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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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河北 (略) 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 (略) 污泥掺烧项目

项目选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南侧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要: (略) 理的污泥(含水率62%)处理量不大及机组锅炉容量大的特点,本项目采用污泥直接掺烧。本项 (略) 区内依托现有的输煤系统按照一定比例与煤掺混后利用现有的两台锅炉进行焚烧,随来随烧,不设置污泥暂存地,污泥掺烧量约为50t/d。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 (略)

建设单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薛部长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天津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邮箱: @@@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 (略) 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河北 (略) 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 (略) 污泥掺烧项目

项目选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南侧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要: (略) 理的污泥(含水率62%)处理量不大及机组锅炉容量大的特点,本项目采用污泥直接掺烧。本项 (略) 区内依托现有的输煤系统按照一定比例与煤掺混后利用现有的两台锅炉进行焚烧,随来随烧,不设置污泥暂存地,污泥掺烧量约为50t/d。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北 (略)

建设单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薛部长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天津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邮箱: @@@ 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 (略) 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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