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松江民办东方幼稚园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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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松江民办东方幼稚园办学地址变更的批复

沪松教办〔2022〕 (略)

上海松江民办东方幼稚园:

你园提出的地址变更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园园址由上海市松江区车 (略) (略) 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车 (略) 6700弄第7幢1-4号底楼,17、 (略) 二楼三楼。

希望幼儿园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园。

特此批复

2022 年8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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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松教办〔2022〕 (略)

上海松江民办东方幼稚园:

你园提出的地址变更申请材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园园址由上海市松江区车 (略) (略) 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车 (略) 6700弄第7幢1-4号底楼,17、 (略) 二楼三楼。

希望幼儿园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园。

特此批复

2022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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