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抚顺市东洲区城乡管理局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审批公示
东洲区—抚顺市东洲区城乡管理局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 (略) 对抚顺市东洲 (略) 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 点击查看>> (抚顺 (略) (略) )
关于抚顺市东洲 (略)
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抚顺市东洲 (略) :
你局报送的《抚顺市东洲 (略) 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一、海新河干流(东洲段)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及河道两岸生态防护综合治理。项目起点为海新河在东洲区界内起点碾三线,终点为海新街桥。治理河道长度3.315km,清淤治理长度3.315km,对河道两岸进行生态防护综合治理。其中左岸防护长度为 点击查看>> m(其中蜂格护坡 点击查看>> m,绿滨垫护坡 点击查看>> m),右岸防护长度为 点击查看>> m(其中蜂格护坡 点击查看>> m,绿滨垫护坡 点击查看>> m)。清淤量 3.446 万 m3。种植湿生植物1.326 万m2,缀花草坪1.967 万m2,时令花卉4.174 万m2。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依据抚顺市生态环 (略)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场地要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施工现 (略) 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员工村及段施工场界分段设置标准围挡,每段长度50m,高2.5m。
2、项目施工场地区要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 (略) 理;护岸工程施工在河道主河槽附近,要规范施工,严禁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海新河河道内污染河流水质;施工期废水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等,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废水由 (略) 理后,用于洒水、绿化;汛期不许施工。
3、项目要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停止施工。
4、项目各施工场地要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垃圾场。
5、对施工临时占地必须进行恢复,恢复河道原有功能,对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播撒草籽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经检查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 (略) 对抚顺市东洲 (略) 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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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 (略) :
你局报送的《抚顺市东洲 (略) 2021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Ⅱ-6-b浑河支流海新河治理项目(东洲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
一、海新河干流(东洲段)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及河道两岸生态防护综合治理。项目起点为海新河在东洲区界内起点碾三线,终点为海新街桥。治理河道长度3.315km,清淤治理长度3.315km,对河道两岸进行生态防护综合治理。其中左岸防护长度为 点击查看>> m(其中蜂格护坡 点击查看>> m,绿滨垫护坡 点击查看>> m),右岸防护长度为 点击查看>> m(其中蜂格护坡 点击查看>> m,绿滨垫护坡 点击查看>> m)。清淤量 3.446 万 m3。种植湿生植物1.326 万m2,缀花草坪1.967 万m2,时令花卉4.174 万m2。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
二、依据抚顺市生态环 (略)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场地要用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施工现 (略) 泥土及时清理;在临近员工村及段施工场界分段设置标准围挡,每段长度50m,高2.5m。
2、项目施工场地区要 (略)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略) , (略) 理;护岸工程施工在河道主河槽附近,要规范施工,严禁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海新河河道内污染河流水质;施工期废水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等,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废水由 (略) 理后,用于洒水、绿化;汛期不许施工。
3、项目要采用低噪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降低噪声;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强噪声源的设备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停止施工。
4、项目各施工场地要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统一运至垃圾场。
5、对施工临时占地必须进行恢复,恢复河道原有功能,对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播撒草籽等。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经检查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生产运行。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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