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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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上 (略) :

(略) 提交的《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目位于崇明区港西镇老滧西桥附近(东至与城桥镇交界、南至环岛运河、西至与城桥镇交界、北至江苏省交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MWp并网型光伏列阵区,接入一期110kV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3(330 亩),不设食堂及浴室。项目建成后,光伏系统装机容量约30MWp,年平均上网电量327万kWh。新增员工4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你单位委托钦覃(上海) (略) 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表》,并通过了上海 (略) 有限公司的技术评估,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施工及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设备,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施工机械设备应低噪选型,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略) 施工现场、施 (略) 线和时间等。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无法避免,应先高噪声设备周围应设置隔声围栏,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等对工程施工防尘的相关规定,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扬尘防治重点施 (略) 必须及时采取洒水、围挡、遮盖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应符合相关规定悬挂牌照,不得使用高污染内燃机械;加强运输管理,必须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加强车辆清洁维护管理,合理安排施 (略) 线,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和基坑废水 (略) 理后优先回用,多余 (略) 门进行抽运,最 (略) 理厂,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泥浆、弃土等应严格遵守《上海 (略) 理管理规定》等要求,妥善堆置,防止尘土飞扬,并及时委 (略) 理。施工过程产生的油泥应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 (略) (略) 理。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具体要求:

1、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 (略) ,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擦洗废水经过滤后汇至光伏区中水收集池,生活 (略) 理后汇至办公区中水收集池,两个中水收集池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后,回用场 (略) 清扫,不得外排。

3、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 (略) 置, (略) 备案,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废光伏板和组件。废电子元件、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委 (略) 置。生活垃 (略) 门及时清运。

4、应落实《报告表》要求,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

5、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和风险事故采取防范措施,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门申报备案、审批或核准。如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机关调整并导致环评审批权限发生变化时,你单位应另行向有审批权限 (略) 门申请环评审批。

三、请崇明 (略) (略) 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 (略) )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崇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上海市崇明 (略)

2022年8月18日


上 (略) :

(略) 提交的《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经审理查明:

(一)项目位于崇明区港西镇老滧西桥附近(东至与城桥镇交界、南至环岛运河、西至与城桥镇交界、北至江苏省交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0MWp并网型光伏列阵区,接入一期110kV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3(330 亩),不设食堂及浴室。项目建成后,光伏系统装机容量约30MWp,年平均上网电量327万kWh。新增员工4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你单位委托钦覃(上海) (略) 为本项目编制了《报告表》,并通过了上海 (略) 有限公司的技术评估,网上公示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二、我局经审查后,作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意见及建设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建设地点、内容、性质、规模及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二)项目施工及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使用施工设备,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施工机械设备应低噪选型,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略) 施工现场、施 (略) 线和时间等。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无法避免,应先高噪声设备周围应设置隔声围栏,采取有效的隔振、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等对工程施工防尘的相关规定,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扬尘防治重点施 (略) 必须及时采取洒水、围挡、遮盖等抑尘措施;施工机械应符合相关规定悬挂牌照,不得使用高污染内燃机械;加强运输管理,必须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加强车辆清洁维护管理,合理安排施 (略) 线,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和基坑废水 (略) 理后优先回用,多余 (略) 门进行抽运,最 (略) 理厂,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泥浆、弃土等应严格遵守《上海 (略) 理管理规定》等要求,妥善堆置,防止尘土飞扬,并及时委 (略) 理。施工过程产生的油泥应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 (略) (略) 理。

(三)项目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具体要求:

1、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 (略) ,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擦洗废水经过滤后汇至光伏区中水收集池,生活 (略) 理后汇至办公区中水收集池,两个中水收集池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标准后,回用场 (略) 清扫,不得外排。

3、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委 (略) 置, (略) 备案,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废光伏板和组件。废电子元件、污泥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贮存,委 (略) 置。生活垃 (略) 门及时清运。

4、应落实《报告表》要求,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

5、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和风险事故采取防范措施,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门备案。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你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门申报备案、审批或核准。如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机关调整并导致环评审批权限发生变化时,你单位应另行向有审批权限 (略) 门申请环评审批。

三、请崇明 (略) (略) 负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沪府发〔2021〕 (略) )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崇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五、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等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2、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上海市崇明 (略)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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