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介休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报送〈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介水利发展发〔202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主汛期严禁破堤施工。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等水工程设施,要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1.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 (略) 的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6月17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在太原召开《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恒源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介休市行政审 (略) 于2022年4月29日以介行审项目审字〔2022〕 (略) 文对《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平遥 (略) ,终点至介休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长度约 点击查看>> km。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位于汾 (略) K136+ (略) (略) 观测台、 (略) K138+ (略) (略) 观测台、 (略) K140+ (略) (略) 观测台。
三、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略) 在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洪水采用成果,20年一遇洪峰流量1510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1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1m,设计洪水位 点击查看>> m,平台高程 点击查看>> m;2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1m,设计洪水位 点击查看>> m,平台高程 点击查看>> m;3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1m,设计洪水位 点击查看>> m,平台高程 点击查看>> m。
(二)1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47m;2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41m;3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42m,采取格网石笼防护后满足冲刷要求。
(三)堤防稳定、渗流和挡土墙稳定均满足规范要求。
六、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
七、建设项目 (略) 影响较小。
八、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九、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十、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工程建设应与汾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河道治导线规划及管理范围划界等成果相衔接。
十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十三、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附件2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 (略) 的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7月13日,山西省水文水 (略) 在太原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恒源 (略) 编制的《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 (略) 影响评价进行了技术审查,设计单 (略) 有限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审查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根据《介休市行政审 (略) 关于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介行审项目审字(2022〕 (略)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位于介休市汾 (略) 沿线,东起平遥 (略) ,西至介休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长度约 点击查看>> km。涉 (略) 观测台。
二、 (略) 位于介休市义棠镇义棠村,设立于1958年4月,控制流域面积 点击查看>> km2,为汾 (略) ,国 (略) ,一 (略) 、二 (略) 。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泥沙、降水量、蒸发、水温、气温、颗分、土壤墒情、水质等,其任务是收集系列水文资料,进行实时雨水情报讯,洪水预报,为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规划管理、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等服务。
三、工程位 (略) 上游,1号观测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点击查看>> km,2号观测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点击查看>> km,3号观测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点击查看>> km, (略) 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之外。
四、工程正常运行 (略) 水文监测影响较小,工程施工会对泥沙测验及资料整编产生一定影响,对水情预报有一定影响。
五、建设单位应与晋中市水文 (略) 沟通协商,尽可能减轻工程建设 (略) 的影响,以确 (略) 水文测、报、整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安全生产。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介休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报送〈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介水利发展发〔202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应安排在非汛期施工,主汛期严禁破堤施工。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堤防等水工程设施,要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或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五、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1.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 (略) 的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6月17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在太原召开《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恒源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介休市行政审 (略) 于2022年4月29日以介行审项目审字〔2022〕 (略) 文对《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建设项目起点位于平遥 (略) ,终点至介休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长度约 点击查看>> km。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位于汾 (略) K136+ (略) (略) 观测台、 (略) K138+ (略) (略) 观测台、 (略) K140+ (略) (略) 观测台。
三、建设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略) 在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洪水采用成果,20年一遇洪峰流量1510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1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1m,设计洪水位 点击查看>> m,平台高程 点击查看>> m;2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1m,设计洪水位 点击查看>> m,平台高程 点击查看>> m;3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最大壅水高度为0.01m,设计洪水位 点击查看>> m,平台高程 点击查看>> m。
(二)1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47m;2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41m;3号观测台建成后20年一遇洪水冲刷深度2.42m,采取格网石笼防护后满足冲刷要求。
(三)堤防稳定、渗流和挡土墙稳定均满足规范要求。
六、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
七、建设项目 (略) 影响较小。
八、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九、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十、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工程建设应与汾河流域生态景观规划、河道治导线规划及管理范围划界等成果相衔接。
十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十三、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附件2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 (略) 的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7月13日,山西省水文水 (略) 在太原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恒源 (略) 编制的《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涉汾河防洪评价报告》中建设项目 (略) 影响评价进行了技术审查,设计单 (略) 有限公司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审查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根据《介休市行政审 (略) 关于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介行审项目审字(2022〕 (略) ),介休汾河廊带乡村旅游提质工程位于介休市汾 (略) 沿线,东起平遥 (略) ,西至介休汾河国家湿地公园,总长度约 点击查看>> km。涉 (略) 观测台。
二、 (略) 位于介休市义棠镇义棠村,设立于1958年4月,控制流域面积 点击查看>> km2,为汾 (略) ,国 (略) ,一 (略) 、二 (略) 。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泥沙、降水量、蒸发、水温、气温、颗分、土壤墒情、水质等,其任务是收集系列水文资料,进行实时雨水情报讯,洪水预报,为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规划管理、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等服务。
三、工程位 (略) 上游,1号观测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点击查看>> km,2号观测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点击查看>> km,3号观测 (略) 基本水尺断面约 点击查看>> km, (略) 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之外。
四、工程正常运行 (略) 水文监测影响较小,工程施工会对泥沙测验及资料整编产生一定影响,对水情预报有一定影响。
五、建设单位应与晋中市水文 (略) 沟通协商,尽可能减轻工程建设 (略) 的影响,以确 (略) 水文测、报、整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安全生产。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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