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书洋互通至土楼接待中心连接线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书洋互通至土楼接待中心连接线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四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南靖县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
本项目征收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方式。被征收 (略) 城区购买可用于安置房源的商品房,可享受安商一体化房源的优惠价格。
第三条征收人、 (略) 门、征收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被征迁人
1.征收人:南靖县人民政府
2. (略) 门:南靖 (略) 、住房 (略)
3.征收实施单位:书洋镇人民政府
4.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南靖 (略)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
5.被征迁人为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沿线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 (略) 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征收区域经有权机关批准,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红线为准。征收征迁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等定性和数量,由实施征收单位书洋镇人民政府(或其设立的本项目工 (略) ,下同)具体负责。所在镇政府、村委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等三方代表现场共同签字、认定,补偿数量经公示无误后确定。县工 (略) 对征收中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跟踪、督促。
若被征收人对征收的面积、数量清单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一次的复核。但被征收人应在收到勘丈成果和清单资料三天内提出,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第五条土地征收
地类界定按南靖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涉及地类变更可追溯至200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
1.集体土地
(1)耕地3.64万元/亩;园地2.78万元/亩;其他地类1.5万元/亩。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提留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2)青苗补偿、鱼塘腾空补偿每亩5000元。
(3)涉及大型花木搬迁的补偿费用,对照附表3执行。
2.国有出让土地。征收属于出让的国有土地,对照《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更新后的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公告》(靖政〔2021〕 (略) ,下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地面地价)计算补偿或按实际成交价补偿。
3.政府划拨土地。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标准和划拨时 (略) 门及镇村缴纳的金额补偿(农转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征地费用,以原始票据为准,下同)。
4.企业用地、商服用地和其他用地。对于企业用地、商服(商住、商业)用地以及公共用地,必须持有经过出让或政府划拨的合法程序手续取得明确上述土地用途的土地证,方可认定。被认定为上述用地性质的,对照第五条的2、3条款进行征收补偿。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土地,一律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标准补偿。
5.工程临时用地
工程临时用地(包括构件预制场、工棚、仓库、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等)。按每年2000元/亩租用,租金按签订的租用年限一次性支付(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使用期满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土地原貌或种植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本方案的补偿标准执行。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按永久性征地补偿标准缴纳,由 (略) 在镇政府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预交保证金,镇政府负责征租。用地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林地的,用地单位应 (略) 门办理林地占用报批手续。
第六条 房屋建筑物的征收补偿
1.被征收房屋及土地权源面积计算办法
(1)对于“两证”齐全或持有不动产登记证的合法土地、建筑面积(含已 (略) 根据(靖政综〔2007〕 (略) ) (略) 置且缴 (略) 税费的)按100%计算。
(2)超准建 (略) 应缴税费的土地 (略) 分按80%计算。
(3)未批、未缴费和历史形成无证的土地和房屋面积按60%计算为有效面积。
(4)2007年1月1日—2014年2月7日已建房屋而未能取得有权机关核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有效文书的,按50%计算有效建筑面积进行补偿,但如被征迁人能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房的,按有效建筑面积的80%给予补偿。
(5)对于2014年2月17日起至县政府发布本项目征迁通告之日止的“两违“建筑,如被征收人能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腾房的,可以分别按照建筑结构的不同类型、不同标准(框架720元/m2,砖混660元/m2,砖木390元/m2)补给材料费。但不能享受本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补助、奖励。
(6)被征收房屋设有阁楼、梯间的,檐口高度净高在2. (略) 分,按其面积计算;檐口高度净高不满2. (略) 分,不作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附属物给予补偿。
(7)根据土地权源计算的面积,按被征迁房屋建筑占地的有效面积计算,360元/㎡予以土地征收补偿。
(8)县政府发布本项目征收通告后抢建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并强制拆除,阻扰拆除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征迁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
(1)一般民房建筑。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
(2)商服用房建筑。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
(3)企业用房建筑。凡属企业合法用地内的宿舍住宅建筑物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但厂房及配套用房必须对照附表4执行。
3.奖励办法
(1)对于被征收的房屋,被征收人若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计算面积给予50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的,奖励标准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50元/㎡;若被征收人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计算面积给予30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完成搬迁腾房的,奖励标准也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50元/㎡。
(2)对于临时建筑物和简易搭盖的,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能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的,给予5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的,奖励标准也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10元/㎡。
(3)凡是被实施强制征收的,不 (略) 有的奖励。
4.建筑物拆除
(略) 在镇政府统一组织拆除。若被征收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被拆物的材料归 (略) 有;若被征收人超过限定的时间未完成搬迁腾房,而被镇政府强制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 (略) 有。
拆除费用,在县工 (略)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筑物拆除的,按具有合法权源的建筑物补偿额的3%计,从项目征迁款中列支。
5. (略) 理。被征收房屋、土地权属、面积、用 (略) 在镇政府负责。对认定有异议的个案,由所在镇政 (略) 理意见,报县工 (略) 研究确定。
6. (略) 理。被征收土地、房屋相关证 (略) 在镇政府予以收回、存档。
第七条过渡安置补助、企业停业停产补偿、搬迁补偿、特殊人群补助按照附表5、6执行。
第八条本《方案》中第五条、第六条涉及被征收的国有出让土地、划拨土地、企业用地、商业用地、房屋建设用地等相关的合法证件、票据,由被征收人提供,镇政府负责审核。
第九条企业及民用住宅用地的重置
1.被征收的企业需要重置用地发展生产的,由被征收人自行依法依规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报批手续,所有费用自己负责。
2.被征收人房屋被拆迁后,若符合福建省农村个人住宅建设条件和《南靖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需要重置建房的,由被拆迁人向村、 (略) 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费用自己负责。
第十条征迁中涉及电力、通信、广播、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天然气等杆线、管道迁改,由书洋镇人民政府与产权单位协商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工程造价以有资质的单位审核为准。
第十一条征收中涉及到特殊建筑物个案补偿问题,可以用评估办法确定补偿。由镇政府和被征收人共同确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评估结果补偿。若被征收人对于共同委托的评估结果不认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理。一宗评估结果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经镇政府 (略) 确认后执行;评估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报南靖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后执行。经评估补偿的项目不享受本方案中涉及的任何奖励、补助。
第十二条对于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等产权不明、产权纠纷的,镇政府应在征收前以音像资料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并向司法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征收人报请南靖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例、办法作出补偿决定,同时办理征收补偿费提存公证,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告,实施征收。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
1.对于故意扰乱征收工作正常秩序,造谣惑众,传播虚假信息 (略) 会影响。损坏和哄抢财物,辱骂、殴打或妨碍征收、施工管理工作人员,阻扰工程施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有 (略) 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征收工作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用征收款、收受贿赂的, (略) 门给 (略) 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征迁中涉及的土地、建筑物面积测量,依照国 (略) 门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质 (略) 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点击查看>> .1-2000)的规定执行,由各镇、村委托有 (略) 门进行测量,所产生的测绘费用从项目征迁款中列支。
第十五条征收补偿款由项目业主拨付镇政府,镇政府负责收集完整的征迁补偿资料原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略) 门的监督。工作经费按镇政府征收面积每亩3000元计算,由项目业主拨付镇政府,镇、村按工作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本方案由南靖 (略) 、住房 (略) 负责解释。
附表:1.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
2.室内装修档次分级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
4. (略) 房和配套用房补偿标准
5.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6.特殊人群补助标准
7.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
附表1住宅类建筑物分类补偿标准单元: 元/㎡ | ||||||||||
序号 | 房屋 结构 | 类型 | 补偿价格 | 主要特征 | ||||||
1 | 框架 结构 | 一类 | 1400 |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三面以上外墙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电到位;基础为孔桩或混凝土圈梁基础。 | ||||||
二类 | 1300 |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门窗,水电到位。 | ||||||||
三类 | 1200 | 只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内间隔墙,无门窗。 | ||||||||
2 | 砖混 结构 | 一类 | 1200 | 主要墙体厚度24cm,三面以上外墙面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卫电到位。 | ||||||
二类 | 1100 | 主要墙体厚度18-24cm,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门窗,水电到位。 | ||||||||
三类 | 1000 | 只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内间隔墙,无门窗。 | ||||||||
3 | 石 结 构 | 一类 | 1000 | 方整条石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窗框,门窗,水电到位。 | ||||||
二类 | 900 | 条石粗打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门窗,水电到位。 | ||||||||
三类 | 800 | 普通不规则石料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门窗,水电到位。 | ||||||||
6 | 砖木 结构 | 一类 | 1000 | 勾缝砖外墙或机砖粉刷外墙,正面有本地特色及风格装饰,木屋架、瓦屋面,木门窗,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 ||||||
二类 | 900 | 砖粉刷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 ||||||||
三类 | 800 | 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水电不齐全。 | ||||||||
7 | 土木 结构 | 一类 | 900 |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 ||||||
二类 | 800 |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水电不齐全。 | ||||||||
三类 | 700 |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无门窗。 | ||||||||
说明 | 1.房屋各层结构不同,应逐层根据实际的结构情况来分别确定适用的标准。 | |||||||||
2.补偿价格应根据房屋构件完整性参考本表及设定特征进行调整,不够类别要求的应酌情扣减补偿价,主要特征中有两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类型下调一档。 | ||||||||||
附表2室内装修档次分级补偿标准计价表元/㎡ | ||||||||||
装修 项目 | 等级、补偿标准(装修项目三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级别下调一档)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
1000 | 800 | 500 | 200 | 0 | ||||||
地板 | 地面为高级花岗岩、高级缸砖(80㎝×80㎝及以上)、实木地板、瓷砖或木质踢脚线。 | 地面为普通花岗岩、缸砖(50㎝×50㎝及以上)、普通木地板,瓷砖或木质踢脚线。 | 地面为磁砖或水泥砖、粘土砖地面 | 地面为粘土砖或水泥砂浆地面。 | 无 装 修 | |||||
内墙 | 高级墙漆、高级墙纸、ICI或高级质感涂料及墙衣、瓷砖、石板材墙饰,木墙裙。 | 内墙面为ICI涂料粉刷、乳胶漆、水泥漆、喷涂料、部分木作墙裙。 | (略) 分贴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 | 内墙面及天棚 (略) 分粉刷。 | ||||||
天棚 | 全套天棚为木作造型吊顶及四周角线、带灯座 | 部分天棚木吊顶及四周石膏角线、带灯座。 | 吊顶或四周石膏角线。 | |||||||
组合 壁柜 | 室内厅、房均有不可移动组合式壁柜及高级组合式柜。 | 部分房间设有不可移动组合式壁柜。 | ||||||||
门 | 入户门为防盗门、均有高级木门。 | 入户门有防盗门或铁门、均有木门。 | 入户门为铁门或木门。 | 木门 | ||||||
防盗网 | 铝合金窗及纱窗,木质窗帘盒,不锈钢防盗门(内含钢条),不锈钢防盗网;窗、阳台均有防盗网。 | 铝合金窗外加防盗网,窗帘盒,窗、阳台均有防盗网。 | 木门窗或铝合金窗。 | 木门、窗。 | ||||||
厨房 | 厨房高级缸砖、防滑瓷砖铺地,瓷砖墙面,组合式灶台、组合式吊柜,吊顶,木质隔厨,木质或铝合金推拉门。 | 厨房石板材或瓷砖铺地,瓷砖墙面,吊顶,组合式灶台,木吊柜。 | 厨房瓷砖地面,瓷砖墙面,简单的石板材灶台。 | 简单板材灶台、简单水卫电照 | ||||||
卫生间 | 磁砖地板,高级缸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齐全(带有不可移动卫浴)。 | 磁砖地板,磁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齐全。 | 卫生洁具齐全。 | |||||||
照明、强弱电 | 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 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 普通电照。 | |||||||
楼梯 | 楼梯高级实木扶手或不锈钢扶手,高级花岗岩或高级缸砖踏步。 | 楼梯不锈钢或铁制扶手,花岗岩或缸砖踏步。 |
附表3
大型花木搬迁补偿标准
项目 | 类别 | 规 格 | 单位 | 补偿价格(元) |
大型花木搬迁 | 花木场内盆景搬迁 | 需用叉车搬迁的 | 盆 | 120 |
需用8T-12T吊车搬迁的 | 盆 | 200 | ||
需用16-20T吊车搬迁的 | 盆 | 300 | ||
需用25T及以上吊车搬迁的 | 盆 | 400 | ||
花木场内大树搬迁 | 需用随车吊搬迁,直径15cm-20cm,高度大于400cm | 株 | 160 | |
需用16T吊车搬迁,直径20cm-30cm,高度大于550cm | 株 | 400 | ||
需用20T吊车搬迁,直径30cm-40cm,高度大于650cm | 株 | 800 | ||
需用25T以上吊车搬迁,直径40cm以上,高度大于800cm | 株 | 1200 |
附表4
(略) 房和配套用房补偿标准
元/㎡
结构 | 框架 | 砖混 | 钢构 彩板 | 砖木 | 标 准 |
等级 | |||||
一类 | 850 | 750 | 650 | 600 | 外墙有装修:条砖贴面或水泥砂浆粉刷(含涂料);内 (略) 部地砖;天 (略) 部吊顶;铝合窗或钢窗;铁门;层高3.6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
二类 | 800 | 700 | 550 | 500 | 外 (略) 部装修;内墙无粉刷;地板为水泥砂浆; (略) 部粉刷;门窗完整;层高3.6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
三类 | 750 | 650 | 450 | 400 | (略) 部加立柱无装修;内墙不完整; (略) 部为水泥砂浆或素土夯实;无门窗;层高2.5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
备注:标准项中有两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类别下调一档。
附表5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元/ ㎡ | ||
项 目 | 用途 | 补助标准 |
搬迁补助费 | 住宅 | 4元/ m2.2次 |
生产、营业用房 | 12元/ m2 | |
仓储、办公用房 | 4元/ m2 |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生产 | 20元/㎡ .6月 |
营业用房 | 30元/㎡ .6月 | |
临时过渡补助费 | 住 宅 | 6元/ m2.8月 |
备注:本项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m2的,搬迁补助费按50m2计算。 |
附表6 | ||||||||
特殊人群补助标准表 | ||||||||
单位:元/ 人 | ||||||||
项 目 | 单位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
残疾人补助 | 人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以下 | (略) 门颁发的残疾证为准 | ||
3000 | 2500 | 2000 | 1000 | |||||
年龄满70周岁的老人 | 1000 | |||||||
低保户、五保户、五老、烈属 | 户 | 500 |
附表7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单位:元 | ||||||||||
项 目 | 类 别 | 计算单位 | 补偿价 | 备 注 | ||||||
临时建筑简易搭盖 | 一等 | 平方米 | 400 | 主架为木屋架,木瓦屋面,墙体为机砖 | ||||||
二等 | 平方米 | 250 | 主架为钢屋架,彩板屋面,墙体为机砖 | |||||||
三等 | 平方米 | 200 | 主架为钢(砖木),石棉瓦(彩钢)屋面,四面围护 | |||||||
四等 | 平方米 | 150 | 主架为钢(砖木),石棉瓦(彩钢)屋面,无四面围护 | |||||||
五等 | 平方米 | 100 | 主架为竹(木),油毡屋面 | |||||||
备 注 | 搭盖物内有水泥地面,每平方米补12元。 | |||||||||
附属物 | 阁楼 | 平方米 | 250 | 室内,高度2.2米以下,1.5米以上 | ||||||
无顶盖 | 平方米 | 100 | 墙体1米以上含1米 | |||||||
彩钢板雨披、玻璃钢雨披、石棉瓦雨披 | 平方米 | 50 | 指室外搭设 | |||||||
不锈钢雨披 | 平方米 | 120 | 指室外搭设 | |||||||
蔬菜、花卉 大棚 | 简易水泥柱、钢管架 | 亩 | 4000/2000 | 新/旧 | ||||||
竹、木架 | 亩 | 2000/1000 | 新/旧 | |||||||
竖杆1-2米(不含2米)的规范钢管拱棚 | 亩 | 8000 | 指田间架设 | |||||||
竖杆2米以上(含2米)的规范钢管拱棚 | 亩 | 点击查看>> | 指田间架设 | |||||||
广告牌 | 平方米 | 200 | 铝合金框、塑胶板面 | |||||||
伸缩门 | 平方米 | 200 | 铁板(含电动装置) | |||||||
平方米 | 250 | 不锈钢(含电动装置) | ||||||||
单纯房屋基础挡土墙 | 条石干砌/ 浆砌、石材排水沟渠 | 立方米 | 105/115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块石干砌/ 浆砌 | 立方米 | 75/85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机砖干砌/ 浆砌 | 立方米 | 90/1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混凝土地圈梁 | 立方米 | 160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机座 | 混凝土 | 立方米 | 350 | |||||||
井 | 压力井 | 口 | 500 | |||||||
生活水井 | 口 | 1000 | 指地面井陉1米以上且井深3米以上 | |||||||
工业水井 | 口 | 2500 | 指地面井陉1米以上且井深10米以上 | |||||||
大型机井 | 口 | 点击查看>> | 指地面井陉2米以上且抽水管80米以上 | |||||||
围墙(含大门) | 铁栏杆 | 平方米 | 4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砌体无粉刷 | 平方米 | 8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砌体普通粉刷 | 平方米 | 1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砌体精装修 | 平方米 | 12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埕院 | 砖 | 平方米 | 40 | |||||||
水泥 | 平方米 | 45 | ||||||||
石板 | 平方米 | 50 | ||||||||
三合土 | 平方米 | 25 | ||||||||
炉灶 | 普通民用灶 | 口 | 2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磁砖贴面灶 | 口 | 4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灶(加工类) | 口 | 15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水池 | 抹水泥砖 | 个 | 8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砖贴瓷贴 | 个 | 12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工业水池、灰池 | 立方米 | 6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水泥管 | 直径30厘米以下 | 米 | 32 | 不带筋 | ||||||
直径30-80厘米 | 米 | 40 | 不带筋 | |||||||
直径30-80厘米 | 米 | 81 | 带筋 | |||||||
直径80厘米以上 | 米 | 135 | 带筋 | |||||||
电杆 | 木、石:长8米以下(含) | 根 | 50 | 指室外架设 | ||||||
木、石:长8米以上 | 根 | 90 | 指室外架设 | |||||||
水泥:长8米以下(含) | 根 | 125 | 指室外架设 | |||||||
水泥:长8米以上 | 根 | 215 | 指室外架设 | |||||||
电线 | 电缆线(三相) | 米 | 4.05 | 指田间架设 | ||||||
普通电线(三相) | 米 | 3.42 | 指田间架设 | |||||||
普通电线(两相) | 米 | 1.62 | 指田间架设 | |||||||
固定设备 | 机台 | 台 | 200 | 搬迁费 | ||||||
小型机座(含设备) | 座 | 500 | 搬迁费 | |||||||
中型机座(含设备) | 座 | 1000 | 搬迁费 | |||||||
大型机座(含设备) | 座 | 1500 | 搬迁费 | |||||||
水塔 | 普通 | 个 | 4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不锈钢 | 个 | 5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化粪池 | 套 | 500 | ||||||||
空调移机 | 台 | 200 | ||||||||
监控器 | 套 | 200 | 迁移费 | |||||||
太阳能热水器 | 台 | 300 | 迁移费 | |||||||
洗手池 | 个 | 120 | 迁移费 | |||||||
油烟机、热水器 | 台 | 50 | 迁移费 | |||||||
电话移机 | 部 | 158 | 发票或证明 | |||||||
宽带移机 | 部 | 400 | 发票或证明 | |||||||
有线电视 | 部 | 300 | 发票或证明 | |||||||
数字电视 | 部 | 400 | 发票或证明 | |||||||
电表 | 单相 | 户 | 300 | 产权调换除外 | ||||||
三相 | 户 | 3500 | 须出具销户证明 | |||||||
水表 | 户 | 300 | 发票或证明 | |||||||
(略) | 平方米 | 60 | 含排水设施 | |||||||
(砼15厘米以上) | 平方米 | 70 | 含排水设施 | |||||||
池塘 | 鱼塘腾空费用 | 亩 | 3000-5000 | 指同一口鱼塘已被征用的红线外水域面积的腾空费用补偿。 | ||||||
PVC管 | 1寸以内 | m | 8 | |||||||
2寸 | m | 10 | ||||||||
3寸 | m | 16 | ||||||||
4寸以上 | m | 20 | ||||||||
镀锌管 | 1寸以内 | m | 16 | |||||||
2寸 | m | 20 | ||||||||
3寸 | m | 32 | ||||||||
4寸以上 | m | 40 | ||||||||
蘑菇木耳 | 有原料 | ㎡ | 30 | |||||||
无原料 | ㎡ | 15 | ||||||||
菇灶 | 个 | 100 | ||||||||
金斗墓 | 门 | 1000 | ||||||||
土墓 | 门 | 2000 | ||||||||
水泥墓 | 门 | 5000 |
各镇人民政府,南靖高新园、土楼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四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南靖县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
本项目征收一律实行货币补偿方式。被征收 (略) 城区购买可用于安置房源的商品房,可享受安商一体化房源的优惠价格。
第三条征收人、 (略) 门、征收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被征迁人
1.征收人:南靖县人民政府
2. (略) 门:南靖 (略) 、住房 (略)
3.征收实施单位:书洋镇人民政府
4.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南靖 (略) (以下简称项目业主)
5.被征迁人为书洋互通 (略) 连接线建设工程沿线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 (略) 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征收区域经有权机关批准,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征地红线为准。征收征迁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等定性和数量,由实施征收单位书洋镇人民政府(或其设立的本项目工 (略) ,下同)具体负责。所在镇政府、村委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等三方代表现场共同签字、认定,补偿数量经公示无误后确定。县工 (略) 对征收中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跟踪、督促。
若被征收人对征收的面积、数量清单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一次的复核。但被征收人应在收到勘丈成果和清单资料三天内提出,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第五条土地征收
地类界定按南靖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确定(涉及地类变更可追溯至200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
1.集体土地
(1)耕地3.64万元/亩;园地2.78万元/亩;其他地类1.5万元/亩。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提留款按有关规定执行)。
(2)青苗补偿、鱼塘腾空补偿每亩5000元。
(3)涉及大型花木搬迁的补偿费用,对照附表3执行。
2.国有出让土地。征收属于出让的国有土地,对照《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更新后的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公告》(靖政〔2021〕 (略) ,下同)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地面地价)计算补偿或按实际成交价补偿。
3.政府划拨土地。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标准和划拨时 (略) 门及镇村缴纳的金额补偿(农转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征地费用,以原始票据为准,下同)。
4.企业用地、商服用地和其他用地。对于企业用地、商服(商住、商业)用地以及公共用地,必须持有经过出让或政府划拨的合法程序手续取得明确上述土地用途的土地证,方可认定。被认定为上述用地性质的,对照第五条的2、3条款进行征收补偿。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土地,一律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标准补偿。
5.工程临时用地
工程临时用地(包括构件预制场、工棚、仓库、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等)。按每年2000元/亩租用,租金按签订的租用年限一次性支付(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使用期满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土地原貌或种植条件,经验收合格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本方案的补偿标准执行。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按永久性征地补偿标准缴纳,由 (略) 在镇政府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预交保证金,镇政府负责征租。用地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林地的,用地单位应 (略) 门办理林地占用报批手续。
第六条 房屋建筑物的征收补偿
1.被征收房屋及土地权源面积计算办法
(1)对于“两证”齐全或持有不动产登记证的合法土地、建筑面积(含已 (略) 根据(靖政综〔2007〕 (略) ) (略) 置且缴 (略) 税费的)按100%计算。
(2)超准建 (略) 应缴税费的土地 (略) 分按80%计算。
(3)未批、未缴费和历史形成无证的土地和房屋面积按60%计算为有效面积。
(4)2007年1月1日—2014年2月7日已建房屋而未能取得有权机关核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有效文书的,按50%计算有效建筑面积进行补偿,但如被征迁人能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房的,按有效建筑面积的80%给予补偿。
(5)对于2014年2月17日起至县政府发布本项目征迁通告之日止的“两违“建筑,如被征收人能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并腾房的,可以分别按照建筑结构的不同类型、不同标准(框架720元/m2,砖混660元/m2,砖木390元/m2)补给材料费。但不能享受本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补助、奖励。
(6)被征收房屋设有阁楼、梯间的,檐口高度净高在2. (略) 分,按其面积计算;檐口高度净高不满2. (略) 分,不作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附属物给予补偿。
(7)根据土地权源计算的面积,按被征迁房屋建筑占地的有效面积计算,360元/㎡予以土地征收补偿。
(8)县政府发布本项目征收通告后抢建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并强制拆除,阻扰拆除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征迁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
(1)一般民房建筑。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
(2)商服用房建筑。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
(3)企业用房建筑。凡属企业合法用地内的宿舍住宅建筑物对照附表1、2、7,结合本条第1款规定计算补偿。但厂房及配套用房必须对照附表4执行。
3.奖励办法
(1)对于被征收的房屋,被征收人若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计算面积给予50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的,奖励标准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50元/㎡;若被征收人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计算面积给予30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完成搬迁腾房的,奖励标准也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50元/㎡。
(2)对于临时建筑物和简易搭盖的,在镇政府限定的时间内能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的,给予50元/㎡奖励,但如果被征收人超过镇政府限定的时间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腾空的,奖励标准也按照每延迟1天递减10元/㎡。
(3)凡是被实施强制征收的,不 (略) 有的奖励。
4.建筑物拆除
(略) 在镇政府统一组织拆除。若被征收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腾房,被拆物的材料归 (略) 有;若被征收人超过限定的时间未完成搬迁腾房,而被镇政府强制拆除的,被拆物的材料 (略) 有。
拆除费用,在县工 (略)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筑物拆除的,按具有合法权源的建筑物补偿额的3%计,从项目征迁款中列支。
5. (略) 理。被征收房屋、土地权属、面积、用 (略) 在镇政府负责。对认定有异议的个案,由所在镇政 (略) 理意见,报县工 (略) 研究确定。
6. (略) 理。被征收土地、房屋相关证 (略) 在镇政府予以收回、存档。
第七条过渡安置补助、企业停业停产补偿、搬迁补偿、特殊人群补助按照附表5、6执行。
第八条本《方案》中第五条、第六条涉及被征收的国有出让土地、划拨土地、企业用地、商业用地、房屋建设用地等相关的合法证件、票据,由被征收人提供,镇政府负责审核。
第九条企业及民用住宅用地的重置
1.被征收的企业需要重置用地发展生产的,由被征收人自行依法依规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报批手续,所有费用自己负责。
2.被征收人房屋被拆迁后,若符合福建省农村个人住宅建设条件和《南靖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需要重置建房的,由被拆迁人向村、 (略) 门提出申请,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费用自己负责。
第十条征迁中涉及电力、通信、广播、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天然气等杆线、管道迁改,由书洋镇人民政府与产权单位协商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工程造价以有资质的单位审核为准。
第十一条征收中涉及到特殊建筑物个案补偿问题,可以用评估办法确定补偿。由镇政府和被征收人共同确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按评估结果补偿。若被征收人对于共同委托的评估结果不认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理。一宗评估结果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经镇政府 (略) 确认后执行;评估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报南靖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后执行。经评估补偿的项目不享受本方案中涉及的任何奖励、补助。
第十二条对于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等产权不明、产权纠纷的,镇政府应在征收前以音像资料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并向司法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由征收人报请南靖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条例、办法作出补偿决定,同时办理征收补偿费提存公证,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告,实施征收。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
1.对于故意扰乱征收工作正常秩序,造谣惑众,传播虚假信息 (略) 会影响。损坏和哄抢财物,辱骂、殴打或妨碍征收、施工管理工作人员,阻扰工程施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有 (略) 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征收工作有关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用征收款、收受贿赂的, (略) 门给 (略) 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征迁中涉及的土地、建筑物面积测量,依照国 (略) 门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质 (略) 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点击查看>> .1-2000)的规定执行,由各镇、村委托有 (略) 门进行测量,所产生的测绘费用从项目征迁款中列支。
第十五条征收补偿款由项目业主拨付镇政府,镇政府负责收集完整的征迁补偿资料原件,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略) 门的监督。工作经费按镇政府征收面积每亩3000元计算,由项目业主拨付镇政府,镇、村按工作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本方案由南靖 (略) 、住房 (略) 负责解释。
附表:1.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
2.室内装修档次分级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
4. (略) 房和配套用房补偿标准
5.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6.特殊人群补助标准
7.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
附表1住宅类建筑物分类补偿标准单元: 元/㎡ | ||||||||||
序号 | 房屋 结构 | 类型 | 补偿价格 | 主要特征 | ||||||
1 | 框架 结构 | 一类 | 1400 |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三面以上外墙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电到位;基础为孔桩或混凝土圈梁基础。 | ||||||
二类 | 1300 | 主要墙体厚度18cm以上,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门窗,水电到位。 | ||||||||
三类 | 1200 | 只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内间隔墙,无门窗。 | ||||||||
2 | 砖混 结构 | 一类 | 1200 | 主要墙体厚度24cm,三面以上外墙面有瓷砖贴面等装饰,铝合金窗;水卫电到位。 | ||||||
二类 | 1100 | 主要墙体厚度18-24cm,外墙面水泥砂浆抹面,门窗,水电到位。 | ||||||||
三类 | 1000 | 只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内间隔墙,无门窗。 | ||||||||
3 | 石 结 构 | 一类 | 1000 | 方整条石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石质窗框,门窗,水电到位。 | ||||||
二类 | 900 | 条石粗打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门窗,水电到位。 | ||||||||
三类 | 800 | 普通不规则石料外墙,外墙面灰浆勾缝;门窗,水电到位。 | ||||||||
6 | 砖木 结构 | 一类 | 1000 | 勾缝砖外墙或机砖粉刷外墙,正面有本地特色及风格装饰,木屋架、瓦屋面,木门窗,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 ||||||
二类 | 900 | 砖粉刷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 ||||||||
三类 | 800 | 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水电不齐全。 | ||||||||
7 | 土木 结构 | 一类 | 900 |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齐全,水电到位。 | ||||||
二类 | 800 |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门窗、水电不齐全。 | ||||||||
三类 | 700 | 夯土、土砖外墙,木屋架、木瓦屋面,无门窗。 | ||||||||
说明 | 1.房屋各层结构不同,应逐层根据实际的结构情况来分别确定适用的标准。 | |||||||||
2.补偿价格应根据房屋构件完整性参考本表及设定特征进行调整,不够类别要求的应酌情扣减补偿价,主要特征中有两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类型下调一档。 | ||||||||||
附表2室内装修档次分级补偿标准计价表元/㎡ | ||||||||||
装修 项目 | 等级、补偿标准(装修项目三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级别下调一档)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
1000 | 800 | 500 | 200 | 0 | ||||||
地板 | 地面为高级花岗岩、高级缸砖(80㎝×80㎝及以上)、实木地板、瓷砖或木质踢脚线。 | 地面为普通花岗岩、缸砖(50㎝×50㎝及以上)、普通木地板,瓷砖或木质踢脚线。 | 地面为磁砖或水泥砖、粘土砖地面 | 地面为粘土砖或水泥砂浆地面。 | 无 装 修 | |||||
内墙 | 高级墙漆、高级墙纸、ICI或高级质感涂料及墙衣、瓷砖、石板材墙饰,木墙裙。 | 内墙面为ICI涂料粉刷、乳胶漆、水泥漆、喷涂料、部分木作墙裙。 | (略) 分贴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 | 内墙面及天棚 (略) 分粉刷。 | ||||||
天棚 | 全套天棚为木作造型吊顶及四周角线、带灯座 | 部分天棚木吊顶及四周石膏角线、带灯座。 | 吊顶或四周石膏角线。 | |||||||
组合 壁柜 | 室内厅、房均有不可移动组合式壁柜及高级组合式柜。 | 部分房间设有不可移动组合式壁柜。 | ||||||||
门 | 入户门为防盗门、均有高级木门。 | 入户门有防盗门或铁门、均有木门。 | 入户门为铁门或木门。 | 木门 | ||||||
防盗网 | 铝合金窗及纱窗,木质窗帘盒,不锈钢防盗门(内含钢条),不锈钢防盗网;窗、阳台均有防盗网。 | 铝合金窗外加防盗网,窗帘盒,窗、阳台均有防盗网。 | 木门窗或铝合金窗。 | 木门、窗。 | ||||||
厨房 | 厨房高级缸砖、防滑瓷砖铺地,瓷砖墙面,组合式灶台、组合式吊柜,吊顶,木质隔厨,木质或铝合金推拉门。 | 厨房石板材或瓷砖铺地,瓷砖墙面,吊顶,组合式灶台,木吊柜。 | 厨房瓷砖地面,瓷砖墙面,简单的石板材灶台。 | 简单板材灶台、简单水卫电照 | ||||||
卫生间 | 磁砖地板,高级缸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齐全(带有不可移动卫浴)。 | 磁砖地板,磁砖贴内墙面,吊顶,卫生洁具齐全。 | 卫生洁具齐全。 | |||||||
照明、强弱电 | 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 电话、电视、对讲等预埋管、线、盒、出线座等弱电。 | 普通电照。 | |||||||
楼梯 | 楼梯高级实木扶手或不锈钢扶手,高级花岗岩或高级缸砖踏步。 | 楼梯不锈钢或铁制扶手,花岗岩或缸砖踏步。 |
附表3
大型花木搬迁补偿标准
项目 | 类别 | 规 格 | 单位 | 补偿价格(元) |
大型花木搬迁 | 花木场内盆景搬迁 | 需用叉车搬迁的 | 盆 | 120 |
需用8T-12T吊车搬迁的 | 盆 | 200 | ||
需用16-20T吊车搬迁的 | 盆 | 300 | ||
需用25T及以上吊车搬迁的 | 盆 | 400 | ||
花木场内大树搬迁 | 需用随车吊搬迁,直径15cm-20cm,高度大于400cm | 株 | 160 | |
需用16T吊车搬迁,直径20cm-30cm,高度大于550cm | 株 | 400 | ||
需用20T吊车搬迁,直径30cm-40cm,高度大于650cm | 株 | 800 | ||
需用25T以上吊车搬迁,直径40cm以上,高度大于800cm | 株 | 1200 |
附表4
(略) 房和配套用房补偿标准
元/㎡
结构 | 框架 | 砖混 | 钢构 彩板 | 砖木 | 标 准 |
等级 | |||||
一类 | 850 | 750 | 650 | 600 | 外墙有装修:条砖贴面或水泥砂浆粉刷(含涂料);内 (略) 部地砖;天 (略) 部吊顶;铝合窗或钢窗;铁门;层高3.6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
二类 | 800 | 700 | 550 | 500 | 外 (略) 部装修;内墙无粉刷;地板为水泥砂浆; (略) 部粉刷;门窗完整;层高3.6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
三类 | 750 | 650 | 450 | 400 | (略) 部加立柱无装修;内墙不完整; (略) 部为水泥砂浆或素土夯实;无门窗;层高2.5米以上,每1米增加10%计价。 |
备注:标准项中有两项条件不具备的,套用类别下调一档。
附表5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元/ ㎡ | ||
项 目 | 用途 | 补助标准 |
搬迁补助费 | 住宅 | 4元/ m2.2次 |
生产、营业用房 | 12元/ m2 | |
仓储、办公用房 | 4元/ m2 |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生产 | 20元/㎡ .6月 |
营业用房 | 30元/㎡ .6月 | |
临时过渡补助费 | 住 宅 | 6元/ m2.8月 |
备注:本项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m2的,搬迁补助费按50m2计算。 |
附表6 | ||||||||
特殊人群补助标准表 | ||||||||
单位:元/ 人 | ||||||||
项 目 | 单位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
残疾人补助 | 人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以下 | (略) 门颁发的残疾证为准 | ||
3000 | 2500 | 2000 | 1000 | |||||
年龄满70周岁的老人 | 1000 | |||||||
低保户、五保户、五老、烈属 | 户 | 500 |
附表7构筑物、附属物补偿标准单位:元 | ||||||||||
项 目 | 类 别 | 计算单位 | 补偿价 | 备 注 | ||||||
临时建筑简易搭盖 | 一等 | 平方米 | 400 | 主架为木屋架,木瓦屋面,墙体为机砖 | ||||||
二等 | 平方米 | 250 | 主架为钢屋架,彩板屋面,墙体为机砖 | |||||||
三等 | 平方米 | 200 | 主架为钢(砖木),石棉瓦(彩钢)屋面,四面围护 | |||||||
四等 | 平方米 | 150 | 主架为钢(砖木),石棉瓦(彩钢)屋面,无四面围护 | |||||||
五等 | 平方米 | 100 | 主架为竹(木),油毡屋面 | |||||||
备 注 | 搭盖物内有水泥地面,每平方米补12元。 | |||||||||
附属物 | 阁楼 | 平方米 | 250 | 室内,高度2.2米以下,1.5米以上 | ||||||
无顶盖 | 平方米 | 100 | 墙体1米以上含1米 | |||||||
彩钢板雨披、玻璃钢雨披、石棉瓦雨披 | 平方米 | 50 | 指室外搭设 | |||||||
不锈钢雨披 | 平方米 | 120 | 指室外搭设 | |||||||
蔬菜、花卉 大棚 | 简易水泥柱、钢管架 | 亩 | 4000/2000 | 新/旧 | ||||||
竹、木架 | 亩 | 2000/1000 | 新/旧 | |||||||
竖杆1-2米(不含2米)的规范钢管拱棚 | 亩 | 8000 | 指田间架设 | |||||||
竖杆2米以上(含2米)的规范钢管拱棚 | 亩 | 点击查看>> | 指田间架设 | |||||||
广告牌 | 平方米 | 200 | 铝合金框、塑胶板面 | |||||||
伸缩门 | 平方米 | 200 | 铁板(含电动装置) | |||||||
平方米 | 250 | 不锈钢(含电动装置) | ||||||||
单纯房屋基础挡土墙 | 条石干砌/ 浆砌、石材排水沟渠 | 立方米 | 105/115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块石干砌/ 浆砌 | 立方米 | 75/85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机砖干砌/ 浆砌 | 立方米 | 90/1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混凝土地圈梁 | 立方米 | 160 | 指室外单独建造,无墙体。 | |||||||
机座 | 混凝土 | 立方米 | 350 | |||||||
井 | 压力井 | 口 | 500 | |||||||
生活水井 | 口 | 1000 | 指地面井陉1米以上且井深3米以上 | |||||||
工业水井 | 口 | 2500 | 指地面井陉1米以上且井深10米以上 | |||||||
大型机井 | 口 | 点击查看>> | 指地面井陉2米以上且抽水管80米以上 | |||||||
围墙(含大门) | 铁栏杆 | 平方米 | 4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砌体无粉刷 | 平方米 | 8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砌体普通粉刷 | 平方米 | 1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砌体精装修 | 平方米 | 12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埕院 | 砖 | 平方米 | 40 | |||||||
水泥 | 平方米 | 45 | ||||||||
石板 | 平方米 | 50 | ||||||||
三合土 | 平方米 | 25 | ||||||||
炉灶 | 普通民用灶 | 口 | 2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磁砖贴面灶 | 口 | 4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灶(加工类) | 口 | 15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水池 | 抹水泥砖 | 个 | 8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砖贴瓷贴 | 个 | 12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工业水池、灰池 | 立方米 | 6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水泥管 | 直径30厘米以下 | 米 | 32 | 不带筋 | ||||||
直径30-80厘米 | 米 | 40 | 不带筋 | |||||||
直径30-80厘米 | 米 | 81 | 带筋 | |||||||
直径80厘米以上 | 米 | 135 | 带筋 | |||||||
电杆 | 木、石:长8米以下(含) | 根 | 50 | 指室外架设 | ||||||
木、石:长8米以上 | 根 | 90 | 指室外架设 | |||||||
水泥:长8米以下(含) | 根 | 125 | 指室外架设 | |||||||
水泥:长8米以上 | 根 | 215 | 指室外架设 | |||||||
电线 | 电缆线(三相) | 米 | 4.05 | 指田间架设 | ||||||
普通电线(三相) | 米 | 3.42 | 指田间架设 | |||||||
普通电线(两相) | 米 | 1.62 | 指田间架设 | |||||||
固定设备 | 机台 | 台 | 200 | 搬迁费 | ||||||
小型机座(含设备) | 座 | 500 | 搬迁费 | |||||||
中型机座(含设备) | 座 | 1000 | 搬迁费 | |||||||
大型机座(含设备) | 座 | 1500 | 搬迁费 | |||||||
水塔 | 普通 | 个 | 4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不锈钢 | 个 | 500 | 指室外单独建造 | |||||||
化粪池 | 套 | 500 | ||||||||
空调移机 | 台 | 200 | ||||||||
监控器 | 套 | 200 | 迁移费 | |||||||
太阳能热水器 | 台 | 300 | 迁移费 | |||||||
洗手池 | 个 | 120 | 迁移费 | |||||||
油烟机、热水器 | 台 | 50 | 迁移费 | |||||||
电话移机 | 部 | 158 | 发票或证明 | |||||||
宽带移机 | 部 | 400 | 发票或证明 | |||||||
有线电视 | 部 | 300 | 发票或证明 | |||||||
数字电视 | 部 | 400 | 发票或证明 | |||||||
电表 | 单相 | 户 | 300 | 产权调换除外 | ||||||
三相 | 户 | 3500 | 须出具销户证明 | |||||||
水表 | 户 | 300 | 发票或证明 | |||||||
(略) | 平方米 | 60 | 含排水设施 | |||||||
(砼15厘米以上) | 平方米 | 70 | 含排水设施 | |||||||
池塘 | 鱼塘腾空费用 | 亩 | 3000-5000 | 指同一口鱼塘已被征用的红线外水域面积的腾空费用补偿。 | ||||||
PVC管 | 1寸以内 | m | 8 | |||||||
2寸 | m | 10 | ||||||||
3寸 | m | 16 | ||||||||
4寸以上 | m | 20 | ||||||||
镀锌管 | 1寸以内 | m | 16 | |||||||
2寸 | m | 20 | ||||||||
3寸 | m | 32 | ||||||||
4寸以上 | m | 40 | ||||||||
蘑菇木耳 | 有原料 | ㎡ | 30 | |||||||
无原料 | ㎡ | 15 | ||||||||
菇灶 | 个 | 100 | ||||||||
金斗墓 | 门 | 1000 | ||||||||
土墓 | 门 | 2000 | ||||||||
水泥墓 | 门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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