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武平县 (略) (略) (略)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 (略) )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 (略) )精神, (略) 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略) 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内容:《武平县 (略) (略) (略)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一) (略) : @@@ 63.com;联系人:兰海东;电话:0597- 点击查看>> ;
(二) (略) : @@@ 63.com;联系人:王远康;电话:0597- 点击查看>> ;
(三) (略) : @@@ 63.com;联系人:危力锋;电话:0597- 点击查看>> 。
武平县 (略) (略) (略)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武平县 (略) (略) (略) (略) 课后
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 (略) )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 (略) )精神,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原则
(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告知服务事项,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作息时间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坚持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二、课后服务对象、项目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略) 在正常放学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
(二)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原 (略) 门确定校历的在校学习日,服务项目分为午托、傍晚课后服务和初中晚自习。标准课程时长小学每课时为40分钟、初中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课时按比例折算,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每个服务项目计费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按实际课时计,超过2个课时的按2课时计。
(三)服务内容。(1)午托服务。主要指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时段内提供的托管服务,对象为有需求的非在校住宿生,有条件的初中、小学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 (略) ,配备必要的师资,建立制度进行管理,组织学生午休,确保学生能充分休息。(2)傍晚课后服务。主要指下午放学后的时间,结束时间不晚于6:20(非夏令时段不晚于5:50),服务内容:一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 (略) 团活动等,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3)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超过20:40,主要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服务。
三、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一)午托、傍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2元/生·课时。
(二)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1元/生·课时。
(三)其他情形
1.傍晚课后服务结束后,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收费标准1元/生·课时。
2.午托服务不得向寄宿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的,按每天小学不超过6课时、初中不超过7课时计,收费标准4元/生·课时。
4.有提供午餐或晚餐的,学校可以代办伙食费,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 (略) 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学习日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学期据实收取(每月按22天、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收取;周末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学期据实收取;节假日课后服务性收费按学生参与天数据实收取。学生入学后因故休学、转学或请假的,应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天数据实结算退还相应费用。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和支出按财政收支两条线办法管理、学校财务设置明细账单独核算。课后服务性支出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与课后服务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校内场地使用费等其他公用支出。 (略)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开支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课后服务费。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略) 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 (略) 、校园校务公开栏、 (略) 显著位置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 (略) 会监督, (略) 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三)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审核认定后适当减免;对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免收课后服务费。
(四)强化收费监管。 (略) 应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具体收费方案,并 (略) 备案。县发改、 (略) 收费方案的指导,对可能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符、附加不合理条件、未尽告知义务等不公平价格行为的,要及时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对拒不接受指导意见的,可按规 (略) (略) 和追责。 (略) 、 (略) 、 (略) 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之前我县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武平县 (略) (略) (略)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 (略) )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 (略) )精神, (略) 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略) 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内容:《武平县 (略) (略) (略)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一) (略) : @@@ 63.com;联系人:兰海东;电话:0597- 点击查看>> ;
(二) (略) : @@@ 63.com;联系人:王远康;电话:0597- 点击查看>> ;
(三) (略) : @@@ 63.com;联系人:危力锋;电话:0597- 点击查看>> 。
武平县 (略) (略) (略)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武平县 (略) (略) (略) (略) 课后
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 (略) )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 (略) )精神, (略) 课后服务性收费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原则
(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应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告知服务事项,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作息时间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坚持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财政补助、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二、课后服务对象、项目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略) 在正常放学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
(二)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原 (略) 门确定校历的在校学习日,服务项目分为午托、傍晚课后服务和初中晚自习。标准课程时长小学每课时为40分钟、初中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课时按比例折算,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每个服务项目计费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按实际课时计,超过2个课时的按2课时计。
(三)服务内容。(1)午托服务。主要指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时段内提供的托管服务,对象为有需求的非在校住宿生,有条件的初中、小学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 (略) ,配备必要的师资,建立制度进行管理,组织学生午休,确保学生能充分休息。(2)傍晚课后服务。主要指下午放学后的时间,结束时间不晚于6:20(非夏令时段不晚于5:50),服务内容:一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 (略) 团活动等,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3)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超过20:40,主要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服务。
三、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
(一)午托、傍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2元/生·课时。
(二)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1元/生·课时。
(三)其他情形
1.傍晚课后服务结束后,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收费标准1元/生·课时。
2.午托服务不得向寄宿生收取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的,按每天小学不超过6课时、初中不超过7课时计,收费标准4元/生·课时。
4.有提供午餐或晚餐的,学校可以代办伙食费,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 (略) 理,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学习日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学期据实收取(每月按22天、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收取;周末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学期据实收取;节假日课后服务性收费按学生参与天数据实收取。学生入学后因故休学、转学或请假的,应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天数据实结算退还相应费用。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和支出按财政收支两条线办法管理、学校财务设置明细账单独核算。课后服务性支出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与课后服务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校内场地使用费等其他公用支出。 (略)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开支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课后服务费。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略) 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等列入公示范围, (略) 、校园校务公开栏、 (略) 显著位置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 (略) 会监督, (略) 要向家长主动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三)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家长申请,学校审核认定后适当减免;对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免收课后服务费。
(四)强化收费监管。 (略) 应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具体收费方案,并 (略) 备案。县发改、 (略) 收费方案的指导,对可能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符、附加不合理条件、未尽告知义务等不公平价格行为的,要及时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对拒不接受指导意见的,可按规 (略) (略) 和追责。 (略) 、 (略) 、 (略) 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之前我县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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