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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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关于对〈2022年五台县境内G239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送审稿)审查的请示》(晋公忻养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工程距 (略) 小于20公里,根据《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须 (略) 的影响编制《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项目影 (略) 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查。

六、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七、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6月9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 (略)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润欣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坪上桥改造工程(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危旧桥新建)位于忻州市五台县建安镇坪上村,跨越滹沱河, (略) 为K807+273, (略) 为K807+463。桥梁为预应力砼T梁,桥长108米,桥宽10米, (略) 构造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台、柱式墩。桥梁设计汽车荷 (略) -I级。

二、该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要求。

三、同意水文计算采用滹沱河治导线规划成果。滹沱河清水河汇入口上游20年一遇为1250m3/s,100年一遇为2530m3/s;滹沱河清水河汇入口下游20年一遇为1579m3/s,100年一遇为3131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评价结论及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六、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八、桥梁建设应接受 (略) 门监督管理。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8 月 04 日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 (略) (略) 关于对〈2022年五台县境内G239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送审稿)审查的请示》(晋公忻养字〔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工程距 (略) 小于20公里,根据《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须 (略) 的影响编制《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项目影 (略) 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查。

六、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七、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6月9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2022年五台县境内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改造工程涉滹沱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 (略)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润欣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坪上桥改造工程(国道G239线K807+343坪上桥危旧桥新建)位于忻州市五台县建安镇坪上村,跨越滹沱河, (略) 为K807+273, (略) 为K807+463。桥梁为预应力砼T梁,桥长108米,桥宽10米, (略) 构造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后张)T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台、柱式墩。桥梁设计汽车荷 (略) -I级。

二、该段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要求。

三、同意水文计算采用滹沱河治导线规划成果。滹沱河清水河汇入口上游20年一遇为1250m3/s,100年一遇为2530m3/s;滹沱河清水河汇入口下游20年一遇为1579m3/s,100年一遇为3131m3/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评价结论及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六、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八、桥梁建设应接受 (略) 门监督管理。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8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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