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1
关于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1
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已于2021年5月6日通过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专家审查。2021年5月17日,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审查意见》。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西政办发〔2022〕 (略) )文件精神和《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景政办发〔2022〕 (略) )文件精神,“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批准2年后,需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的房地产项目,满足降低建筑面积、高度、密度,增加绿地率、公共配套、标准车位,优化平面户型、立面造型等8项内容中4项及以上的,允许批后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9日,凡是对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规委会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景洪 (略) 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联系电话:市规委会办公室0691- 点击查看>>
(略) 办公室0691- 点击查看>>
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已于2021年5月6日通过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专家审查。2021年5月17日,景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审查意见》。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意见》(西政办发〔2022〕 (略) )文件精神和《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景政办发〔2022〕 (略) )文件精神,“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定批准2年后,需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的房地产项目,满足降低建筑面积、高度、密度,增加绿地率、公共配套、标准车位,优化平面户型、立面造型等8项内容中4项及以上的,允许批后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9日,凡是对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二期-1和三期-2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规委会办公室反映,也可直接向景洪 (略) 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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