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大通县农文旅融合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2年大通县农文旅融合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蔡强年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 (略)
七、实施期限
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约 点击查看>> 亩),建设内容:铺设给水管1556米、 (略) 1400米、路面改造4500平方米、
9000平方米钢结构构筑物一架、照明设施70组、智能化设备系统1套及其他必要设施设备。
九、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点击查看>> 万元,其它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略) 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每年可吸引30万客流量,增加场地租金收入80万,项目可提供200个就业岗位,间接辐射带动800-1000人就业,年产生效益不低于1000万,可带动周边村群众农副产品销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农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受益对象
选定大通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薄弱的5个村(可按年度调整受益村),带动村集体发展,受益对象为选定 (略) 有农户。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建 (略) 有投资及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试运营阶段预计年增租金收入80万元,解决当地约200人的就业。
十三、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及《关于印 (略) 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 (略) 有,由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十四、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受益村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将收益重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优先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8月12日
一、项目名称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蔡强年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 (略)
七、实施期限
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约 点击查看>> 亩),建设内容:铺设给水管1556米、 (略) 1400米、路面改造4500平方米、
9000平方米钢结构构筑物一架、照明设施70组、智能化设备系统1套及其他必要设施设备。
九、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点击查看>> 万元,其它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略) 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每年可吸引30万客流量,增加场地租金收入80万,项目可提供200个就业岗位,间接辐射带动800-1000人就业,年产生效益不低于1000万,可带动周边村群众农副产品销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农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一、受益对象
选定大通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薄弱的5个村(可按年度调整受益村),带动村集体发展,受益对象为选定 (略) 有农户。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建 (略) 有投资及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试运营阶段预计年增租金收入80万元,解决当地约200人的就业。
十三、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及《关于印 (略) 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 (略) 有,由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十四、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受益村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将收益重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优先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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