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E蒲城环责改字〔2022〕35号-2022-08-1211: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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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陕E蒲城环责改字〔2022〕35号-2022-08-1211:34:06

渭南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E蒲城环责改字[2022] 5号

蒲城县 (略) :

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6YAPY32C

地址:蒲城县陈庄镇内府村100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解渊

我局于202 (略) (略) 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你公司接收的生活污泥未经生物除臭间进行除臭直接进行蚯蚓养殖,存在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2022年8月2日渭南 (略)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4页、2022年8月2日渭南 (略) (略) 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2022年8月2日现 (略) 存在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

2. 2022年8月2日蒲城县 (略) 提供的蒲城县 (略) 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解渊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身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的规定。

(略) 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渭南市临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渭南市临 (略) 强制执行。

渭南 (略)

2022年8月4日

渭南 (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陕E蒲城环责改字[2022] 5号

蒲城县 (略) :

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MA6YAPY32C

地址:蒲城县陈庄镇内府村100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解渊

我局于202 (略) (略) 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你公司接收的生活污泥未经生物除臭间进行除臭直接进行蚯蚓养殖,存在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2022年8月2日渭南 (略) (略)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4页、2022年8月2日渭南 (略) (略) 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2022年8月2日现 (略) 存在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

2. 2022年8月2日蒲城县 (略) 提供的蒲城县 (略) 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解渊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身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 (略) 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的规定。

(略) 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渭南市临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渭南市临 (略) 强制执行。

渭南 (略)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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