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全福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全福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 | 天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 中奥环保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房内建设注塑生产线、组装生产线、发泡生产线及印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3000万支。 | 1.运营期注塑挤出工艺产生废气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组装车间刷胶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封闭烤箱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车间内烤壳环节、涂脱模剂环节、起模环节产生废气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皮面车间刷胶废气、鞍梁车间UV烤箱废气和组装车间丝网印刷、烤箱、加热包面环节有机废气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模具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磨壳、鞍梁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餐饮废水、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应 (略) (略) 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废印刷版、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空包装袋、废 (略) 家回收;皮革下脚料、不合格品、 (略) 理设施污泥、废油(油烟净化器)等应 (略) (略) 理;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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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 | 天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 中奥环保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房内建设注塑生产线、组装生产线、发泡生产线及印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3000万支。 | 1.运营期注塑挤出工艺产生废气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组装车间刷胶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封闭烤箱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车间内烤壳环节、涂脱模剂环节、起模环节产生废气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皮面车间刷胶废气、鞍梁车间UV烤箱废气和组装车间丝网印刷、烤箱、加热包面环节有机废气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模具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磨壳、鞍梁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餐饮废水、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应 (略) (略) 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废印刷版、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空包装袋、废 (略) 家回收;皮革下脚料、不合格品、 (略) 理设施污泥、废油(油烟净化器)等应 (略) (略) 理;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静海 (略) 关于对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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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 | 天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 中奥环保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房内建设注塑生产线、组装生产线、发泡生产线及印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3000万支。 | 1.运营期注塑挤出工艺产生废气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组装车间刷胶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封闭烤箱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车间内烤壳环节、涂脱模剂环节、起模环节产生废气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皮面车间刷胶废气、鞍梁车间UV烤箱废气和组装车间丝网印刷、烤箱、加热包面环节有机废气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模具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磨壳、鞍梁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餐饮废水、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应 (略) (略) 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废印刷版、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空包装袋、废 (略) 家回收;皮革下脚料、不合格品、 (略) 理设施污泥、废油(油烟净化器)等应 (略) (略) 理;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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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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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 (略)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 | 天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 中奥环保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生产项目,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 (略) (略)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房内建设注塑生产线、组装生产线、发泡生产线及印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电动车鞍座、自行车鞍座3000万支。 | 1.运营期注塑挤出工艺产生废气应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组装车间刷胶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封闭烤箱内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车间内烤壳环节、涂脱模剂环节、起模环节产生废气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皮面车间刷胶废气、鞍梁车间UV烤箱废气和组装车间丝网印刷、烤箱、加热包面环节有机废气应一同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模具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发泡磨壳、鞍梁抛光工序含尘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经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餐饮废水、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定期排水、喷淋塔定期排水应 (略) (略) 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 (略) (略) 理。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4.运营期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废印刷版、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 (略) 置;空包装袋、废 (略) 家回收;皮革下脚料、不合格品、 (略) 理设施污泥、废油(油烟净化器)等应 (略) (略) 理;生活垃圾应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 (略) 《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 (略) )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 (略) )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加强运营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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