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宏森木材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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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宏森木材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宏森木材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 (略) (略) 政务服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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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宏森木材加工项目
海南 (略) "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大 点击查看>> 坡村
海南鸿立 (略)
项目占地隶属 (略) 用地,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约为面积3500m2。建设内容主要有烘干车间、仓库、锅炉房、办公生活区等;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000m2)及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600 m2)为原有建筑,本项目新建烘干车间(建筑面积600m2)及锅炉房(建筑面积300m2)。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强制排水及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锅炉强制 (略) 区绿化用水;初期雨水 (略) 理后, (略) 区抑尘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及运输动力扬尘。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水膜+ (略) 理后,通过35m 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输动力扬尘采用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之间,主要叉车运输噪声。项目采取禁止鸣笛, (略) (略) , (略) 界等措施。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 (略) 界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评价,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不合格产品及废机油。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 (略) (略) 置;锅炉灰渣在锅炉房设置临时堆放区堆放后,可将产生的炉渣作肥料使用;除尘器烟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存放于仓库,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 (略) 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 (略) 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经核查,该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 (略) ),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是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
(1)与屯昌县“多规合一”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因此与《屯昌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是相符的。(2)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木材加工业项目,产品用作建材板料,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项目有助于建筑行业发展,因此项目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3)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4)与屯昌县“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屯昌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 (略) 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综上,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原则。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和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整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可综合利用,资源可以得到较好的综合利用。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使用燃料为生物质,不属于高耗能企业,符合区域发展要求。 (略) 述,经过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的。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所使用的辅 (略) 家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锅炉灰渣等固废综合利用,达到资源化、无害化。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较少, (略) 理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
氮氧化物:2.04t/a
项目利用地块周边生态环境较为简单, (略) 在区域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化遗产等特殊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项目营运期各项污染物经 (略) 理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略) 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修订)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 点击查看>> 烯,地面以混凝土铺设,采用环氧漆 (略) 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并建立好台账。若设备需要大的检修或者维护的话,应依托项目外的专门维修店进行维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发布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屯昌县行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宏森木材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屯昌县屯 (略) (略) 政务服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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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鸿立 (略)
项目占地隶属 (略) 用地,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约为面积3500m2。建设内容主要有烘干车间、仓库、锅炉房、办公生活区等;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000m2)及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600 m2)为原有建筑,本项目新建烘干车间(建筑面积600m2)及锅炉房(建筑面积300m2)。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锅炉强制排水及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锅炉强制 (略) 区绿化用水;初期雨水 (略) 理后, (略) 区抑尘用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项目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及运输动力扬尘。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通过水膜+ (略) 理后,通过35m 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输动力扬尘采用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之间,主要叉车运输噪声。项目采取禁止鸣笛, (略) (略) , (略) 界等措施。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 (略) 界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评价,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不合格产品及废机油。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 (略) (略) 置;锅炉灰渣在锅炉房设置临时堆放区堆放后,可将产生的炉渣作肥料使用;除尘器烟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存放于仓库,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 (略) 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 (略) 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本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经核查,该项目不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 (略) ),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所以项目是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
(1)与屯昌县“多规合一”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因此与《屯昌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是相符的。(2)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木材加工业项目,产品用作建材板料,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产业,项目有助于建筑行业发展,因此项目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3)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范围属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4)与屯昌县“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屯昌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 (略) 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综上,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原则。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规定要求。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和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整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可综合利用,资源可以得到较好的综合利用。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使用燃料为生物质,不属于高耗能企业,符合区域发展要求。 (略) 述,经过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的。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所使用的辅 (略) 家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锅炉灰渣等固废综合利用,达到资源化、无害化。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量较少, (略) 理后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
氮氧化物:2.04t/a
项目利用地块周边生态环境较为简单, (略) 在区域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文化遗产等特殊保护目标,生态环境不属于敏感区,项目营运期各项污染物经 (略) 理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略) 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2013修订)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 点击查看>> 烯,地面以混凝土铺设,采用环氧漆 (略) 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并建立好台账。若设备需要大的检修或者维护的话,应依托项目外的专门维修店进行维修。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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