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关于《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备案报告
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关于《中共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备案报告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现将 (略) 党委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温科党〔2022〕 (略) )和“制定说明”一式3份报请市委备案。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关于《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制定说明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略) 党委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温科党〔2022〕 (略) ),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文件制定的主要背景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 (略) 、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决策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以良好会风带动机关工作效能提升, (略) 实际, (略) (略) 起草制定《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2022 年5月24日,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了该文件,2022年6月15日,局党委书记赖颖签发了该文件。
文件框架和主要内容
党委会议 (略) 分,分别对“议事范围”、“会议的举行”、“议事程序”、“讨论和决定问题”、“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等环节作了相应的规定。办公会会议议事 (略) 分,分别对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月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等六类会议的议事内容、会务准备以及“会议纪律”、“会议落实”和“其他事项”作了相关的规定。另外, (略) 分还提供了党委会会议议题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表格式样。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关于印发《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略) 室、局属各单位: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略) 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
2.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 (略) 、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 (略) 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重要决定、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 (略) 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略) 点击查看>> 建设、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和决定科技发展工作的重大改革、科技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略) 置、预算安排等事项。
4.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略) (略) 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 (略) (略) 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调配问题及其他人事工作; (略) 选拔、培养、考核、任免、监督和奖惩等工作事项, (略) 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提名、任 (略) ;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任期考核方案和副高以上职务的评聘。
6. (略) 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研究审定的事项。
7.按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党 (略) 组会议等。
8. (略) 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的举行
1.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召集并主持。
3.党委会会议 (略) 党委委员,民主党 (略) 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 (略) 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会可召开扩大会议,或增加会议列席人员。扩大的范围和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召开党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方可举行, (略) 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5.党委委员或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三、议事程序
1.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委托会议召集人确定。
2.党委委员可提出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经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
3.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需填写《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填写备案表,由局机关纪委汇总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 (略) 领导审阅,党委书记签字后,同会议资料在会前2天书面提交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以口头报党委书记同意,也可随时提出。
4.党委会会议由办公 (略) 承办,党委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前1天由办公室通知各参加会议人员。
5.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当作好充分准备,未经沟通协调和酝酿的,不上会讨论。凡未列入党委会会议议题的临时动议,原则上不进行讨论。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议题应 (略) 领导班子成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
四、讨论和决定问题
1.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党委委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同时要认真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未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得插话或打断他人发言;党委书记应当最后表态。参会人员对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
3.党委会会议在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时采取表决制。表决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同意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 (略) (略) 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4.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5. (略) 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党委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当事人必须回避。
6.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 (略) 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7.党委会会议内容凡属秘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其他人员泄露。除学习资料外,对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或者会后退回,防止丢失。涉密会议资料议题结束即行收回。
8.党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如需查询党委会会议记录的,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党委会会议决议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下发执行。
五、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
1.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积极负责落实 (略) 室、单位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委会会议的集体决定。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党组织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在行动上要按集体决定执行。
2.党委委员要督促检查执行党委会会议决定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 (略) 、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督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附件2 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决策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以良好会风带动机关工作效能提升,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类别
(略) 办公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月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
(一)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局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略) 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会议内容
(1)传达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略) 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
(2)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及省科技厅、 (略) 等国家、 (略) 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3) (略) 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 (略) 工作任务;
(4)研究需要提 (略) 门审示的重要工作,审定上报、下发的重要业务文件;
(5)研究审议年初财务预算安排、年终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
(6)研究机关建设及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 (略) 职工福利分配等事项;
(8)研究其他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会务事项
(1)议题确定。党委书记、局长提出;各分管领导提出相关议题经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党委书记、局长商议确定; (略) 室、局属单位提出的会议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整理汇总,提交党委书记、局长商议确定。
(2)材料准备。办公室对提请会议审议议题的必要性、政策措施的协调一致性、汇报材料的准确性和背景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 (略) (略) 党委书记、局长汇报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议题需经法务审查并附法务审查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完成审签后,于党政联席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与提交讨论的材料一并交办公室。如议题和会议材料不能按时提交,原则上不予上会。
(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4)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二)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略) 长召集、主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党委、 (略) 门关于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会议 (略) 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落实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
(3)研究决定某项重要业务工作安排;
(4) (略) 室、局属单位反映或要求解决的有关问题;
(5)其 (略) 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议题确定。局长确定,分管 (略) 长确定。
(2)材料准备。 (略) 室配合下提前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分发。
(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4)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略) 长签发。
(三)月工作例会
月工作例会一般在每月月初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局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略) 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会议内容
(1) (略) 室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短板, (略) 署本月重点工作安排;
(2) (略) 室、局属单位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3)其他需要提交月工作例会研究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材料准备。办公室 (略) 室提前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分发。
(2)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四)专题会议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召集、主持。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人确定,也可由领导班子 (略) 室负责人主持召开, (略) 室和单位人员参加。
1.会议内容
(1)研究落实市领导、局 (略) 长交办的专项工作;
(2)研究 (略) 室或多单位的重点工作事项;
(3)其他需要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
2.会务事项
专 (略) 室应提前2天到办公室做好会议登记,并将 (略) 有关领导审定。 (略) 室自行做好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及其他会务落实工作,办公室做好会务配合工作,必 (略) 室形成会议纪要, (略) 党委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签发。
(五)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一般半年(或1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 (略) 全体工作人员。
1.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阶段性、年度性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问题短板,对下阶段 (略) 署;
(2) (略) (略) 署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议题确定。由党委书记、局长商议确定。
(2)材料准备。 (略) 室配合下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分发。
(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4)会议记录。公室牵头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六)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
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参加人 (略) 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县(市、区) (略) 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1.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本季度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明确问题,提出下季度主要工作目标 (略) 署;
(2)其他需要在全市科技系统 (略) 署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会务准备。办公室 (略) 室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印发(包括领导讲话稿、各县(市、区)交流材料等)等各项准备工作。
(2)会议记录。办公室牵头做好会议记录、拍照。会议结束后视情况编发领导讲话稿。
二、会议纪律
(一)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会议必须主题明确、任务清楚、通知及时,可以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简化或合并的会议一律简化或合并。
(二)参会人员要提前到场,并遵守会场纪律。
(三)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泄密人员,按有 (略) 理。
(四)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落实
各项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领导班子成员、 (略) 室、局属单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要求和时限办理落实,并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
(略) 室(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议 题 | |||||
审议事项 | |||||
汇 报 人 | 预计汇报时间 | ||||
列席单位 | |||||
是否已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 是□ 否□ | 是否已报派驻 纪检监察组备案 | 是□ 否□ | ||
处室(单位) 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党委书记 意见 |
注:1.该表格同会议资料一并报送;一份申报表填写一项议题。2、行政规范性文件议题、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议题需经法务审查方可上会。3、“三重一大”事项需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后方可上会。
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
(略) 室(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议 题 | |||
审议事项 | |||
汇 报 人 | 预计汇报时间 | ||
列席单位 | |||
是否“三重一大”事项 | 是□ 否□ | 是否经法务审査 | 是□ 否□ |
是否已报派驻 纪检监察组备案 | 是□ 否□ | ||
处室(单位)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局长意见 | |||
党委书记意见 |
注:1.该表格同会议资料一并报送;一份申报表填写一项议题。2、行政规范性文件议题、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议题需经法务审查方可上会。3、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需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后方可上会。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现将 (略) 党委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温科党〔2022〕 (略) )和“制定说明”一式3份报请市委备案。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关于《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制定说明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略) 党委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了《(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温科党〔2022〕 (略) ),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文件制定的主要背景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 (略) 、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决策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以良好会风带动机关工作效能提升, (略) 实际, (略) (略) 起草制定《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2022 年5月24日,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了该文件,2022年6月15日,局党委书记赖颖签发了该文件。
文件框架和主要内容
党委会议 (略) 分,分别对“议事范围”、“会议的举行”、“议事程序”、“讨论和决定问题”、“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等环节作了相应的规定。办公会会议议事 (略) 分,分别对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月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等六类会议的议事内容、会务准备以及“会议纪律”、“会议落实”和“其他事项”作了相关的规定。另外, (略) 分还提供了党委会会议议题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表格式样。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关于印发《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略) 室、局属各单位: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略) 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
2.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中共温州 (略) 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 (略) 、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 (略) 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重要决定、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 (略) 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略) 点击查看>> 建设、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和决定科技发展工作的重大改革、科技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略) 置、预算安排等事项。
4.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 (略) (略) 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5. (略) (略) 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调配问题及其他人事工作; (略) 选拔、培养、考核、任免、监督和奖惩等工作事项, (略) 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荐、提名、任 (略) ;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任期考核方案和副高以上职务的评聘。
6. (略) 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研究审定的事项。
7.按期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党 (略) 组会议等。
8. (略) 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的举行
1.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成员召集并主持。
3.党委会会议 (略) 党委委员,民主党 (略) 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 (略) 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会可召开扩大会议,或增加会议列席人员。扩大的范围和列席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召开党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方可举行, (略) 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5.党委委员或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三、议事程序
1.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党委书记委托会议召集人确定。
2.党委委员可提出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经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
3.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需填写《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填写备案表,由局机关纪委汇总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 (略) 领导审阅,党委书记签字后,同会议资料在会前2天书面提交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以口头报党委书记同意,也可随时提出。
4.党委会会议由办公 (略) 承办,党委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前1天由办公室通知各参加会议人员。
5.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当作好充分准备,未经沟通协调和酝酿的,不上会讨论。凡未列入党委会会议议题的临时动议,原则上不进行讨论。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开外,议题应 (略) 领导班子成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
四、讨论和决定问题
1.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党委委员和参加会议的有关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同时要认真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未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得插话或打断他人发言;党委书记应当最后表态。参会人员对要做出决定的问题,应态度明朗,意见明确。
3.党委会会议在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时采取表决制。表决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同意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 (略) (略) 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4.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5. (略) 要讨论决定的议题若涉及党委会某一成员或其亲属的有关问题时,当事人必须回避。
6.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 (略) 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7.党委会会议内容凡属秘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其他人员泄露。除学习资料外,对会议审议讨论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或者会后退回,防止丢失。涉密会议资料议题结束即行收回。
8.党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如实记录并妥善保管,如需查询党委会会议记录的,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党委会会议决议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下发执行。
五、议定事项的督促和落实
1.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经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行政按其分工,积极负责落实 (略) 室、单位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委会会议的集体决定。如果对决议持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党组织申述自己的意见,但在行动上要按集体决定执行。
2.党委委员要督促检查执行党委会会议决定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遇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 (略) 、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督办,并将情况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附件2 温州 (略) 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决策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以良好会风带动机关工作效能提升,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类别
(略) 办公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月工作例会、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
(一)党政联席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局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略) 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会议内容
(1)传达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略) 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
(2)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及省科技厅、 (略) 等国家、 (略) 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3) (略) 性的重要工作安排、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 (略) 工作任务;
(4)研究需要提 (略) 门审示的重要工作,审定上报、下发的重要业务文件;
(5)研究审议年初财务预算安排、年终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
(6)研究机关建设及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7) (略) 职工福利分配等事项;
(8)研究其他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会务事项
(1)议题确定。党委书记、局长提出;各分管领导提出相关议题经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党委书记、局长商议确定; (略) 室、局属单位提出的会议议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整理汇总,提交党委书记、局长商议确定。
(2)材料准备。办公室对提请会议审议议题的必要性、政策措施的协调一致性、汇报材料的准确性和背景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 (略) (略) 党委书记、局长汇报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议题需经法务审查并附法务审查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完成审签后,于党政联席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与提交讨论的材料一并交办公室。如议题和会议材料不能按时提交,原则上不予上会。
(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4)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二)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略) 长召集、主持。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党委、 (略) 门关于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会议 (略) 署,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落实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
(3)研究决定某项重要业务工作安排;
(4) (略) 室、局属单位反映或要求解决的有关问题;
(5)其 (略) 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议题确定。局长确定,分管 (略) 长确定。
(2)材料准备。 (略) 室配合下提前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分发。
(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4)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略) 长签发。
(三)月工作例会
月工作例会一般在每月月初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局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略) 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1.会议内容
(1) (略) 室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短板, (略) 署本月重点工作安排;
(2) (略) 室、局属单位需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3)其他需要提交月工作例会研究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材料准备。办公室 (略) 室提前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分发。
(2)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3)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四)专题会议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召集、主持。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人确定,也可由领导班子 (略) 室负责人主持召开, (略) 室和单位人员参加。
1.会议内容
(1)研究落实市领导、局 (略) 长交办的专项工作;
(2)研究 (略) 室或多单位的重点工作事项;
(3)其他需要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
2.会务事项
专 (略) 室应提前2天到办公室做好会议登记,并将 (略) 有关领导审定。 (略) 室自行做好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及其他会务落实工作,办公室做好会务配合工作,必 (略) 室形成会议纪要, (略) 党委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签发。
(五)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一般半年(或1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 (略) 全体工作人员。
1.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阶段性、年度性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问题短板,对下阶段 (略) 署;
(2) (略) (略) 署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议题确定。由党委书记、局长商议确定。
(2)材料准备。 (略) 室配合下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和分发。
(3)会议通知。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4)会议记录。公室牵头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做到完整、准确。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
(六)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
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参加人 (略) 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县(市、区) (略) 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1.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本季度工作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明确问题,提出下季度主要工作目标 (略) 署;
(2)其他需要在全市科技系统 (略) 署的事项。
2.会务事项
(1)会务准备。办公室 (略) 室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印发(包括领导讲话稿、各县(市、区)交流材料等)等各项准备工作。
(2)会议记录。办公室牵头做好会议记录、拍照。会议结束后视情况编发领导讲话稿。
二、会议纪律
(一)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会议必须主题明确、任务清楚、通知及时,可以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简化或合并的会议一律简化或合并。
(二)参会人员要提前到场,并遵守会场纪律。
(三)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泄密人员,按有 (略) 理。
(四)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能请假,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落实
各项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领导班子成员、 (略) 室、局属单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要求和时限办理落实,并及时反馈报告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
(略) 室(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议 题 | |||||
审议事项 | |||||
汇 报 人 | 预计汇报时间 | ||||
列席单位 | |||||
是否已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 是□ 否□ | 是否已报派驻 纪检监察组备案 | 是□ 否□ | ||
处室(单位) 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党委书记 意见 |
注:1.该表格同会议资料一并报送;一份申报表填写一项议题。2、行政规范性文件议题、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议题需经法务审查方可上会。3、“三重一大”事项需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后方可上会。
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申报表
(略) 室(单位): 填报时间:年月日
议 题 | |||
审议事项 | |||
汇 报 人 | 预计汇报时间 | ||
列席单位 | |||
是否“三重一大”事项 | 是□ 否□ | 是否经法务审査 | 是□ 否□ |
是否已报派驻 纪检监察组备案 | 是□ 否□ | ||
处室(单位)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局长意见 | |||
党委书记意见 |
注:1.该表格同会议资料一并报送;一份申报表填写一项议题。2、行政规范性文件议题、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议题需经法务审查方可上会。3、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需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后方可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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