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非耀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环保真空泵及真空成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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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非耀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环保真空泵及真空成套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智能环保真空泵及真空成套系统项目

项目代码

22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

地理坐标

经度:115度33分 点击查看>> 秒,纬度:33度13分 点击查看>>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C344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8500

环保投资(万元)

88

环保投资占比(%)

1.04%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点击查看>> .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园区规划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略) :皖政秘【2006】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略) :皖环函[2013] (略)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查文件名称:安徽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的函

规划环评 (略) :皖环函[2020] (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 (略) ),该工业园的产业规划是医药化工行业、轻工纺织行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生产产品为真空泵及智能真空成套系统,不属于开发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中禁止进入行业,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入园许可,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以及用地规划。

2、与规划环评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分析

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1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产业定位开发区主要发展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许可,允许入区,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规划范围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位 (略) ,规划范围为:东部至太原河、南至308省道、西至万福沟、北至 (略) (略) ,总规划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属于规划范围内符合

3、与规划环评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核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与《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20] (略) )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皖环函[2013] (略)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离。本项目为真空泵生产,周边无居住区分布。周边6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井,本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取水来自园区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项目污水仅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废水量较小,均可纳管排放进入安徽太和经济 (略) (略) 理。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许可,允许入园。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排放。污水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 (略) 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符合(七)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皖环函[2020] (略)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根据现状企业分布,适当 (略) ,对现有不 (略) 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调整或搬迁,对不能调整和搬迁的应严格控制企业规模,未来逐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禁止负面清单中行业企业入驻,对未纳入负面清单中的现有非主导产业企业,应限制其发展规模;新入区项目应按照 (略) 入驻。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许可,允许入区,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如下:

(略) 址位于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根据现场勘察, (略) 区东侧为阜阳宝业瑞 (略) ,南侧为安徽 (略) ,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宁洛高速。建设项目周围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制约性因素。

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符合太和县总体规划。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 (略)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项目区不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可知,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和PM2.5。项目为不达标区。

太和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从 (略)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本项目产生的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经套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治理控制措施可行。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对周边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万福沟省控考核断面年均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颍河省控、国控考核断面年均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表明万福沟、颍河水质可满足其水环境功能要求。

本项目四周5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现状监测和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略) 用资源能源主要为水、电能。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餐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土地为现有工业用地。项目建成运 (略) 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 (略) 置,符合清洁运营的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耗及能耗。

综上,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具体见下表。

表1-3太和经济开发区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类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规划环评提出其它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

表1-4阜阳市环境准入清单

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重点管控 (略) 约束的准入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在淮河南照取水工程、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禁止养殖区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在引江济淮输水通道沿线、颍上八里河、颍州西湖等区域划定限值养殖区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 (略) 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本项目为真空泵及智能真空成套系统生产,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限制类”,符合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中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

表1-5 阜阳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分析

(略) 属管控区要求本项目采取措施阜阳市水环境分区管控一般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阜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对阜阳市实施管控。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地表水及地下水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阜阳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一般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土壤环境一般防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阜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防控区实施管控。相关规划更新后,按照最新规划要求执行。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土壤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

4、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6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VOCs物料应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并存放于室内,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运输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略) 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 (略) 理系统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包装桶储存符合2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 (略) 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略) 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 (略) 理系统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3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VOCs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 (略) 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济开发区,收集的VOCs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处理效率为90%符合

5、本项目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7 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工作方案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六)推广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推广使用水性涂料等环保型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取缔汽车维修露天喷涂﹔现有、改建、扩建汽车制造项目应推广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4年起新建汽车整车制造项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使用率不得低于80%,其他新建工业涂装项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使用量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5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必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到2017年,工业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使用率达到50%以上。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相符

6、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8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加 (略) 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 (略) 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 (略) 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包装桶储存符合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略) 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 (略) 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 (略) 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 (略) 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 (略) 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

7、项目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相关分析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可结合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环评文件中一并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附件1)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报信息表》(附件2), (略) 门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同步审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定本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判定,可知:本项目属于“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的“8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中“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故本项目的排污许可填报管理类别应为“简化管理”。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智能环保真空泵及真空成套系统项目

项目代码

22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

地理坐标

经度:115度33分 点击查看>> 秒,纬度:33度13分 点击查看>>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C344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8500

环保投资(万元)

88

环保投资占比(%)

1.04%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点击查看>> .9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园区规划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

(略) :皖政秘【2006】 (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规划环评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略) :皖环函[2013] (略)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查文件名称:安徽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的函

规划环评 (略) :皖环函[2020] (略)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出具的《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 (略) ),该工业园的产业规划是医药化工行业、轻工纺织行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生产产品为真空泵及智能真空成套系统,不属于开发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中禁止进入行业,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入园许可,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以及用地规划。

2、与规划环评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符性分析

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1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产业定位开发区主要发展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许可,允许入区,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规划范围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位 (略) ,规划范围为:东部至太原河、南至308省道、西至万福沟、北至 (略) (略) ,总规划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属于规划范围内符合

3、与规划环评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核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与《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20] (略) )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1-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皖环函[2013] (略)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离。本项目为真空泵生产,周边无居住区分布。周边6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井,本项目不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取水来自园区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项目污水仅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废水量较小,均可纳管排放进入安徽太和经济 (略) (略) 理。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许可,允许入园。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排放。污水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 (略) 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符合(七)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皖环函[2020] (略)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根据现状企业分布,适当 (略) ,对现有不 (略) 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调整或搬迁,对不能调整和搬迁的应严格控制企业规模,未来逐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禁止负面清单中行业企业入驻,对未纳入负面清单中的现有非主导产业企业,应限制其发展规模;新入区项目应按照 (略) 入驻。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虽不属于园区的主导产业,但其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且项目已获得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许可,允许入区,项目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如下:

(略) 址位于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根据现场勘察, (略) 区东侧为阜阳宝业瑞 (略) ,南侧为安徽 (略) ,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宁洛高速。建设项目周围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建设无制约性因素。

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济开 (略) (略) 西侧200米,符合太和县总体规划。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 (略)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项目区不存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可知,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和PM2.5。项目为不达标区。

太和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从 (略)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本项目产生的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经套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满足国家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治理控制措施可行。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对周边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万福沟省控考核断面年均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颍河省控、国控考核断面年均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表明万福沟、颍河水质可满足其水环境功能要求。

本项目四周5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现状监测和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略) 用资源能源主要为水、电能。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餐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土地为现有工业用地。项目建成运 (略) 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 (略) 置,符合清洁运营的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合理利用和节约能耗,最大限度地减少物耗及能耗。

综上,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具体见下表。

表1-3太和经济开发区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类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规划环评提出其它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

表1-4阜阳市环境准入清单

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重点管控 (略) 约束的准入要求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在淮河南照取水工程、茨淮新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禁止养殖区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在引江济淮输水通道沿线、颍上八里河、颍州西湖等区域划定限值养殖区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 (略) 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本项目为真空泵及智能真空成套系统生产,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限制类”,符合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中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也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

表1-5 阜阳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分析

(略) 属管控区要求本项目采取措施阜阳市水环境分区管控一般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阜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对淮河流域实施管控;依据《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对阜阳市实施管控。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地表水及地下水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阜阳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一般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一般管控区实施管控。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实施提标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土壤环境一般防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阜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及各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一般防控区实施管控。相关规划更新后,按照最新规划要求执行。项目建成运行后,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土壤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

4、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6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VOCs物料应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并存放于室内,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运输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略) 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VOC (略) 理系统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包装桶储存符合2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 (略) 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略) 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 (略) 理系统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3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VOCs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 (略) 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位于太和县经济开发区,收集的VOCs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处理效率为90%符合

5、本项目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7 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工作方案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六)推广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推广使用水性涂料等环保型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取缔汽车维修露天喷涂﹔现有、改建、扩建汽车制造项目应推广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4年起新建汽车整车制造项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使用率不得低于80%,其他新建工业涂装项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使用量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低于50%;新建包装印刷项目必须使用具有环保标志的油墨。到2017年,工业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使用率达到50%以上。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相符

6、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8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加 (略) 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 (略) 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 (略) 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闭包装桶储存符合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略) 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 (略) 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 (略) 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 (略) 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 (略) 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喷漆产生的VOCs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

7、项目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相关分析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可结合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环评文件中一并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附件1)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报信息表》(附件2), (略) 门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同步审核。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定本项目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判定,可知:本项目属于“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的“8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中“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故本项目的排污许可填报管理类别应为“简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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