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凡河新区汇景墅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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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凡河新区汇景墅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调查单位:中北环(辽宁) (略)

铁岭市凡河新区汇景墅西侧地块(以下简称“汇景墅西地块”)位于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 (略) 南侧12米, (略) 西侧12米, (略) 北侧15米, (略) 东侧30米,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地理坐标:东经123°43′ 点击查看>> ″,北纬42°14′ 点击查看>> ″,该地块原属于凡河镇得胜台村和长沟沿村农用地,于2022年6月30日由铁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划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东侧为汇景墅已建成居民区,南侧、西侧、北侧均为未被利用的空地。项目地块相邻地块不存在生产企业、 (略) 、无污灌渠、无集 (略) 或锅炉房等建设项目,地块内无外来回填土。东侧220m为天水河,北侧230m为莲花湿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对目标地块及其相邻地块进行现场勘查,人员访谈,问卷调查相结合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综合考虑调查地块污染源和区域环境等因素,得出土壤调查第一阶段的结论为:

项目地块2011年至今项目地块一直为农用地,用于农业种植。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生产活动,不涉及任何危险化学品的泄露,不会有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残留而使项目地块以及地块周边受到污染。

通过以上结果的详细分析,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住宅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铁岭市,铁岭

委托单位: (略)

调查单位:中北环(辽宁) (略)

铁岭市凡河新区汇景墅西侧地块(以下简称“汇景墅西地块”)位于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 (略) 南侧12米, (略) 西侧12米, (略) 北侧15米, (略) 东侧30米,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地理坐标:东经123°43′ 点击查看>> ″,北纬42°14′ 点击查看>> ″,该地块原属于凡河镇得胜台村和长沟沿村农用地,于2022年6月30日由铁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划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东侧为汇景墅已建成居民区,南侧、西侧、北侧均为未被利用的空地。项目地块相邻地块不存在生产企业、 (略) 、无污灌渠、无集 (略) 或锅炉房等建设项目,地块内无外来回填土。东侧220m为天水河,北侧230m为莲花湿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点击查看>> -2019),对目标地块及其相邻地块进行现场勘查,人员访谈,问卷调查相结合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综合考虑调查地块污染源和区域环境等因素,得出土壤调查第一阶段的结论为:

项目地块2011年至今项目地块一直为农用地,用于农业种植。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生产活动,不涉及任何危险化学品的泄露,不会有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残留而使项目地块以及地块周边受到污染。

通过以上结果的详细分析,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住宅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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