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构职能
广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GCX0022/2022- 点击查看>>
发文机关: (略)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8-16
广昌县文化广电新 (略) 机构职能
县文化广电新 (略)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 (略) 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文化强县建设相关工作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广播影视活动、新闻出版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的文化交流。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振兴。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略) 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把握正确的论导向,加大广播影视宣传力度;审核和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加强和监管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视频点播业务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十二)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略) 资料性出版物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化广电新 (略)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党务、人事、政务公开、劳资、工青妇、计生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硏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略) 办公会 (略) 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协调中央、省、市、县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的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对各类办理事项的统一受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纠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本单位窗ロ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股。指导协调全县性和上级组织的重大演出活动;抓好农村文化三下活动;负责指导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乡镇(场) (略) 、 (略) 业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创作;负责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和管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略) 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建设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检查督导广电新闻宣传情况、广电网络传输情况、电影放映情况、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
(三)产业发展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股)。负责统筹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线路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统筹指导旅游市场创新及开发,组织开展旅游品牌(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和旅游商品提升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旅游产业规划的制订和景区(点)规划的评审;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以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业态;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项目的申报;研究分析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指导全县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的管理,对文化演出活动、 (略) 、旅游景区景点、 (略) 、星级酒店、导游、图书音像、印刷出版物、广播影视、互联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单位负责人:陈晨
联系电话:0794-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 (略) 2楼201
邮政编码: 点击查看>>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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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略)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8-16
广昌县文化广电新 (略) 机构职能
县文化广电新 (略)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 (略) 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文化强县建设相关工作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广播影视活动、新闻出版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略)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的文化交流。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振兴。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略) 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把握正确的论导向,加大广播影视宣传力度;审核和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加强和监管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视频点播业务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十二)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略) 资料性出版物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化广电新 (略)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党务、人事、政务公开、劳资、工青妇、计生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硏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 (略) 办公会 (略) 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协调中央、省、市、县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的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对各类办理事项的统一受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纠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本单位窗ロ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股。指导协调全县性和上级组织的重大演出活动;抓好农村文化三下活动;负责指导协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乡镇(场) (略) 、 (略) 业务工作的开展以及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创作;负责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和管理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略) 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事业建设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检查督导广电新闻宣传情况、广电网络传输情况、电影放映情况、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
(三)产业发展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股)。负责统筹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线路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统筹指导旅游市场创新及开发,组织开展旅游品牌(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省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和旅游商品提升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旅游产业规划的制订和景区(点)规划的评审;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以及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业态;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项目的申报;研究分析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指导全县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的管理,对文化演出活动、 (略) 、旅游景区景点、 (略) 、星级酒店、导游、图书音像、印刷出版物、广播影视、互联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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