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高穴村
投资总额: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无新增用地,无拆迁安置人口,利用现有空地建设,占地面积约9800m2。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回收梯次利用退役锂电池规模为 点击查看>> t/a,其中包括 点击查看>> t/a磷酸铁锂电池、6000t/a三元锂电池,5000t/a钴酸锂电池,4000t/a锰酸锂电池,梯次利用PACK包3万组/年。本项目对退役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回收,不但可以减少废电池对于环境的污染, (略) 会环境效益,更可以实现废锂离子电池中有价组分的充分回收利用,进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报废动力电池(容量≤标称容量80%)除了确定报废的拆解回收原材料外,部分因还有容量可在其他用途再次利用,通过电池梯次利用发挥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从而实现循环经济,更为环保高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贵州 (略)
2、联系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高穴村
3、联系人:杨长敏
4、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 (略) 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6日。
贵州 (略)
2022年4月14日
一、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高穴村
投资总额: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无新增用地,无拆迁安置人口,利用现有空地建设,占地面积约9800m2。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回收梯次利用退役锂电池规模为 点击查看>> t/a,其中包括 点击查看>> t/a磷酸铁锂电池、6000t/a三元锂电池,5000t/a钴酸锂电池,4000t/a锰酸锂电池,梯次利用PACK包3万组/年。本项目对退役锂电池进行资源化回收,不但可以减少废电池对于环境的污染, (略) 会环境效益,更可以实现废锂离子电池中有价组分的充分回收利用,进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报废动力电池(容量≤标称容量80%)除了确定报废的拆解回收原材料外,部分因还有容量可在其他用途再次利用,通过电池梯次利用发挥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从而实现循环经济,更为环保高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贵州 (略)
2、联系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高穴村
3、联系人:杨长敏
4、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环境保 (略) 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6日。
贵州 (略)
2022年4月14日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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