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湘潭市楚怡中职学校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潭发改审〔2022〕 (略)
(略) :
《 (略) 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解决城乡青年就业问题, (略) 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略) 2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Z”形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大楼包括综合实训楼、单层汽修实训用房和学生公 (略) 分,通过连廊连接), (略) 、疏散场地、绿化、水、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建设。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4㎡(综合实训楼 点击查看>> ㎡,学生公寓综合楼 点击查看>> ㎡,单层汽修实训用房 点击查看>> ㎡,连廊 点击查看>> ㎡),地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设置地下停车场85个。 (略) 面积1017㎡,疏散场地面积2116㎡,绿化面积3700㎡。
四、项目单位: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省教育厅安排3000万元,其余为市财政安排。
六、请严格 (略) 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 (略) ,不得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潭发改审〔2022〕 (略)
(略) :
《 (略) 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解决城乡青年就业问题, (略) 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略) 2号。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Z”形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大楼包括综合实训楼、单层汽修实训用房和学生公 (略) 分,通过连廊连接), (略) 、疏散场地、绿化、水、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校园文化建设。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94㎡(综合实训楼 点击查看>> ㎡,学生公寓综合楼 点击查看>> ㎡,单层汽修实训用房 点击查看>> ㎡,连廊 点击查看>> ㎡),地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设置地下停车场85个。 (略) 面积1017㎡,疏散场地面积2116㎡,绿化面积3700㎡。
四、项目单位: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省教育厅安排3000万元,其余为市财政安排。
六、请严格 (略) 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十、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 (略) ,不得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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