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花儿之乡”柏木沟树蛙部落民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关于2022年“花儿之乡”柏木沟树蛙部落民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蔡强年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斜沟乡上窑洞村
七、实施期限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斜沟乡上窑洞村,占地约 点击查看>> 亩。主要建设装配式公 (略) 、树蛙特色现代装配式民宿8 栋 (三角屋6
栋、荷叶屋2栋)、给水管380米、污水管250米、 (略) 900 米、变压器1台、停车场、泛光照明、灭火器、垃圾桶、监控等相关设备。
九、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 (略) 协作资金700万元,申请国家专项或地方自筹资金50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年吸引高端消费流量6000人次,预计年营业收入300余万元,可提供50个就业岗位,带动周边乡村农家乐增加收入,促进农户农产品销售。
十一、受益对象
选定大通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薄弱的3个村(可按年度调整受益村),带动村集体发展,受益对象为选定 (略) 有农户。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建 (略) 有投资及建设内容,带动县域内三个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收入,提供50个就业岗位,增加务工收入150万元。
十三、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及《关于印 (略) 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项目竣工验收后, (略) 协作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 (略) 有,由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十四、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受益村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将项目收益重点用于选定经济较为薄弱的三个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吸纳当地约50名村民就业,增加农户经济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8月12日
一、项目名称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蔡强年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斜沟乡上窑洞村
七、实施期限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斜沟乡上窑洞村,占地约 点击查看>> 亩。主要建设装配式公 (略) 、树蛙特色现代装配式民宿8 栋 (三角屋6
栋、荷叶屋2栋)、给水管380米、污水管250米、 (略) 900 米、变压器1台、停车场、泛光照明、灭火器、垃圾桶、监控等相关设备。
九、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 (略) 协作资金700万元,申请国家专项或地方自筹资金50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年吸引高端消费流量6000人次,预计年营业收入300余万元,可提供50个就业岗位,带动周边乡村农家乐增加收入,促进农户农产品销售。
十一、受益对象
选定大通县区域内村集体经济薄弱的3个村(可按年度调整受益村),带动村集体发展,受益对象为选定 (略) 有农户。
十二、绩效目标
项目建 (略) 有投资及建设内容,带动县域内三个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经济收入,提供50个就业岗位,增加务工收入150万元。
十三、运行机制
根据《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 (略)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及《关于印 (略) 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2021〕 (略) )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项目竣工验收后, (略) 协作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 (略) 有,由青海数字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十四、联农带农机制
(一)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鼓励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及农户参与工程建设,实行同工同酬,劳务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工平均工资水平。
(二)受益村按照“四议两公开”方式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将项目收益重点用于选定经济较为薄弱的三个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吸纳当地约50名村民就业,增加农户经济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 (略)
2022年8月12日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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