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8月04日-2022年0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遵义市新蒲 (略) 遵义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遵义市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水环境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构件养护废水、基坑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SS,浓度一般为 800-2000mg/L。施工区域需建设 2 个沉淀池,每个沉淀池的容积约为 5m3,经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其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禁止直接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最大施工人数 50 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用水定额为 50L/(人·d),产污系数为 0.8。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 2m3/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略) 理废水直接排放。 (3)河道清淤及基坑废水对水质的影响 河道清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会扰动施工 (略) 分底泥,使其污染物散发,对施工点附近的水质产生影响,底泥的扰动还会导致施工点附近河水中的悬浮物含量升高,若施工围堰隔离措施不到位,将会使河水和淤泥混合、扩散造成下游水体污染。同时本项目产生的基坑废水及时通过水泵抽至施工区域设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不排放至河道,则基坑废水对治理河流水质影响较小。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修建围堰时做好清淤河道与流动水体的隔离工作,清淤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防止清淤段淤泥进入流动水体,施工期间应避开洪峰期,选在枯水期。施工人员一旦发现下游水体出现浑浊及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施 (略) , (略) 理措施。 2、大气环境 (1)施工扬尘 施工产生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原因分析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裸露的施工区表层土在天气干燥及大风时产生风力扬尘。动力扬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尘粒在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2)机械设备燃料废气及汽车尾气 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及载重汽车等燃油机械, (略) 产生的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SO2、CO、NO2、TSP、总烃。施工作业具有无组织排放,不连续性、施工点分散,每个作业点施工时间相对较短,燃油动力机械为间断作业,且数量不多,施工期运输的汽车应采用通过国家尾气检测合格的车辆,其排放的污染仅对施工区域近距离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环评要求对进场机械数量和同时施工机械的数量做合理的安排,根据施工现场和工程内容合理安排同时施工的机械位置和施工程序,避免同一地点的污染严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多种耗能高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时段工作,从而减少废气产生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小型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粉尘产生环节主要是投料及搅拌过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手册一水利水电工程》,在无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混凝土搅拌机粉尘排放系数约为0.091kg/t。工程混凝土砂石骨料及水泥拌和总量约为800t,则工程施工期混凝土搅拌机粉尘产生量约为0.073t,环评要求项目混凝土搅拌机投料过程应降低投料高度,及时封闭投料口,同时在搅拌过程中定时洒水降低混凝土搅拌过程粉尘的产生量,项目施工期较短,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则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淤泥恶臭 本项目清淤工程河道底泥富含腐殖质,在受到扰动和堆置地面时,会引起恶臭物质(主要是氨、硫化氢、挥发氢、挥发性醇以及醛),呈无组织状态释放,从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已建类似工程的调查结果,作业区及其淤泥干化场均能感觉到恶臭气味的存在,恶臭强度约为2~3级,影响范围在50m左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约大一些。本项目河道清淤过程中,淤泥产生的恶臭物质量少,本项目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由专用密闭车辆运至临时淤泥干化 (略) 理,在淤泥运输过程中 (略) 线运输,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同时对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挡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临时淤泥干化场场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满足参照的《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4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种作业机械(反铲、水泵等) 和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噪声会对沿线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机械的施工点距离场界大于 20m 时,场界噪声值可 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1)昼间标准,但在实 际施工中,在距离场界 20m 范围内施工仍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施工场界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1)昼间标准;若夜间施工,噪声在施工点 60m之外的范围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夜间标准。 4、固体废物 (1)弃渣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 (略) 及庙新煤 (略) 置,部分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过程,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淤泥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可知,本项目清淤底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项目工可可知,本项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08月04日-2022年0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遵义市新蒲 (略) 遵义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播州区平正乡团结村片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遵义市播州区平正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水环境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构件养护废水、基坑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SS,浓度一般为 800-2000mg/L。施工区域需建设 2 个沉淀池,每个沉淀池的容积约为 5m3,经沉淀后的施工废水其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禁止直接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最大施工人数 50 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用水定额为 50L/(人·d),产污系数为 0.8。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 2m3/d,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 (略) 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略) 理废水直接排放。 (3)河道清淤及基坑废水对水质的影响 河道清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会扰动施工 (略) 分底泥,使其污染物散发,对施工点附近的水质产生影响,底泥的扰动还会导致施工点附近河水中的悬浮物含量升高,若施工围堰隔离措施不到位,将会使河水和淤泥混合、扩散造成下游水体污染。同时本项目产生的基坑废水及时通过水泵抽至施工区域设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及场地洒水降尘,不排放至河道,则基坑废水对治理河流水质影响较小。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修建围堰时做好清淤河道与流动水体的隔离工作,清淤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防止清淤段淤泥进入流动水体,施工期间应避开洪峰期,选在枯水期。施工人员一旦发现下游水体出现浑浊及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施 (略) , (略) 理措施。 2、大气环境 (1)施工扬尘 施工产生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原因分析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裸露的施工区表层土在天气干燥及大风时产生风力扬尘。动力扬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尘粒在悬浮而造成,其中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2)机械设备燃料废气及汽车尾气 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及载重汽车等燃油机械, (略) 产生的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SO2、CO、NO2、TSP、总烃。施工作业具有无组织排放,不连续性、施工点分散,每个作业点施工时间相对较短,燃油动力机械为间断作业,且数量不多,施工期运输的汽车应采用通过国家尾气检测合格的车辆,其排放的污染仅对施工区域近距离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环评要求对进场机械数量和同时施工机械的数量做合理的安排,根据施工现场和工程内容合理安排同时施工的机械位置和施工程序,避免同一地点的污染严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多种耗能高的机械设备在同一时段工作,从而减少废气产生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小型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粉尘产生环节主要是投料及搅拌过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手册一水利水电工程》,在无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混凝土搅拌机粉尘排放系数约为0.091kg/t。工程混凝土砂石骨料及水泥拌和总量约为800t,则工程施工期混凝土搅拌机粉尘产生量约为0.073t,环评要求项目混凝土搅拌机投料过程应降低投料高度,及时封闭投料口,同时在搅拌过程中定时洒水降低混凝土搅拌过程粉尘的产生量,项目施工期较短,混凝土搅拌机产生的粉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则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淤泥恶臭 本项目清淤工程河道底泥富含腐殖质,在受到扰动和堆置地面时,会引起恶臭物质(主要是氨、硫化氢、挥发氢、挥发性醇以及醛),呈无组织状态释放,从而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已建类似工程的调查结果,作业区及其淤泥干化场均能感觉到恶臭气味的存在,恶臭强度约为2~3级,影响范围在50m左右,有风时,下风向影响范围约大一些。本项目河道清淤过程中,淤泥产生的恶臭物质量少,本项目清淤过程产生的淤泥由专用密闭车辆运至临时淤泥干化 (略) 理,在淤泥运输过程中 (略) 线运输,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同时对临时淤泥干化场设置围挡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临时淤泥干化场场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满足参照的《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4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施工噪声主要为各种作业机械(反铲、水泵等) 和运输车辆施工产生的噪声,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噪声会对沿线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机械的施工点距离场界大于 20m 时,场界噪声值可 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1)昼间标准,但在实 际施工中,在距离场界 20m 范围内施工仍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施工场界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点击查看>> -2011)昼间标准;若夜间施工,噪声在施工点 60m之外的范围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夜间标准。 4、固体废物 (1)弃渣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 (略) 及庙新煤 (略) 置,部分表土用于项目后期的绿化过程,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淤泥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可知,本项目清淤底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根据项目工可可知,本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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