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朗泰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9442万Ah镍氢电池建设项目
东莞市朗泰通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9442万Ah镍氢电池建设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万Ah镍氢电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老中坑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万Ah镍氢电池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三中老中坑 (略)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主要从事镍氢电池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镍氢电池为 点击查看>> 万个(折合电能为 点击查看>> 万A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一、废气浸泡工序:项目拟将浸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再经双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2)配料工序: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由布 (略) 理后将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设排放口。其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3) 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二、生活污水:项目生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三、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滤膜及活性炭、废抹布、 (略) (略) 理;项目废活性炭、废镍氢电池、废封孔剂、负极搅拌机、负极浆料桶清洗废水、废机油、空机油桶、含浆料的废抹布交有危 (略) 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四、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8-1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文件要求、政策相符性不充分、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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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万Ah镍氢电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老中坑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年产 点击查看>> 万Ah镍氢电池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三中老中坑 (略)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项目主要从事镍氢电池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镍氢电池为 点击查看>> 万个(折合电能为 点击查看>> 万A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一、废气浸泡工序:项目拟将浸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再经双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的要求。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2)配料工序: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由布 (略) 理后将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设排放口。其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3) 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二、生活污水:项目生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三、项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滤膜及活性炭、废抹布、 (略) (略) 理;项目废活性炭、废镍氢电池、废封孔剂、负极搅拌机、负极浆料桶清洗废水、废机油、空机油桶、含浆料的废抹布交有危 (略) 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四、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8-1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文件要求、政策相符性不充分、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不全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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