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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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的审查意见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的审查意见

大同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大同 (略) (略) 关于申请〈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云州环函〔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鉴于大同市云州区 (略) 以云州发改发〔2019〕9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大同市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三、本批复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四、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7月15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大同 (略) (略) 、大同市 (略) 、容海川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晋禹安川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2019年5月5日大同市云州区 (略) 印发云州发改发〔2019〕9号文,批复了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位于大同市云州区吉家庄乡佛堂寺村西北 (略) ,古家坡村南800m,桑干河南岸约200m,占地567m2。大同 (略) (略) 委托容海川 (略) 于2019年5月1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主体工程建设完毕, (略) 于调试阶段。

本次评价对象为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

经复核计算,建设项目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1717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通过计算分析,在工程建设位置,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 (略) 分的总冲刷深度为1.69m,挡水坝基础埋深为2.5m,栈桥桥墩基础埋深为3.8m,大于设计洪水时的冲刷深度;河床冲刷深度为0.36m,地埋采水管道埋深最低2.38m,架空采水管道支撑基础埋深为0.8m,均大于设计洪水时的冲刷深度,满足要求。

通过计算分析,在工程建设位置,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 (略) 分的总冲刷深度为2.15m,挡水坝基础埋深为3.8m,栈桥桥墩基础埋深为3.8m,河床冲刷深度为0.6m,地埋采水管道埋深最低2.38m,架空采水管道支撑基础埋深为0.8m,均大于设计洪水时的冲刷深度,满足要求。

(二)通过计算分析,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壅水高度4cm,壅水长度200m;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壅水高度7cm,壅水长度350m。

六、项目建成后对下游 (略) 无影响。

七、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八、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大同市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7 月 26 日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的审查意见

大同 (略)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大同 (略) (略) 关于申请〈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函》(云州环函〔2022〕 (略) )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鉴于大同市云州区 (略) 以云州发改发〔2019〕9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及大同市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三、本批复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四、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7月15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涉桑干河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大同 (略) (略) 、大同市 (略) 、容海川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晋禹安川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2019年5月5日大同市云州区 (略) 印发云州发改发〔2019〕9号文,批复了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建设项目位于大同市云州区吉家庄乡佛堂寺村西北 (略) ,古家坡村南800m,桑干河南岸约200m,占地567m2。大同 (略) (略) 委托容海川 (略) 于2019年5月18日完成施工图设计。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主体工程建设完毕, (略) 于调试阶段。

本次评价对象为大同市云州区古家坡水 (略) 。

经复核计算,建设项目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20年一遇洪水洪峰流量1717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通过计算分析,在工程建设位置,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 (略) 分的总冲刷深度为1.69m,挡水坝基础埋深为2.5m,栈桥桥墩基础埋深为3.8m,大于设计洪水时的冲刷深度;河床冲刷深度为0.36m,地埋采水管道埋深最低2.38m,架空采水管道支撑基础埋深为0.8m,均大于设计洪水时的冲刷深度,满足要求。

通过计算分析,在工程建设位置,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 (略) 分的总冲刷深度为2.15m,挡水坝基础埋深为3.8m,栈桥桥墩基础埋深为3.8m,河床冲刷深度为0.6m,地埋采水管道埋深最低2.38m,架空采水管道支撑基础埋深为0.8m,均大于设计洪水时的冲刷深度,满足要求。

(二)通过计算分析,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壅水高度4cm,壅水长度200m;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壅水高度7cm,壅水长度350m。

六、项目建成后对下游 (略) 无影响。

七、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八、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九、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十、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抄送: (略) 、行政审 (略) ,大同市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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