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水利局关于《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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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水利局关于《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恩施州 (略) :

你单位提出的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甘溪村,由恩施州 (略) 投资建设,属于新建矿山,年生产能力100万t/a,服务年限6年,矿区内资源储量 点击查看>> 万t(水泥用灰岩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矿床可采储量按照回采率95%计算,矿山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水泥用灰岩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矿区面积5.47平方公里,开采标高+670m~+540m。

本项目由露天开采区、工业场地区、道路工程区和排土场区组成。建设期间开挖土石方总量0.90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0.41万立方米,利用0.30万立方米,产生临时堆土0.19万立方米,运至排土场堆放。本项目总占地5.93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和园地。本项目建设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80万元。本项目计划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9万元,独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1.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5.03万元);基本预备费1.11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90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弃渣运输和堆放除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外,还应遵循环境保护、 (略) 门的相关规定。

(三)及时向恩施 (略) 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恩施 (略) 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恩施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六)根据《 (略)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 (略)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 (略) ),该项目在开工前应向 (略) 门自行申报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90万元。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 (略) 批准。

按照《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自主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 (略) 会公开和 (略) 报备。

附件: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

(略)

2022年8月17日


恩施州 (略) :

你单位提出的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恩施市芭蕉侗族乡甘溪村,由恩施州 (略) 投资建设,属于新建矿山,年生产能力100万t/a,服务年限6年,矿区内资源储量 点击查看>> 万t(水泥用灰岩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矿床可采储量按照回采率95%计算,矿山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水泥用灰岩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可采储量为 点击查看>> 万t),矿区面积5.47平方公里,开采标高+670m~+540m。

本项目由露天开采区、工业场地区、道路工程区和排土场区组成。建设期间开挖土石方总量0.90万立方米(含表土),回填0.41万立方米,利用0.30万立方米,产生临时堆土0.19万立方米,运至排土场堆放。本项目总占地5.93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和园地。本项目建设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80万元。本项目计划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93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0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9万元,独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1.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5.03万元);基本预备费1.11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90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具体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弃渣运输和堆放除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外,还应遵循环境保护、 (略) 门的相关规定。

(三)及时向恩施 (略) 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恩施 (略) 的监督检查。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恩施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六)根据《 (略)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 (略)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 (略) ),该项目在开工前应向 (略) 门自行申报缴纳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8.90万元。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 (略) 批准。

按照《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略) )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自主验收,并将水土保持设施 (略) 会公开和 (略) 报备。

附件:湖北省恩施市甘溪矿区三堡洼矿段水泥用灰岩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

(略)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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