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郑州鸿运华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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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复郑州鸿运华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 (郑州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拟批复郑州鸿运 (略) 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鸿运 (略) 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

(略) 南侧、规划生物科技二街西侧

郑州鸿运 (略)

(略)

本项目位于 (略) 南侧、规划生物科技二街西侧,占地面积202亩,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7万元,主体工程 (略) 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创新抗体新药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GMA102/105单抗制剂1800万支、生产GMA301单抗制剂320万支。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称量于负压罩内进行称量,少量粉尘经车间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后内循环不排放;生物安全柜废气收集后经2套“高效除菌过滤器”处理后+27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反应器废气收集经高效除菌过滤器+1套“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27m高排气筒排放;质检和实验室气溶胶废气收集经“高效除菌过滤器” (略) 理后+47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和有机废气收集经“干式吸附净化‘SDG+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共用1根47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废气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 (略) 理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略) 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集气管道进入1套“干式吸附净化‘SDG+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 (略) (略) 理。运营期,生物废水经灭活后与一般废水一并排 (略) (略) 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 (略) (略) 理。

三、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施工期土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门指 (略) ,生活垃 (略) 门处理;营运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 (略) 理,一 (略) 置,生活垃 (略) 门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建设情况于2021年12月23日在大河网发布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2022 年6月16日-- 29日在大河 网 、河南商报发布了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期间至公示截止日,未收到与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反对意见。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 (略)

联系电话(传真):037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略) (郑州 (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 (略) )拟批复郑州鸿运 (略) 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鸿运 (略) 创新抗体药大规模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

(略) 南侧、规划生物科技二街西侧

郑州鸿运 (略)

(略)

本项目位于 (略) 南侧、规划生物科技二街西侧,占地面积202亩,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7万元,主体工程 (略) 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创新抗体新药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GMA102/105单抗制剂1800万支、生产GMA301单抗制剂320万支。

一、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号)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称量于负压罩内进行称量,少量粉尘经车间空气净化系统过滤后内循环不排放;生物安全柜废气收集后经2套“高效除菌过滤器”处理后+27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反应器废气收集经高效除菌过滤器+1套“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27m高排气筒排放;质检和实验室气溶胶废气收集经“高效除菌过滤器” (略) 理后+47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和有机废气收集经“干式吸附净化‘SDG+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共用1根47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废气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 (略) 理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略) 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集气管道进入1套“干式吸附净化‘SDG+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引 (略) (略) 理。运营期,生物废水经灭活后与一般废水一并排 (略) (略) 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 (略) (略) 理。

三、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施工期土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门指 (略) ,生活垃 (略) 门处理;营运期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 (略) 理,一 (略) 置,生活垃 (略) 门处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项目建设情况于2021年12月23日在大河网发布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2022 年6月16日-- 29日在大河 网 、河南商报发布了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期间至公示截止日,未收到与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反对意见。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区行 (略)

联系电话(传真):037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台湾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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