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略) :
你单位《关关于要求调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甬洞环〔202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20- 点击查看>> -44-02- 点击查看>>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野猫岙填埋场东侧山林地块。
三、同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总设计规模225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1500吨/日,配置2炉1机(2×7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50MW凝汽式汽轮机+1×55MW发电机),年可焚烧各类垃圾 点击查看>> 万吨( (略) 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装修垃圾、预处理后的医废、市政污泥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脱硝系统、供水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设施( (略) )、场平工程、二次精装、外立面工程、景观绿化、土地征用、桩基工程、厂外给水排水工程、宿舍楼及食堂、停车位等。
四、未尽事项按海发改投〔2020〕 (略) 文件执行。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如有涉及 (略) 分,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宁波市海曙区 (略)
2022年6月8日
(略) :
你单位《关关于要求调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甬洞环〔202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建设内容。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20- 点击查看>> -44-02- 点击查看>>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野猫岙填埋场东侧山林地块。
三、同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公顷,总设计规模225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1500吨/日,配置2炉1机(2×7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50MW凝汽式汽轮机+1×55MW发电机),年可焚烧各类垃圾 点击查看>> 万吨( (略) 置的一般工业固废、装修垃圾、预处理后的医废、市政污泥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脱硝系统、供水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设施( (略) )、场平工程、二次精装、外立面工程、景观绿化、土地征用、桩基工程、厂外给水排水工程、宿舍楼及食堂、停车位等。
四、未尽事项按海发改投〔2020〕 (略) 文件执行。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如有涉及 (略) 分,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宁波市海曙区 (略)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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