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段塘街道桂花园等五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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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段塘街道桂花园等五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宁波市海曙区人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要 (略) 桂花园等五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段办〔2022〕 (略) )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桂花园等五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三、项目地址:宁波市 (略)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五个小区改造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603户。其中:(1) (略) 区海光新都: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万平方米,住户共740户;(2) (略) 区茶花园:总建筑面积7.35万平方米,住户共485户;(3) (略) 区月季园: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住户共190户;(4) (略) 区绿洲: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住户共276户;(5) (略) 区桂花园: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住户共912户。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建筑、道路、雨污水、绿化、室外电气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计划于 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 (略)

2022年7月28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要 (略) 桂花园等五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海段办〔2022〕 (略) )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桂花园等五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205-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三、项目地址:宁波市 (略)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五个小区改造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603户。其中:(1) (略) 区海光新都: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万平方米,住户共740户;(2) (略) 区茶花园:总建筑面积7.35万平方米,住户共485户;(3) (略) 区月季园: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住户共190户;(4) (略) 区绿洲: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住户共276户;(5) (略) 区桂花园: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住户共912户。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建筑、道路、雨污水、绿化、室外电气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5个月,计划于 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 (略)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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