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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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 (略) , (略) :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要求,为落实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1日

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人工授精技术推广,提高生猪良种利用率,提升生猪生产发展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使用良种猪精液,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2022年,计划对15万头以上使用良种猪精液的能繁母猪进行补贴。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双城、巴彦、龙江、依安、甘南、讷河、肇州、佳木斯郊区、宾县、桦南、北林、望奎、兰西、青冈、安达、肇东等16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中择优选择生猪改良积极性高,有明确改良计划的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二)补贴对象

项目县(市、区)2022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项目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存栏规模标准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补贴标准

每头能繁母猪一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不超过10元,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不超过40元。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县遴选

采取县级申报、市级初评、省级综合评定方式,遴选项目县。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良计划等,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资金筹措情况择优遴选项目县。

(二)制定县级方案

各项目县根据本方案及当地生产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和改良计划,方 (略) 门职责、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供精单位、实施程序、核查验收、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内容。改良计划中要包括改良现状、总体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养殖场(户)申报

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按照项目县(市、区)具体要求如实申报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数量,出具承诺书(样式由项目县自行确定),并需在智慧龙牧APP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四)数据核实

项目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户)申报享受补贴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凭证留存归档,并将核实结果报市 (略) 门进行审核。

(五)结果公示

项目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将经市 (略) 门审核后的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补贴能繁母猪数量、拟补贴金额等在当地有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略) 会监督。

(六)拨付资金

项目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核实结果 (略) 门, (略) 门按程序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四、时间安排

各国家级生 (略) 在市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初评后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改良计划报省农业农村厅评审(每县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胶订成册,附上目录,标注页码。电子版材料以PDF格式同时上报)。各项目县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核实、公示工作,并将核实结果报市 (略) 门进行审核。市 (略) 门于2023年2月10日前反馈项目县审核结果。项目县于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良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略) 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按程序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略) 门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项目县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广泛宣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内容及管理规定。及时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养殖户知情、受益。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略) 门要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地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省农业农村厅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略) 门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对占用、虚报、冒领等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县资格。

(四)强化绩效考核

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全面梳理总结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总结报告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 (略) 门。市 (略) 门依据县级自评材料,结合实地随机抽查,开展项目初评和监督检查,形成市级初评总结报告,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和抽查工作,绩效评价和抽查结果通报全省,并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安排挂钩。

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 (略) , (略) :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要求,为落实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充分发挥政策效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1日

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人工授精技术推广,提高生猪良种利用率,提升生猪生产发展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 (略)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推广使用良种猪精液,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稳定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2022年,计划对15万头以上使用良种猪精液的能繁母猪进行补贴。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双城、巴彦、龙江、依安、甘南、讷河、肇州、佳木斯郊区、宾县、桦南、北林、望奎、兰西、青冈、安达、肇东等16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中择优选择生猪改良积极性高,有明确改良计划的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二)补贴对象

项目县(市、区)2022年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项目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存栏规模标准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补贴标准

每头能繁母猪一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不超过10元,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不超过40元。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县遴选

采取县级申报、市级初评、省级综合评定方式,遴选项目县。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改良计划等,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资金筹措情况择优遴选项目县。

(二)制定县级方案

各项目县根据本方案及当地生产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和改良计划,方 (略) 门职责、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供精单位、实施程序、核查验收、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内容。改良计划中要包括改良现状、总体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养殖场(户)申报

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按照项目县(市、区)具体要求如实申报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数量,出具承诺书(样式由项目县自行确定),并需在智慧龙牧APP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

(四)数据核实

项目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户)申报享受补贴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凭证留存归档,并将核实结果报市 (略) 门进行审核。

(五)结果公示

项目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将经市 (略) 门审核后的补贴养殖场(户)的名称、补贴能繁母猪数量、拟补贴金额等在当地有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略) 会监督。

(六)拨付资金

项目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核实结果 (略) 门, (略) 门按程序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四、时间安排

各国家级生 (略) 在市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初评后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改良计划报省农业农村厅评审(每县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胶订成册,附上目录,标注页码。电子版材料以PDF格式同时上报)。各项目县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核实、公示工作,并将核实结果报市 (略) 门进行审核。市 (略) 门于2023年2月10日前反馈项目县审核结果。项目县于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良种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略) 门负责项目资金管理,按程序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略) 门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项目县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广泛宣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内容及管理规定。及时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养殖户知情、受益。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 (略) 门要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地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程序,确保操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省农业农村厅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略) 门加强资金监管工作。对占用、虚报、冒领等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县资格。

(四)强化绩效考核

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全面梳理总结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总结报告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 (略) 门。市 (略) 门依据县级自评材料,结合实地随机抽查,开展项目初评和监督检查,形成市级初评总结报告,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和抽查工作,绩效评价和抽查结果通报全省,并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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