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正宽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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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正宽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略) (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 (略) 樟木 (略) 之一2栋304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 (略) 迁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 (略) 樟木 (略) 之一2栋304室,迁建后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400m2,主要从事电位器元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位器元件总重量约为 点击查看>> 吨,其中电位器旋转轴芯 点击查看>> 吨、电位器接线头 点击查看>> 吨、轻触开关 点击查看>> 吨、编码器元件 点击查看>>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1)拌料工序项目拌料过程中色粉以及破碎后的塑胶边角料、次品在倾倒时有少量逸散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产生的拌料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略) 界外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碎料工序项目碎料工序使用碎料机于破碎区域进行碎料,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产生的碎料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略) 界外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注塑工序①有机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使用注塑机对塑料粒受热熔融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项目注塑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车间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②恶臭:项目注塑工序生产过程中塑胶料挥发有机废气的同时会有少量恶臭因子挥发出来,从而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恶臭气体随着有机废气一并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治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 (略) 界二级标准值的要求。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符合东莞市 (略) 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2)冷却水:项目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不使用任何药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3)雨水: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市政管网排放。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 (略) (略) 理。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 (略) 理资质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 (略) (略) 理 (略) 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司郑重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8-19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未说明项目是否产生含油废抹布。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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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 (略) 樟木 (略) 之一2栋304室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 (略) 迁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 (略) 樟木 (略) 之一2栋304室,迁建后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400m2,建筑面积400m2,主要从事电位器元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位器元件总重量约为 点击查看>> 吨,其中电位器旋转轴芯 点击查看>> 吨、电位器接线头 点击查看>> 吨、轻触开关 点击查看>> 吨、编码器元件 点击查看>>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1)拌料工序项目拌料过程中色粉以及破碎后的塑胶边角料、次品在倾倒时有少量逸散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产生的拌料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略) 界外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2)碎料工序项目碎料工序使用碎料机于破碎区域进行碎料,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产生的碎料粉尘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可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略) 界外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3)注塑工序①有机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使用注塑机对塑料粒受热熔融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项目注塑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车间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经处理后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外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②恶臭:项目注塑工序生产过程中塑胶料挥发有机废气的同时会有少量恶臭因子挥发出来,从而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恶臭气体随着有机废气一并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治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 (略) 界二级标准值的要求。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1)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东莞市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符合东莞市 (略) 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2)冷却水:项目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不使用任何药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3)雨水:实行雨污分流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市政管网排放。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 (略) (略) 理。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 (略) 理资质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 (略) (略) 理 (略) 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司郑重承诺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8-19
联系人东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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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未说明项目是否产生含油废抹布。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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