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彭发改字〔2022〕 (略)
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工程立项的批复
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 (略) )、《政府投资条例》( (略) (略) )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
二、项目法人: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三、项目代码:2208-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四、项目建设地点: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白山村、金湖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白改黑3000米,公厕1座,驿站1座。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 (略) 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 (略) 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 (略) )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朱海鹏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此复
2022年8月4日
抄报:县政府方忠生常务副县长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印发
共印6份
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批复
彭发改字〔2022〕 (略)
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工程立项的批复
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 (略) )、《政府投资条例》( (略) (略) )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泊湖开发区小龙虾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立项。
二、项目法人: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
三、项目代码:2208-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四、项目建设地点: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白山村、金湖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白改黑3000米,公厕1座,驿站1座。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来我委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抓紧落实规划选址、项目土地等前置审批手续 (略) 门的意见、资金来源等前期工作和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九、项目单位应主 (略) 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需要使用砂浆的项目,请按照《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 (略) )执行。
十一、项目联系人:朱海鹏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此复
2022年8月4日
抄报:县政府方忠生常务副县长
抄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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