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评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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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评分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安置文件和“阳光安置”程序,现将我县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量化评分排名公示如下:
一、安置政策
(一)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经蔚县退 (略) 移交安置组查阅档案,8名退役军人符合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均在由政府安排工作政策范围内。经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评分结果、名次公示如下:
、安置人员名单及评分结果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时间
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
服役年限
军衔
量化
评分
1
李海龙
党员
大专
16
四级军士长
2
郭秀晨
党员
大专
13
四级军士长
3
梁樱潇
党员
本科
16
四级军士长
58
4
郭为民
党员
本科
16
四级军士长
5
曹志强
群众
大专
12
上士
45
6
吕进林
党员
大专
12
上士
7
段文强
党员
大专
12
上士
39
8
王蕾
党员
高中
12
上士
39
(略) 会公开我县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名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审议,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受理相关复核申请。
公示期为7天,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
监督电话:0313- 点击查看>> 联系人:任凤琴
蔚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根据相关安置文件和“阳光安置”程序,现将我县2022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量化评分排名公示如下:
一、安置政策
(一)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经蔚县退 (略) 移交安置组查阅档案,8名退役军人符合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均在由政府安排工作政策范围内。经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评分结果、名次公示如下:
、安置人员名单及评分结果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时间
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
服役年限
军衔
量化
评分
1
李海龙
党员
大专
16
四级军士长
2
郭秀晨
党员
大专
13
四级军士长
3
梁樱潇
党员
本科
16
四级军士长
58
4
郭为民
党员
本科
16
四级军士长
5
曹志强
群众
大专
12
上士
45
6
吕进林
党员
大专
12
上士
7
段文强
党员
大专
12
上士
39
8
王蕾
党员
高中
12
上士
39
(略) 会公开我县8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名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审议,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无异议,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受理相关复核申请。
公示期为7天,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
监督电话:0313- 点击查看>> 联系人:任凤琴
蔚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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