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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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公告

镇农科公告〔2022〕3号

根据《 (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普财农〔2022〕 (略) )和《普洱 (略)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普农办〔2022〕 (略) )要求,县农业农村 (略) 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经2022年7月8日县农业农村 (略) 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遴选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示范主体个数

计划遴选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个,其中中药材产业2个、肉牛产业2个。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条件

(一)主体类型

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略) )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规模

中药材种植面积50亩以上,肉牛养殖规模30头以上;且已连续经营满2年。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示范带动

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县级审核

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主体进行审核,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三)公示

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四)报备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备案。

四、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0日—8月16日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一)地点:镇沅县农业农村 (略)

(二)联系人:王学刚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附件: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2022年8月10日

镇农科公告〔2022〕3号

根据《 (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普财农〔2022〕 (略) )和《普洱 (略) 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普农办〔2022〕 (略) )要求,县农业农村 (略) 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经2022年7月8日县农业农村 (略) 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遴选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示范主体个数

计划遴选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个,其中中药材产业2个、肉牛产业2个。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条件

(一)主体类型

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略) )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规模

中药材种植面积50亩以上,肉牛养殖规模30头以上;且已连续经营满2年。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基础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示范带动

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县级审核

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主体进行审核,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三)公示

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四)报备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备案。

四、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0日—8月16日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一)地点:镇沅县农业农村 (略)

(二)联系人:王学刚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特此公告。

附件:镇沅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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