项目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等相关标准,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及细则,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材料检验等制度,对关键 (略) 位 (略) 监理。强化施工设备进场验收制度,对进场的设备使用前组织相关方进行验收,核查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对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设备,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单位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向建设单位 (略) 门报告。
(三)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水平。各建筑业企业要准确把握工程总承包内涵,高度重视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规章规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排查现有分包单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全面审核现 (略) 点击查看>> 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各类分包单位的考核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盲点,杜绝同类型事故的再度发生。
(四)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各建筑业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设备,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施工工艺、设备设施、现场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界定确定安全风险类别。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有效管控,逐一落实企业、 (略) 、 (略) 点击查看>> 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存有重大危险源的 (略) 位的重点管控,在施工期间要专人现场带班管理。要健全完善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特别是对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深基 (略) 位应重点定期排查。施工企业应及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汉中滨江新区管委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坚决破解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坚决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的问题。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停产整顿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直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 (略) 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企业职工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新颁布刑法修正案有关安全生产条款,推动企业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内生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22年06月18日17时25分,汉中市滨江天致小学建设项目在风雨操场楼二 (略) 夹层(简称三楼)休息平台上安装消防管道施工过程中, (略) 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汉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滨江新 (略) 及汉中经开区等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06月21日,汉台区政府成立了由汉台 (略) 、汉台区总工会、 (略) (略) 、 (略) 、滨江新 (略) 等单位人员组成的汉中市滨江天致小学建设项目“6·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 (略) 理。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同时邀请工程机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领域3位权威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和综合研判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 (略) 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略) 建设项目于2021年07月15日开工,事故发生当天天致小学风雨操场楼三楼休息平台(下简称三楼平台)处于消防管道安装施工阶段。
2022年06月18日,蒙特尔公司生产经理邓某安排水电工高某、曹某、胡某某、胡某某、祁某某在三楼平台进行消防管道安装。具体分工为:高某(大工)和曹某一组给管道刷漆,祁某某(大工)和胡某某一组给管道安装支架,胡某某配套管子和给喷淋设备套丝。17时25分,搭设在三楼平台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上(移动式操作平台长轴为南北方位,事发前4-5天由祁某某和胡某某二人搭设,中间未曾拆卸),祁某某刚完成消防支架的安装,蹲下准备从移动式操作平台(站位高度距三楼地面高度为4.1m)南部下来时,操作平台突然向西南方位发生倾覆,祁某某随同倾覆的架体越过三楼护栏,坠落在二楼操场地面。 (略) 进行清扫的总包单位工人刘某某听见三层架体倒塌及祁某某坠落声后,立即赶到 (略) ,发 (略) 朝下,头部朝东趴在地上,头部下方有一摊血,身上穿的消防施工工作服,安全帽已经脱离头,帽壳严重破裂。身上戴的安全带除安全绳断裂外,一端系在移动式操作平台上,一端系在祁某某身上。
三楼平台地面配合作业的另一名工人胡某某被倾覆操作平台上落下的电锤砸伤,蒙特 (略) 经理邓某赶到现场后同附近工人将伤者抬下放在救护车里 (略) 医院进行治疗。
(二)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17时27分天? (略) 工人刘某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7时40分, (略) 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经医护人员医学诊断,宣告祁某某生理性死亡,伤者胡某某被 (略) 医院救治。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1、事故操作平台组合使用不当
①施工现场层高6.5m,管道架安装最高位置距地面6.2m, (略) 立位置最低高度应为4.5m。而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度(两层门架加脚轮)仅为3.6m,故作业人员将脚手板搭设在两端护栏的横撑上(护栏上下横撑距地面高度为4.5m和4.1m),导致操作平台高宽比增大为4.5:1或4:1,超过《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宽比不应大于2:1”的规定的2倍多,这是造成操作平台倾覆的直接因素。
②由于施工人员将脚手板搭设在操作平台护栏横撑上,作业人员安全带低挂高用是造成遇难者安全绳断裂的主要因素。
2、事故操作平台结构存在缺陷
①事故操作平台结构设计不符合《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6”条的规定,在操作平台长轴方向未设置横撑,仅采用2组(φ22mm镀锌钢管)剪刀撑进行铰接连接,导致架体强度不够、结构稳定性差。
②《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2.2”条规定“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固。”?而事故操作平台脚轮未独立与架体连接,则是直接将脚轮插入立柱中,造成脚轮承载受力。且脚轮轴直径小于立柱内径8mm,管、轴间隙大,难以保证操作平台作业中的稳定性和垂直度。
③《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2”条规定操作平台“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大于80mm”,而事故操作平台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为200mm,加大了操作平台不稳定性的因素。
④事故操作平台仅在长轴两端设置护栏,且护栏高度为1.0m,不符合《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6.2.6”条规定的操作平台四周设置护栏和护栏高度为1.2m的规定。
(二)事故间接原因
蒙特尔公司、泰烜公司、 (略) 部分程度存在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
(三)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 (略) 理建议
(一)事 (略) 理建议
1、祁某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水电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违规搭设和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胡某某,男,群众,男,群众,蒙特尔公司水电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认真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违规搭设和使用移动式操作平台,未制 (略) 作业不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略) 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管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3、张某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消防管道安装作业中的违章作业行为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情况,未有效督促作业人员祁某某正确使用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略) 依据公司有关安全管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4、韩某某,女,群众,蒙特尔公司天致小学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技术负责人,未履行技术负责人技术审查责任,长期未参与消防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交底为代签,安全责任未有效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5、刘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天致小学建设项目消防工程项目经理,未履行项目经理现场管理责任,长期未参与消 (略) 管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缺失,安全责任未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6、屈某某,男,群众,蒙特尔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法》进行过学习,不清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作为消防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成立消 (略) 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为一纸空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建议由汉台 (略) (略) 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7、岳某某,男,中共党员, (略) 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全 (略) 进度、质量、安全的职责,对项目分包单位监督管理不力,对施工现场检查不深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8、刘某,男,群众, (略) 项目安全员,未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有漏洞,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消防分包作业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消防管道安装作业中的违章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陕西 (略) (略) 有关安全管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9、张某某,男,中共党员,汉中市 (略) 总监。对消防分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失察失管,未及时下达书面整 (略) 负责人在岗履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进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略) 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10、詹某,男,群众,汉中市 (略) 土建专监,未对消防分包进行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导致不符合规范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进入现场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略) 依据公司有 (略) 理, (略) 理结果书面报汉台区安委办备案。
对以上在调查中涉及有关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和线索材料,建议按管理权限移交纪 (略) 理。
(二)事故 (略) 理建议
(1)蒙特尔公司,作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购买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移动式操作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 (略) 予以五十万元罚款。
(2)泰烜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督促分包单位整改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略) 限期整改,同 (略) 作出书面检查。
(略)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略) 罚,处理结果报市安委办,函告汉台区安委办。
(3) (略) ,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略) 安全管理存在疏漏的行为失察失管。没有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略) 限期整改,同 (略) 作出书面检查。 (略) 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略) 罚,处理结果报市安委办,函告汉台区安委办。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有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略) 门和各建筑业企业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充分认识到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始终将安全生产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 (略) 门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施工实际需 (略) 的技术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和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督促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 (略) 点击查看>> 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图纸和施工方案施工。
(二)规范建设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理,切实发挥监理管控作用。各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工程定额工期,严禁在未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的情况下压缩工期,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供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加强对工程总承包、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监理单位要完善相关监理制度,强化对派驻项目现场的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和管理,确保和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切实发挥施工现场监理管控作用。项目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等相关标准,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及细则,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材料检验等制度,对关键 (略) 位 (略) 监理。强化施工设备进场验收制度,对进场的设备使用前组织相关方进行验收,核查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资料,对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设备,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单位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情况,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向建设单位 (略) 门报告。
(三)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水平。各建筑业企业要准确把握工程总承包内涵,高度重视总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完善规章规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排查现有分包单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全面审核现 (略) 点击查看>> 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各类分包单位的考核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盲点,杜绝同类型事故的再度发生。
(四)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各建筑业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设备,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施工工艺、设备设施、现场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界定确定安全风险类别。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有效管控,逐一落实企业、 (略) 、 (略) 点击查看>> 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存有重大危险源的 (略) 位的重点管控,在施工期间要专人现场带班管理。要健全完善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特别是对起重机械、模板脚手架、深基 (略) 位应重点定期排查。施工企业应及时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汉中滨江新区管委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坚决破解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坚决解决执法检查“宽松软”的问题。要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停产整顿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直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 (略) 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企业职工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新颁布刑法修正案有关安全生产条款,推动企业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内生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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