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永得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东莞永得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略) (略) 6栋102室、202室、302室、402室、502室、6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略) (略) 6栋102室、202室、302室、402室、502室、602室。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锂离子电池1000万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将投料工序设于密闭车间中,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投料工序粉尘进行收集,该类粉尘收集后引至脉冲布 (略) 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将正极涂布、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涂布、烘干过程工序废气先通过管道连至三级冷凝回收装置进行冷凝回收,再与收集后注液工序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码工序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NMP回收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砂滤+碳滤+超滤+RO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中洗涤用水的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工序;剩余浓水进入多效蒸发装置进行蒸发,蒸发后的冷凝水回用到清洗工序,蒸发浓液交 (略) 理,不外排;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 (略) (略) 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用于冲厕;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3、项目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8-1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略) (略) 6栋102室、202室、302室、402室、502室、6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略) (略) 6栋102室、202室、302室、402室、502室、602室。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锂离子电池1000万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将投料工序设于密闭车间中,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投料工序粉尘进行收集,该类粉尘收集后引至脉冲布 (略) 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将正极涂布、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涂布、烘干过程工序废气先通过管道连至三级冷凝回收装置进行冷凝回收,再与收集后注液工序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码工序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NMP回收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砂滤+碳滤+超滤+RO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中洗涤用水的水质标准回用于生产工序;剩余浓水进入多效蒸发装置进行蒸发,蒸发后的冷凝水回用到清洗工序,蒸发浓液交 (略) 理,不外排;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 (略) (略) 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用于冲厕;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3、项目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8-1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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