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关于罗城东门镇大勒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罗)环审〔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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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罗城生态环境局关于罗城东门镇大勒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罗)环审〔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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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提交的《罗城东门镇大勒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作如下批复:

一、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为新建性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东门镇勒俄村勒党小洞屯西面山坡上。项目用地面积0.0656K㎡,开采标高+ 点击查看>> m~+400m,矿区总保有资源储量 点击查看>> 万吨,可采储量 点击查看>> 万吨,矿山服务年限13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矿石量50万吨,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开采平台、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包含临时堆料场、粉仓、加工区、空压机房、地磅、清洗平台等,辅助工程包括临时办公生活区、空压机房、变压器、储油库、 (略) 、洗车平台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布袋除尘器、防尘罩、喷淋降尘设施、淋溶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化粪池、排土场、表土场、生活垃圾箱、危废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7.29%。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地方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地方特有物种和名木。项目周边500m内居民点有东北 (略) 的谭翁屯(约33人,饮用山泉水),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地表水河流。

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按照该《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营运期严格执行矿山开采方案,合理规划开采范围, (略) 、国道等可视范围内开采矿石。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对自然景观和植被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在开采区周围建设排水截流沟,防止地表水流入矿区,引起水土流失,切实做好矿区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 (略) 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淋溶水、矿坑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淋溶水、矿坑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得外排地表水体。

(三)开采、破碎工序、产品堆场、弃渣场须采用湿式喷淋降尘法,破碎机、筛选机、传送带等须采取密闭防尘措施;破碎、筛分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湿式作业等措施以控制扬尘,装卸运输要落实防散落措施, (略) (略) (略) 理。

(四)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矿石运输要避开夜间时段,以减轻矿石运输交 (略) 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规 (略) 置设施。矿山开采产生 (略) 堆存于表土堆场内,用作矿山后期土地复垦。 (略) 堆存于弃渣场内,并 (略) 、平整场地、回填采空区等,禁止随意倾倒,废渣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堆场挡墙高度。沉淀池污泥须定期清掏运至表土堆场堆放,杜绝引发二次环境问题。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与石粉外售,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并定期运至附近村屯生活垃圾 (略) 理。表土堆场、弃渣场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堆场地面须硬化,周边要设置完善的截排水系统,建设挡雨设施,防止雨水进入堆场内。

(六)搭建棚式矿石堆场,建设挡雨设施,周边要设置完善的截排洪沟渠,并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避免矿石露天堆放,减少面源污染。

四、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 (略) (略) ),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 (略) 置,确保环境安全;运营期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并设立标识、建立台账及实行专人管理。

七、项目开工建 (略) 进行开工备案。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及本批复相关要求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并以书 (略) 备案,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 (略) 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生 (略) 门的监督管理。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河池市罗 (略)

2022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罗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

河池市罗 (略) 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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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 点击查看>> (略) :

你公司提交的《罗城东门镇大勒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作如下批复:

一、项目(项目代码:2205-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为新建性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东门镇勒俄村勒党小洞屯西面山坡上。项目用地面积0.0656K㎡,开采标高+ 点击查看>> m~+400m,矿区总保有资源储量 点击查看>> 万吨,可采储量 点击查看>> 万吨,矿山服务年限13年,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矿石量50万吨,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包括开采平台、工业场地,工业场地包含临时堆料场、粉仓、加工区、空压机房、地磅、清洗平台等,辅助工程包括临时办公生活区、空压机房、变压器、储油库、 (略) 、洗车平台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布袋除尘器、防尘罩、喷淋降尘设施、淋溶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化粪池、排土场、表土场、生活垃圾箱、危废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环保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7.29%。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地方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地方特有物种和名木。项目周边500m内居民点有东北 (略) 的谭翁屯(约33人,饮用山泉水),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无地表水河流。

二、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按照该《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建设。

三、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营运期严格执行矿山开采方案,合理规划开采范围, (略) 、国道等可视范围内开采矿石。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对自然景观和植被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在开采区周围建设排水截流沟,防止地表水流入矿区,引起水土流失,切实做好矿区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 (略) 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淋溶水、矿坑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淋溶水、矿坑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得外排地表水体。

(三)开采、破碎工序、产品堆场、弃渣场须采用湿式喷淋降尘法,破碎机、筛选机、传送带等须采取密闭防尘措施;破碎、筛分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湿式作业等措施以控制扬尘,装卸运输要落实防散落措施, (略) (略) (略) 理。

(四)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车辆通过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矿石运输要避开夜间时段,以减轻矿石运输交 (略) 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规 (略) 置设施。矿山开采产生 (略) 堆存于表土堆场内,用作矿山后期土地复垦。 (略) 堆存于弃渣场内,并 (略) 、平整场地、回填采空区等,禁止随意倾倒,废渣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堆场挡墙高度。沉淀池污泥须定期清掏运至表土堆场堆放,杜绝引发二次环境问题。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与石粉外售,生活垃圾集中堆存,并定期运至附近村屯生活垃圾 (略) 理。表土堆场、弃渣场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堆场地面须硬化,周边要设置完善的截排水系统,建设挡雨设施,防止雨水进入堆场内。

(六)搭建棚式矿石堆场,建设挡雨设施,周边要设置完善的截排洪沟渠,并对堆场地面进行硬化,避免矿石露天堆放,减少面源污染。

四、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略) ),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 (略) (略) ),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 (略) 置,确保环境安全;运营期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管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并设立标识、建立台账及实行专人管理。

七、项目开工建 (略) 进行开工备案。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及本批复相关要求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并以书 (略) 备案,同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报排污许可证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 (略) 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生 (略) 门的监督管理。

九、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河池市罗 (略)

2022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罗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

河池市罗 (略) 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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