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组建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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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组建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工作方案

临河区组建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和服务政府民主决策、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员学者的智力优势,更好地服务法治临河、平安临河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设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行政复议专家库、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为一体的“法治政府建设智库”。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主动适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普法的要求,坚持信念坚、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原则,选聘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家,为加快推进法治临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等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整合聚集法治工作者、法律服务从业者、各部门行业管理人才等法学法律界、社会和行政管理方面智力资源,立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对策研究和实际应用为导向,为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务实管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使“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成为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

三、工作职责及专家权利义务

法治政府建设智 (略) 负责各专家库的选聘、解聘、日常管理工作。

(一)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

主要协助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听证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相关课题的研究、评审;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工作;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的其他有关工作。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 (略) 参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受邀参加有关会议、座谈、调研、论证等活动;

3.独立提出观点和意见;

4.可以向相关单位查阅有关参考资料,涉密事项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权利。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研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清理修改相关事项,阐明观点、理由和依据,及时提供书面意见建议;

2.按时参加座谈会、论证会、调研、培训等活动;

3.遵守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工作制度和保密要求,未经区政府、 (略) 、 (略) 门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尚未确定和公开的信息;

4.不得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的名义从事与受邀参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政府形象的活动;

5.受邀参与的工作 (略) 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义务。

(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主要参与对全区发展 (略) 性重大问题进行的决策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对全区 (略) 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进行预测和研究,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区各领域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或突发性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意见;对全区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课题、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提供可行性方案和科学依据;对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咨询论证的相关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2.受邀列席政府与决策事项相关工作会议;

3.独立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4.与咨询论证项目相关的建议通过相关单位报送区政府领导;

5.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

6.约定的其他权利。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提供书面咨询论证意见;

2.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 (略) 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区政府形象的活动;

4.参与的工作 (略) 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5.不得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的身份从事与该身份无关的活动;

6.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行政复议专家库

主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论证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活动;协助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其他重要的法律事务。

行政复议专家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区政府聘用,担任行政复议专家;

2.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建议,或者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行政复议专家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及时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委派事项,依法独立出具意见,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2.与委派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对行政复议专家及时、公正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严格遵守保守涉密信息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在行政 (略) 获知的案件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

4.不得利用行政复议专家身份参加损害国家利益和政府形象、 (略) 会影响及与行政复议工作无关的活动,或为本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5.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

主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大问题研究、疑难案件研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动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意见或建议,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可获得相关文件和资料;

3.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的会议、研讨等活动。

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为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2.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

3.不得利用专家库成员身份开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4.所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自身工作、生活等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履行工作职责时临时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

主要参与起草制定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影响发展改革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充分的研讨与论证;参与制定承担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对参与的咨询论证事项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2.直接向依法治区办反映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应邀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获得符合规定的咨询论证报酬。

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依法、公正、客观地提出专家意见;

2.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3.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遵守廉政规定。

四、专家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新时 (略) 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方面,积极咨政建言,在参与政府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遵守宪法和法律, (略) 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或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治实践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略) 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熟悉我区情况、社情、民情,了解政府工作规则,热 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智库专家职责。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 (略) 罚。

专业条件:

(一)法学专家(法学理论界)须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具有相关实践经验,具有副教授或者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曾获国家、自治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奖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法律实务类文章(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1篇以上,或主持完成过一项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课题,或主持办理过在区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及典型意义的司法实务事项,或出版过法律实务类专著的。

(二)法律专家(法律实务界)须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年以上,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主持办理过在区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及典型意义的司法实务事项,办理过重大疑难案件,或出版过法律实务类专著的。或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奖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法律实务类文章(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1篇以上,或主持完成过一项自治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课题,或近5年来,有研究成果或法律实务工作 (略) 门采纳的。执业律师入库,须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各部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应有行政职务或职级。企事业人员和行业 (略) 在单位同意可以受聘为智库专家,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略) 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别优秀的也可放宽为中级职称。

(四)其他参与选聘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略) 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社会学、地质学、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应急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略) 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标准化工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长期参与全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语言文字、民俗工作领域的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 (略) 校、法学研究机构、行业协会、 (略) 等机构或组织个 (略) 情民意、关心群众生活、热衷城市管理,希望积极参与政府活动的专业学者、河套名人等均可参与选聘。

(五)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选聘:

1.获得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

2.担任区人民政 (略)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

3.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担任国家、自治区、市级、区级学术团体理事以上等重要职务的;

5.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法律 (略) 的;

6.参与国家、自治区、市级、区级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 (略) 理的;

7.近5年来,有研究成果或法律实务工作获自治区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 (略) 门采纳的。

五、专家选聘程序

1.邀请加入。以区政府名义邀请区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咨询机构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优秀法官、检察官和非法学领域的专家。

2.个人、第三方机构和组织申报。个人、第三方机构和组织可以通过区 (略) 填报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3.单位推荐。临河区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按照要求填写《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人员申请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入库专家基本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略) (一式三份)。对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

(一)审核遴选。成立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评审委员会(见附件1),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略) ,负责选聘专家日常各项工作,并对推荐人员审核初选,择优确定智库专家名单后,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媒体公示。对审议通过的智库人员名单,区政府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颁发聘书。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区政府名义聘请, 收录入库。

(四)智库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成员实行聘期制, 每届聘期为三年,期满可以连续聘任。各专家库每届届满前三个月, (略) 按照本《方案》规定启动下一届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各专家库的建立和专家增补工作。在每届任期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专家库成员个人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后, (略) 可以随时增补、更换各专家库成员。

(五)实施步骤。

1.8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推荐工作,相关资料汇 (略) 。

2.9月30日前, (略) 完成审核工作,录入信息,建成基础信息数据库。

3.10月30日前,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智库管理制度。

六、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 (略) 根据专业领域对选聘人员进行科学分类, 并 (略) 门单位的对接,重点围绕区 (略) 工作 (略) (略) ,提出年度智库咨询工作计划和课题计划,供智库人员研究参考。

(二)精选优秀智库研究成果,编印《法治政府建设智库要报》,主要呈报区领导参阅,视情分 (略) 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阅。

(三)涉及到法治建设的智库专家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共享使用。

(四)建立智库人员履职考评机制。专家库成员应当努 (略) 位,严格履行职责使命,按时保质完成交办工作。参加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专家库成员应当带头严守各项法律纪律规定,保持个人良好形象,对于无合理原因连续缺席两次以上、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人员,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略) 在聘期内对智库人员提供决策咨询的成果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工作突出的成员, (略) 在优秀法学家和法学成果评选、课题项目申请、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建立智库成员劳务报酬奖励制度。受邀或抽选参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智库专家,按照“谁使用谁付酬”的原则,按劳取酬,劳务报酬标准参照区有关规定执行。智库专家接受有关单位委托课题或参与重大课题研究的,有关单位可以实行购买服务,对专家参与决策、咨询、论证、评估等的工作量和决策的实际效果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对于考评成绩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智库专家,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六)智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补充和调整。对履职不积极的智库人员,予以解聘。

(七) (略) 具体负责智库管理与日常运转。工作经 (略) (略) 申请列入财政预算。 (略) 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区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智库专家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1.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docx

2.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推荐人员汇总表( (略) 门)附件2.docx

3.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推荐人员汇总表(院校)附件3.docx

4.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人员申请表附件4.docx

5.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入库专家基本情况表附件5.docx



临河区组建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和服务政府民主决策、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员学者的智力优势,更好地服务法治临河、平安临河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设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行政复议专家库、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为一体的“法治政府建设智库”。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遵循,主动适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普法的要求,坚持信念坚、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原则,选聘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家,为加快推进法治临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等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整合聚集法治工作者、法律服务从业者、各部门行业管理人才等法学法律界、社会和行政管理方面智力资源,立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对策研究和实际应用为导向,为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务实管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使“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成为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

三、工作职责及专家权利义务

法治政府建设智 (略) 负责各专家库的选聘、解聘、日常管理工作。

(一)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

主要协助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听证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相关课题的研究、评审;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工作;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的其他有关工作。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 (略) 参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2.受邀参加有关会议、座谈、调研、论证等活动;

3.独立提出观点和意见;

4.可以向相关单位查阅有关参考资料,涉密事项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权利。

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研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清理修改相关事项,阐明观点、理由和依据,及时提供书面意见建议;

2.按时参加座谈会、论证会、调研、培训等活动;

3.遵守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工作制度和保密要求,未经区政府、 (略) 、 (略) 门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尚未确定和公开的信息;

4.不得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的名义从事与受邀参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政府形象的活动;

5.受邀参与的工作 (略) 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义务。

(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主要参与对全区发展 (略) 性重大问题进行的决策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对全区 (略) 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进行预测和研究,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区各领域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或突发性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意见;对全区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建设项目或重要课题、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提供可行性方案和科学依据;对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咨询论证的相关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2.受邀列席政府与决策事项相关工作会议;

3.独立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4.与咨询论证项目相关的建议通过相关单位报送区政府领导;

5.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

6.约定的其他权利。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提供书面咨询论证意见;

2.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 (略) 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区政府形象的活动;

4.参与的工作 (略) 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5.不得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的身份从事与该身份无关的活动;

6.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行政复议专家库

主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论证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活动;协助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其他重要的法律事务。

行政复议专家库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区政府聘用,担任行政复议专家;

2.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建议,或者提供专业技术咨询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行政复议专家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及时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委派事项,依法独立出具意见,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2.与委派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对行政复议专家及时、公正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3.严格遵守保守涉密信息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在行政 (略) 获知的案件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

4.不得利用行政复议专家身份参加损害国家利益和政府形象、 (略) 会影响及与行政复议工作无关的活动,或为本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5.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

主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大问题研究、疑难案件研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动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意见或建议,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2.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可获得相关文件和资料;

3.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的会议、研讨等活动。

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为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2.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

3.不得利用专家库成员身份开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4.所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自身工作、生活等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履行工作职责时临时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

主要参与起草制定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影响发展改革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充分的研讨与论证;参与制定承担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对参与的咨询论证事项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2.直接向依法治区办反映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应邀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获得符合规定的咨询论证报酬。

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估专家库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依法、公正、客观地提出专家意见;

2.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3.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4.遵守廉政规定。

四、专家选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新时 (略) 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方面,积极咨政建言,在参与政府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遵守宪法和法律, (略) 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或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治实践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略) 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熟悉我区情况、社情、民情,了解政府工作规则,热 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智库专家职责。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 (略) 罚。

专业条件:

(一)法学专家(法学理论界)须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具有相关实践经验,具有副教授或者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曾获国家、自治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奖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法律实务类文章(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1篇以上,或主持完成过一项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课题,或主持办理过在区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及典型意义的司法实务事项,或出版过法律实务类专著的。

(二)法律专家(法律实务界)须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年以上,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主持办理过在区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及典型意义的司法实务事项,办理过重大疑难案件,或出版过法律实务类专著的。或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奖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法律实务类文章(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1篇以上,或主持完成过一项自治区级以上法律实务类课题,或近5年来,有研究成果或法律实务工作 (略) 门采纳的。执业律师入库,须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各部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应有行政职务或职级。企事业人员和行业 (略) 在单位同意可以受聘为智库专家,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略) 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别优秀的也可放宽为中级职称。

(四)其他参与选聘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略) 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社会学、地质学、水利水电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应急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略) 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标准化工程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长期参与全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语言文字、民俗工作领域的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 (略) 校、法学研究机构、行业协会、 (略) 等机构或组织个 (略) 情民意、关心群众生活、热衷城市管理,希望积极参与政府活动的专业学者、河套名人等均可参与选聘。

(五)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选聘:

1.获得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

2.担任区人民政 (略) 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

3.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4.担任国家、自治区、市级、区级学术团体理事以上等重要职务的;

5.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法律 (略) 的;

6.参与国家、自治区、市级、区级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 (略) 理的;

7.近5年来,有研究成果或法律实务工作获自治区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 (略) 门采纳的。

五、专家选聘程序

1.邀请加入。以区政府名义邀请区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咨询机构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优秀法官、检察官和非法学领域的专家。

2.个人、第三方机构和组织申报。个人、第三方机构和组织可以通过区 (略) 填报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3.单位推荐。临河区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按照要求填写《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人员申请表》《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入库专家基本情况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略) (一式三份)。对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

(一)审核遴选。成立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评审委员会(见附件1),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略) ,负责选聘专家日常各项工作,并对推荐人员审核初选,择优确定智库专家名单后,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媒体公示。对审议通过的智库人员名单,区政府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三)颁发聘书。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区政府名义聘请, 收录入库。

(四)智库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成员实行聘期制, 每届聘期为三年,期满可以连续聘任。各专家库每届届满前三个月, (略) 按照本《方案》规定启动下一届法治政府建设智库各专家库的建立和专家增补工作。在每届任期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专家库成员个人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后, (略) 可以随时增补、更换各专家库成员。

(五)实施步骤。

1.8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推荐工作,相关资料汇 (略) 。

2.9月30日前, (略) 完成审核工作,录入信息,建成基础信息数据库。

3.10月30日前,建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智库管理制度。

六、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 (略) 根据专业领域对选聘人员进行科学分类, 并 (略) 门单位的对接,重点围绕区 (略) 工作 (略) (略) ,提出年度智库咨询工作计划和课题计划,供智库人员研究参考。

(二)精选优秀智库研究成果,编印《法治政府建设智库要报》,主要呈报区领导参阅,视情分 (略) 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阅。

(三)涉及到法治建设的智库专家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共享使用。

(四)建立智库人员履职考评机制。专家库成员应当努 (略) 位,严格履行职责使命,按时保质完成交办工作。参加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专家库成员应当带头严守各项法律纪律规定,保持个人良好形象,对于无合理原因连续缺席两次以上、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人员,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略) 在聘期内对智库人员提供决策咨询的成果和成效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工作突出的成员, (略) 在优秀法学家和法学成果评选、课题项目申请、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建立智库成员劳务报酬奖励制度。受邀或抽选参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智库专家,按照“谁使用谁付酬”的原则,按劳取酬,劳务报酬标准参照区有关规定执行。智库专家接受有关单位委托课题或参与重大课题研究的,有关单位可以实行购买服务,对专家参与决策、咨询、论证、评估等的工作量和决策的实际效果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对于考评成绩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智库专家,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六)智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补充和调整。对履职不积极的智库人员,予以解聘。

(七) (略) 具体负责智库管理与日常运转。工作经 (略) (略) 申请列入财政预算。 (略) 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区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智库专家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1.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专家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docx

2.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推荐人员汇总表( (略) 门)附件2.docx

3.法治政府建设智库推荐人员汇总表(院校)附件3.docx

4.法治政府建设智库人员申请表附件4.docx

5.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入库专家基本情况表附件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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