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1 年 9 月 23 日,浙江东 (略) (略) (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842 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19,058,371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略) 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 (略) 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东 (略) (略)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1 年 9 月 23 日,浙江东 (略) (略) (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842 号)。批复内容具体如下: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19,058,371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略) 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 (略) 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东 (略) (略)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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