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金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招远市金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招远市 (略) 15 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招远市 (略) 15 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地 点: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段家洼村村东北
建设单位:招远市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招远市张星镇段家洼村村东北,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房总建筑面积 2510 平方米,项目利用以石材废渣、锯泥为原材料,进行破碎、筛分、水利细磨、脱泥、压滤、磁选等生产工艺,年处理石材废渣 5 万吨,锯泥 10 万吨,生产陶瓷原料 点击查看>> 万吨、铁废渣 1.25 万吨、超微细矿泥 0.9 万吨。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段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招远市 (略) 15 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招远市 (略) 15 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招远市 (略) 15 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地 点: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段家洼村村东北
建设单位:招远市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招远市张星镇段家洼村村东北,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房总建筑面积 2510 平方米,项目利用以石材废渣、锯泥为原材料,进行破碎、筛分、水利细磨、脱泥、压滤、磁选等生产工艺,年处理石材废渣 5 万吨,锯泥 10 万吨,生产陶瓷原料 点击查看>> 万吨、铁废渣 1.25 万吨、超微细矿泥 0.9 万吨。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9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段涛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招远市 (略) 15 万吨/年石材废渣、锯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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