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嘉宇·湘江北城二期规划总平面图及外立面修改批前公示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嘉宇·湘江北城二期规划总平面图及外立面修改批前公示
嘉宇·湘江北城二期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嘉 (略) 提出的 (略) 李家湖以东、湘江大道以南嘉宇·湘江北城二期规划总平面图修改及外立面变更的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修改主要内容
由于已批方案一直未实施建设,现建设单位因市场原因申请对原审批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修改范围为AB地块,C地块维持原方案。修改主要内容为:1、住宅户型及建筑外立面修改;2、A (略) (略) 分商业面积。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
二、主要技术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类别 项目 | 原审批总图 | 拟修改总图 |
用地面积 | 点击查看>> 亩 | 点击查看>> 亩 |
计容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68㎡ | 点击查看>> .69 |
住宅 | 点击查看>> .17㎡ | 点击查看>> .13 |
商业 | 点击查看>> ㎡ | 点击查看>> .93 |
物管用房 | 点击查看>> ㎡ | |
幼儿园 | / | / |
社区用房 | 373.87㎡ | |
停车位 | 1737个 | 1637 |
容积率 | 2.43 | 2.45 |
建筑密度 | 20% | 点击查看>> % |
绿地率 | 44% | 点击查看>> % |
户 数 | 1236户 | 1048户 |
备注:修改方案主要经济指标符合出让合同要求。 (略) 门同意嘉宇湘江北城二、三 (略) 区用房(三期已批2720㎡),二期布置 点击查看>> ㎡社区服务用房(文化活动室); (略) 门同意二期幼儿园与三、四期统筹考虑(三期配建15班、四期12班),本期未设置独立幼儿园。 |
附图名称:原审批总平面图(1张)、拟修改方案总平面图(1张)、修改前后效果图4张
图纸数量:6 张
本公示期限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2日(7个工作日)。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到嘉 (略) 、 (略) 雷锋政务超市321办公室领取《征求意见表》填写并投入意见箱内进行现场或网络反馈(地址:望城区 (略)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gtj/csgh/pqgs/);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修改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公示之日至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规划听证或座谈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联系人: 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半-5点半)
长沙市自然 (略) (略)
2022年8月12日
嘉宇·湘江北城二期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嘉 (略) 提出的 (略) 李家湖以东、湘江大道以南嘉宇·湘江北城二期规划总平面图修改及外立面变更的申请。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修改主要内容
由于已批方案一直未实施建设,现建设单位因市场原因申请对原审批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修改范围为AB地块,C地块维持原方案。修改主要内容为:1、住宅户型及建筑外立面修改;2、A (略) (略) 分商业面积。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
二、主要技术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类别 项目 | 原审批总图 | 拟修改总图 |
用地面积 | 点击查看>> 亩 | 点击查看>> 亩 |
计容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68㎡ | 点击查看>> .69 |
住宅 | 点击查看>> .17㎡ | 点击查看>> .13 |
商业 | 点击查看>> ㎡ | 点击查看>> .93 |
物管用房 | 点击查看>> ㎡ | |
幼儿园 | / | / |
社区用房 | 373.87㎡ | |
停车位 | 1737个 | 1637 |
容积率 | 2.43 | 2.45 |
建筑密度 | 20% | 点击查看>> % |
绿地率 | 44% | 点击查看>> % |
户 数 | 1236户 | 1048户 |
备注:修改方案主要经济指标符合出让合同要求。 (略) 门同意嘉宇湘江北城二、三 (略) 区用房(三期已批2720㎡),二期布置 点击查看>> ㎡社区服务用房(文化活动室); (略) 门同意二期幼儿园与三、四期统筹考虑(三期配建15班、四期12班),本期未设置独立幼儿园。 |
附图名称:原审批总平面图(1张)、拟修改方案总平面图(1张)、修改前后效果图4张
图纸数量:6 张
本公示期限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2日(7个工作日)。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到嘉 (略) 、 (略) 雷锋政务超市321办公室领取《征求意见表》填写并投入意见箱内进行现场或网络反馈(地址:望城区 (略) 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gtj/csgh/pqgs/);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修改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公示之日至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规划听证或座谈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联系人: 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半-5点半)
长沙市自然 (略) (略)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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