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弈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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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弈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 (略) (略) 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高新区 (略) 。

联系电话:0552- 点击查看>>

地址:蚌埠市高新区管委会东侧

项目名称

安徽省 (略) (略) 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市 (略) (略) 安徽中烟再造 (略) 内

建设单位

安徽省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浙江 (略)

项目概况

安徽省 (略) (略) 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由安徽省 (略) 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蚌埠市 (略) (略) 安徽中烟再造 (略) 内主要利用安徽中烟再造 (略) (略) 理站污泥生产生物有机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恶臭气体产生浓度低,可以满足排放标准,加强车将通风换气即可满足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 (略) (略) 理; (略) 理厂水质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淮河。

(3)固废

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一般工业固废:

(略) 回收利用。

(4)噪声

该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方式来减少噪声的影响。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可忽略不计,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略) 门意见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

(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 (略) (略) 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高新区 (略) 。

联系电话:0552- 点击查看>>

地址:蚌埠市高新区管委会东侧

项目名称

安徽省 (略) (略) 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市 (略) (略) 安徽中烟再造 (略) 内

建设单位

安徽省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浙江 (略)

项目概况

安徽省 (略) (略) 理站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由安徽省 (略) 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蚌埠市 (略) (略) 安徽中烟再造 (略) 内主要利用安徽中烟再造 (略) (略) 理站污泥生产生物有机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恶臭气体产生浓度低,可以满足排放标准,加强车将通风换气即可满足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 (略) (略) 理; (略) 理厂水质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淮河。

(3)固废

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一般工业固废:

(略) 回收利用。

(4)噪声

该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方式来减少噪声的影响。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可忽略不计,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略) 门意见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

(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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