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祁东县归阳段生态保护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湘江祁东县归阳段生态保护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祁东县归阳段生态保护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江祁东县归阳段生态保护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南侧湘江北岸边,西起白河入湘江的状元桥,东 (略) 理厂 |
建设单位 | 祁东经济开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长江大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项目两个大类,拟建地位于归阳工业园南侧湘江北岸边,西起白河入湘江的状元桥(地点,经纬度:东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北纬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东 (略) 理厂(终点:东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北纬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本次生态整治河道全长3.96公里,包括:建设生态岸线1371米,生态驳岸 点击查看>> 平方米,岸线绿化 点击查看>> 平方米,岸线绿化附属工程(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工程1404米, (略) 房及配套用房建设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对湘江和白江河的保护措施。①项目应均在枯水期进行;②施工期避开保护鱼类的产卵期。③禁止在河床内取土、取砂,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废弃物。④施工前应对工程区域湿地的恢复进行设计,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水域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对水域生态环境开展修复。 2、加强施工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规 (略) ,周边围挡、物 (略) 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场地洒水降尘措施, (略) 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沉降。 3、加强施工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淤河床扰动产生的SS,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含油废水。①施工期生活污 (略) 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水田和旱地施肥。②含有害物质的建材不得堆放在江、河、水塘、灌渠等水体附近,堆放点应设蓬盖,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③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收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4、加强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施工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河道治理区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疏浚清障产生的淤泥、砂石、岸坡整治及其他工程开挖土方。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①建筑垃圾中的砂土应最大限度用于回填,其它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 (略) (略) ) (略) 门指定地点消纳,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疏浚产生的砂石和淤泥运至 (略) 处置,砂石用于本项目河道治理;②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③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限时限量、封闭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④土方开挖时,应首先对适宜进行表土剥离的占地区域进行耕植土剥离,并将剥离的表土临时堆置在周转场内,以备后期绿化覆土及场地复耕使用;同时为减少场地内土方堆置期间降雨对堆体表面的冲刷,遇降雨和大风在堆体的裸露坡面采用土工布苫盖,另外在场地四周布置一圈填土草包(草包用土可直接利用临时堆放土),以防止水土流失;⑤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⑥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地表清理,清除硬化混凝土,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 (略) 置干净。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祁东县归阳段生态保护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江祁东县归阳段生态保护暨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南侧湘江北岸边,西起白河入湘江的状元桥,东 (略) 理厂 |
建设单位 | 祁东经济开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长江大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项目两个大类,拟建地位于归阳工业园南侧湘江北岸边,西起白河入湘江的状元桥(地点,经纬度:东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北纬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东 (略) 理厂(终点:东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北纬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本次生态整治河道全长3.96公里,包括:建设生态岸线1371米,生态驳岸 点击查看>> 平方米,岸线绿化 点击查看>> 平方米,岸线绿化附属工程(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工程1404米, (略) 房及配套用房建设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施工期对湘江和白江河的保护措施。①项目应均在枯水期进行;②施工期避开保护鱼类的产卵期。③禁止在河床内取土、取砂,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废弃物。④施工前应对工程区域湿地的恢复进行设计,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水域的影响,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对水域生态环境开展修复。 2、加强施工期废气的环境管理工作。规 (略) ,周边围挡、物 (略) 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场地洒水降尘措施, (略) 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沉降。 3、加强施工期废水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清淤河床扰动产生的SS,机械设备检修产生的含油废水。①施工期生活污 (略) 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水田和旱地施肥。②含有害物质的建材不得堆放在江、河、水塘、灌渠等水体附近,堆放点应设蓬盖,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③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收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期污水的排放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而污染水体及周围环境。 4、加强噪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施工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河道治理区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疏浚清障产生的淤泥、砂石、岸坡整治及其他工程开挖土方。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①建筑垃圾中的砂土应最大限度用于回填,其它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略)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 (略) (略) ) (略) 门指定地点消纳,防止露天长期堆放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疏浚产生的砂石和淤泥运至 (略) 处置,砂石用于本项目河道治理;②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③建筑材料运输时应限时限量、封闭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④土方开挖时,应首先对适宜进行表土剥离的占地区域进行耕植土剥离,并将剥离的表土临时堆置在周转场内,以备后期绿化覆土及场地复耕使用;同时为减少场地内土方堆置期间降雨对堆体表面的冲刷,遇降雨和大风在堆体的裸露坡面采用土工布苫盖,另外在场地四周布置一圈填土草包(草包用土可直接利用临时堆放土),以防止水土流失;⑤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的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不得泄漏、撒落或者飞扬;⑥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地表清理,清除硬化混凝土,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 (略) 置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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