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布尔津县八里滩五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
拟审批公示:布尔津县八里滩五号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污染影响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 点击查看>> (兼传真)通讯地址:布尔津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布尔津 (略) 建筑用砂矿 | 布尔津 (略) (略) 老矿区北侧,原项目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 | 布尔津 (略) | 贵州 (略) | 在原有项目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一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矿区面0.0521km2,年开采规模为6万立方米,临时生 (略) 分利用和依托原有设施。 | 本项目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一、废气 1.1砂石料铲装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2原料砂石筛分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1.3破碎、筛分粉尘,采取破碎生产线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湿法作业; 1.4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防治措施,对容易起尘的较为干燥的物料采用防尘网遮盖措施; 1. (略) 运输扬尘, (略) 铺垫, (略) 面维护, (略) 面进行洒水降尘;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2.1生产废水。 (略) 理后循环利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2.2 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已建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项目区周围荒漠植被。 三、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噪声设备包括铲车、翻斗车、振动筛、破碎机、洗砂机等。 由于项目区及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根据环评文件预测结果表明, (略) 界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4.1 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回填采坑。 4.2 废石料。 (略) 进入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后综合利用。 4.3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布尔津县城生活垃圾 (略) 理处置。设置防渗漏设施的 (略) ,生活区做好卫生防护,防止白色垃圾随风飘散至场界以外。设置封闭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就近拉运垃圾 (略) (略) 置,不得就地掩埋或擅自焚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4.4危险废物。涉及危险废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生产用燃油油、废机油等必须全封闭存放,按照危废存储要求规范化管理。 五、生态影响。占用土地、水土流失;对土壤环境、地表植被(天然牧草地)、野生动物生境、自然景观造成不利影响。地表扰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减缓措施:分段开采,分段治理,先回填弃料,修坡平整达到要求后覆盖剥离表土,并做好临时防护。生态恢复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置临时表土堆场,表层剥离土集中堆存用于生态恢复表层覆土。矿山服务满, (略) 有建筑物、构筑物等,对地表进行清理,实施复垦方案,进行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 六、环境风险影响。危险地带设置防护栏 、标识、标牌等保护措施,事故状态及非正常工况应立即停止生产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6.1 规范进行采矿作业,不得越界开采,采取护坡和固坡措施,危险地段应树立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排除隐患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6.2 采矿 (略) 及相关危险源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 (略) 休息和停留。 6.3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周边人员安全,并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开展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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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 点击查看>> (兼传真)通讯地址:布尔津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布尔津 (略) 建筑用砂矿 | 布尔津 (略) (略) 老矿区北侧,原项目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 | 布尔津 (略) | 贵州 (略) | 在原有项目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一条砂石料破碎生产线,矿区面0.0521km2,年开采规模为6万立方米,临时生 (略) 分利用和依托原有设施。 | 本项目为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一、废气 1.1砂石料铲装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2原料砂石筛分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1.3破碎、筛分粉尘,采取破碎生产线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湿法作业; 1.4堆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防治措施,对容易起尘的较为干燥的物料采用防尘网遮盖措施; 1. (略) 运输扬尘, (略) 铺垫, (略) 面维护, (略) 面进行洒水降尘;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2.1生产废水。 (略) 理后循环利用,定期补水,不外排。 2.2 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已建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项目区周围荒漠植被。 三、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噪声设备包括铲车、翻斗车、振动筛、破碎机、洗砂机等。 由于项目区及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根据环评文件预测结果表明, (略) 界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4.1 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回填采坑。 4.2 废石料。 (略) 进入破碎生产线破碎筛分后综合利用。 4.3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布尔津县城生活垃圾 (略) 理处置。设置防渗漏设施的 (略) ,生活区做好卫生防护,防止白色垃圾随风飘散至场界以外。设置封闭生活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就近拉运垃圾 (略) (略) 置,不得就地掩埋或擅自焚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4.4危险废物。涉及危险废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生产用燃油油、废机油等必须全封闭存放,按照危废存储要求规范化管理。 五、生态影响。占用土地、水土流失;对土壤环境、地表植被(天然牧草地)、野生动物生境、自然景观造成不利影响。地表扰动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减缓措施:分段开采,分段治理,先回填弃料,修坡平整达到要求后覆盖剥离表土,并做好临时防护。生态恢复治理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置临时表土堆场,表层剥离土集中堆存用于生态恢复表层覆土。矿山服务满, (略) 有建筑物、构筑物等,对地表进行清理,实施复垦方案,进行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 六、环境风险影响。危险地带设置防护栏 、标识、标牌等保护措施,事故状态及非正常工况应立即停止生产运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6.1 规范进行采矿作业,不得越界开采,采取护坡和固坡措施,危险地段应树立警示标志并及时采取排除隐患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防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6.2 采矿 (略) 及相关危险源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 (略) 休息和停留。 6.3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周边人员安全,并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开展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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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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