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关于做好2022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关于做好2022年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等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兰环委发〔2022〕 (略) ),更新了我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0家(详见附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履行法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以下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于年底前 (略) 门书面报告排放情况。

(二)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 (略) 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隐患设施的,尽快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装置。

(三)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略) 会公开,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监测数据报市区两 (略) 门备案。

(四)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在拆除活动前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略) 、 (略) 备案并实施。

(五)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发生变更或者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报市区两 (略) 门备案。

(六)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迹象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规定及时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新纳入的重点监管单位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编制隐患排查 (略) 报备。

附件:1、红古区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2、《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3、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兰州 (略) (略)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

红古区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备注

1

兰州市红古 (略) 平安镇支沟污染物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2

兰州市红古 (略) 红古镇支沟污染物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3

兰州市红古 (略) 花庄镇支沟污染物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4

兰州市红古 (略) (海石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5

兰州市红古 (略) (窑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6

北京铝能 (略) 兰州分公司

2022年新增

7

甘肃 (略)

2022年新增

8

甘肃 (略)

2022年新增

9

(略)

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

10

方大炭素新 (略)

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

各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兰环委发〔2022〕 (略) ),更新了我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0家(详见附件)。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履行法定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以下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于年底前 (略) 门书面报告排放情况。

(二)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 (略) 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隐患设施的,尽快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装置。

(三)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 (略) 会公开,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监测数据报市区两 (略) 门备案。

(四)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在拆除活动前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略) (略) 、 (略) 备案并实施。

(五)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发生变更或者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报市区两 (略) 门备案。

(六)重点单位在隐患排查、监测等活动中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有污染迹象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并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规定及时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新纳入的重点监管单位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编制隐患排查 (略) 报备。

附件:1、红古区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2、《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

3、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兰州 (略) (略)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

红古区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

备注

1

兰州市红古 (略) 平安镇支沟污染物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2

兰州市红古 (略) 红古镇支沟污染物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3

兰州市红古 (略) 花庄镇支沟污染物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4

兰州市红古 (略) (海石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5

兰州市红古 (略) (窑 (略) 理场)

2022年新增

6

北京铝能 (略) 兰州分公司

2022年新增

7

甘肃 (略)

2022年新增

8

甘肃 (略)

2022年新增

9

(略)

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

10

方大炭素新 (略)

2021年完成隐患排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