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关于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建设单位中山中 (略) (略) 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略) ( (略) ):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 (略) ,权利人:中山中 (略) ,坐落:中山市 (略) 9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权属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10-3。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10-3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 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 度≤100米(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三角机场净空管理限高的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下沉式绿地率推荐值:≥40%
透水铺装率推荐值:≥50%
配套设施:附设式1 (略) ,建筑面积≥40㎡;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 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 度≤100米(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三角机场净空管理限高的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下沉式绿地率推荐值:≥40%
透水铺装率推荐值:≥50%
配套设施:附设式1 (略) ,建筑面积≥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
中山 (略) (略)
附件:
建设单位中山中 (略) (略) 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略) ( (略) ):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 (略) ,权利人:中山中 (略) ,坐落:中山市 (略) 9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权属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码:10-3。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地块编码:10-3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 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 度≤100米(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三角机场净空管理限高的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下沉式绿地率推荐值:≥40%
透水铺装率推荐值:≥50%
配套设施:附设式1 (略) ,建筑面积≥40㎡;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绿地率:10%-15%、建筑密度:35%-60%、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 50 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 度≤100米(建筑高度控制须满足三角机场净空管理限高的要求)。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
下沉式绿地率推荐值:≥40%
透水铺装率推荐值:≥50%
配套设施:附设式1 (略) ,建筑面积≥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 (略) ,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 点击查看>> 。
中山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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